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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如他》——第九章 4

(2011-01-04 12:09:55) 下一個



                    4



這是我第三次來瑞士,三次加起來也不到三個月。我不喜歡短暫的旅遊,若是真心喜歡一個地方,一定要在當地租上一套房子,住個三五個月的。

我製定好路線圖,一步步按計劃來,先是坐火車到盧塞恩,再搭出租車,為圖方便省事隻好破財。早上九點出發,輾轉到下午一點三刻才到展館,牧覃嚷嚷著餓了,給他沏壺奶粉,不覺自己也餓極,找個小餐館點了份淡水魚,卻沒吃完,兩份蔬菜沙拉倒是幹幹淨淨。盧塞恩屬德語區,我不會說德語,英文也不靈光,找個展館很是困難,最後碰見個講法語的老人,他指了指一座木橋對麵的街道,說穿過街後的尖頂紅房子便是了。我謝過他,牧覃像模像樣地作個揖,老人和孩子的笑將春光顫上一顫。

橋全木,一簇簇葡萄酒紅和熟番茄色的花朵兒圍住橋身。上了橋,感歎更多,頂梁上是暗黃色壁畫,看不甚懂,隻知那大概與頤和園回廊頂側上的有異曲同工之妙。在此之前我甚是困惑——他為何選擇這樣一座德語城市,托爾斯泰也曾大加讚賞過這個小城——沿著小城走上一遭,心明如鏡,盧塞恩完全能當此殊榮嘛!

剛穿過橋,隻瞄了眼紅房子,心裏就在擊鼓,想起《詩經》裏的句子:

“於嗟闊兮,不我活兮!

 於嗟洵兮,不我信兮!”

“請不要責備我不信守諾言,我雖生,卻有萬般無奈。”我抬腳走進尖頂紅房子,今天是展覽的最後一天,我希望可以見到設計師,但唯有祈禱。

綠牆,鵝黃、煙白、芥藍紫隨意塗抹於天花板,赤紅色的紗沿著展館從頭一路扯到尾,我同意似地點頭,戴蒙對顏色的感知力一向很強,我則本分地從心理學角度分析這顏色是否能引起觀者共鳴:這屋子的感覺——好像突然掉進春娘的懷裏,惺忪著睡眼,看見大地姹紫嫣紅。

觀者不多,稀稀疏疏,倒也布滿整個展廳。情侶居多,設計師的作品多為愛巢,如果不是心裏裝滿了愛,上帝怎會不吝賞賜如此多愛的靈感?我一個展廳一個展廳地看,心裏充滿了感激,隻覺每幅建築都馨香撲鼻。有一對情侶在竊竊私語,大概是看中了設計打算依樣建造,因了戴蒙的緣故,我的眼睛雪亮。牧覃吃著搗碎的青瓜泥拽著我的衣角,他像其他小孩子一樣貪戀冰激淩,我鐵麵不許,我要他比其他孩子更健康地長大,這自然要以犧牲不良嗜好為代價。

木製華美大屋設計後是簡樸當代居,我一眼看見了中心打著霧白燈光的巨幅照片——攪著的糖稀一樣的麥浪,金色鯉魚皮膚牆壁,山巒頂,兩條銀龍盤踞其上,天台上我倆一起種上的大團大團火紅、豔黃、柔紫的太陽花;我怔怔站著,那畫前圍著的四五對情侶消失了,我想起了什麽,那燦爛的日子,那麵朝大海春暖花開,那幸福時光,我想起了什麽——不知何時我蹲下了,牧覃正拿小手擦著我的麵,青瓜清新香氣嗬嗤嗬嗤撲打在眉間,我那黛眉一定更加青翠,仿佛遠山,凝了一層霜雪。

我揩了揩臉,握住他的小手,眼睛一動不動盯著牆上的畫,牧覃忽然叫起來,小手緊緊扣住我的裙擺,“姑姑,那是我家,是我家!”

我沒出聲。

他往上抓了抓,揪住袖筒,“姑姑,姑姑,你看哪!那是我家!”

“是,是。”我輕聲應付著。

我止住淚,原因是來自四麵八方的異樣目光——揉藍衫子杏黃裙,淚眼婆娑,牽著孩子的年輕東方女人定會格外引人注目;那霧白的聚光燈也似追隨我一般,想避光都難。在簡樸當代居區我久久徜徉,一遍遍走過我們的家,其他作品根本沒精力光顧,隻覺得那簡單線條的屋子是世界上最暖人心的一幢!每過一遍,牧覃都會指著那屋子,興高采烈地說:“姑姑,姑姑!那是我家!”那份興高采烈是屬於孩子的,專屬的。

不少情侶在最愛的設計前合影留念,我從布袋裏掏出向巴蒂西亞借的相機,沒想到在瑞士也能感受到家的溫暖——那幢男主人隻光顧過幾個月的房子。我抱起牧覃,大概青瓜不合口味,剩了一大半在濃豔桃色的塑料杯裏,勺子是燦黃色的;三者構成一朵春日的桃花。我用蹩腳的英文請其中一位單身遊客幫忙拍照,他看起來像是本土人,中年男人,卻擺著手道歉,用的是法語,這正中我下懷。

“請幫我們照張相好嗎,先生?”我稍稍有些得意,輕鬆吐露法文。

他果然甚是錯愕,接過相機,唯唯諾諾。“比個V,牧覃,像姑姑這樣!”我扳扳牧覃僵硬的手指,他為難地擺個醜陋的造型,閃光燈下,連那笑都是扭曲的,我卻噗嗤一聲笑出來,眼淚一漾一漾,恰巧定格在相片中。

謝過那人,終於舍得離開,到了民居改良區。戴蒙對民居很有研究,在北京時研究四合院,在陝北時研究窯洞,上海、台灣、湖南湖北、甚至於香港的青石板路延伸去的擁擠公寓他都曾涉獵,我見過他收集的民居郵票;歐洲建築是此展區的主體,他終歸是屬於這個洲的。又轉了幾個展區,見到個募捐盒子,牧覃投了十塊錢,我也投了十塊,盒子旁有贈送的香包,拿了一個,是丁香熏過的櫻桃子,我放在鼻尖閉眼嗅,全是那位先生的氣息,我想象著他和助手——一個帶著丁香花味的女人,一個人裝櫻桃子和感謝,另一個纏金絲帶,兩人笑著趕在開館的前夜完成,那麻袋黃的草編小香包似乎噙著血絲,如同他的眼睛。

而我,多麽希望能是那個深夜伴著他的女人呀。

踏入最後一間局促狹小的展館前,我稍稍駐足,心裏忽然如珠子落玉盤,牧覃卻率先走進去,扭著小胖身子,踩得小皮鞋噠噠地響,怕他跑丟我飛快跟過去。

“姑姑,你看,是姑父!你看,你看!”他居然沒忘了戴蒙的相貌,時隔兩年,那張我都認不清的麵孔牧覃卻第一時間喊了出來——是他,這個衣著藍黑色格子襯衫的人正是他,我的先生戴蒙。麵前是一張巨幅海報,另三麵牆上是工作照和一組生活照,他的笑容逼真。

似歸了海的溪水,我竟沒有絲毫訝異,甚至眼淚。我顫巍巍地伸出手掌,想要摸摸那輪廓分明、不苟言笑的臉,卻隻看到一簇光穿過手指間的罅隙,嗖地擊向蒼穹。

“戴蒙,你看到了嗎?我回來了——你見到我了嗎?”

我沒跟海報合影,隻幾分鍾,就匆忙離開,恰巧羅伊斯河上漫起大霧,隻見一道藍色伴著金光縮進人群,消失在美麗的盧塞恩黃昏中。

這雖解了我的相思,但隻是隔靴搔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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