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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的兵製

(2011-11-12 11:04:43) 下一個
  
 北宋名將曹彬
         

    宋、明的兵製

  宋朝兵製

  中國宋朝(960~1279)重建了統一的封建政權。當時,南方經濟發展較快﹐北和西北地區民族矛盾轉趨激烈。1127年後﹐金兵在占領中原後,繼續南下﹐宋政權偏安江左。北宋和南宋的軍事製度有許多不同之處﹐但總的是吸取晚唐﹑五代軍閥割據的教訓﹐皇帝加強集權﹐削弱大將兵權﹐以文臣禦武事﹔集中大量財力﹑物力﹐供養大批招募來的軍隊﹐募兵製始終居於極其重要的地位。

  北宋時期皇帝直接掌握軍隊的建置﹑調動和指揮大權。其下兵權三分:“樞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諸軍﹐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宋史□職官》)。樞密院為最高軍事行政機關﹐直接秉承皇帝旨意﹐調發全國軍隊﹐“掌軍國機務﹑兵防﹑邊備﹑戎馬之政令”﹐以及“侍衛諸班值﹐內外禁兵招募﹑閱試﹑遷補﹑屯戍﹑賞罰之事”(《宋史□職官》)﹐設有樞密使﹑副使等。三衙即殿前司﹑侍衛馬軍司和侍衛步軍司﹐分統全國禁兵和廂兵﹐各設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等﹐地位低於樞密院長官。樞密院與三衙分握發兵權和管兵權﹐互相牽製。率(帥)臣在平時統領同駐一地的各司軍隊﹐即同駐一地的軍隊平時要受三衙和率(帥)臣雙重統轄。戰時﹐軍隊受樞密院調發﹐由皇帝臨時派遣統帥(率臣)﹐給以都部署﹑招討使等頭銜﹐率兵出征﹐事已則罷。這樣就使兵將分離﹐將不專兵。此外﹐還設有兵部﹐隻掌管儀仗﹑武舉和選募軍兵等事。

  北宋主要有禁兵﹑廂兵和鄉兵﹐在邊境地區還有蕃兵等。

  禁兵是軍隊的主力﹐兵額多時在百萬以上﹐主要任務是“守京師﹐備征戍”(《宋史□兵誌》)。禁兵實行“居中馭外”的“更戍製”﹐除駐京師外﹐還分別到邊地或衝要地方戍守﹐一二年輪換一次﹐既使士兵往來道路﹐以習勞苦﹐又使兵不識將﹐將無專兵﹐以防止武裝割據或擁兵叛上。一般以50人為隊﹐2隊為都﹐5都為營﹐5營為軍﹐10軍為廂。營又通稱為“指揮”﹐是作戰的基本單位。步兵1指揮為500人﹐騎兵少於此數。各級主官名目繁多﹐大體是﹕廂﹑軍分別設都指揮使﹐軍還設都虞候﹐營設指揮使﹐其下尚有都頭等。禁兵的給養按規定較優厚﹐月俸分等發給﹐年節有賞﹐大典有賜﹐行軍另有行裝錢等。但有的妻室隨營﹐又加軍吏克扣嚴重﹐禁兵生活都很困苦﹐特別是社會地位低下﹐深受將校欺淩和虐待﹐以致常常發生兵變。

  廂兵名義上也是一種常備兵﹐實際上是一支專任勞役的隊伍。它分屬各州和某些中央機構﹐“內總於侍衛司”(《宋史□兵誌》)。其組織編製大體如禁兵﹐給養比禁兵低﹐主要擔負築城﹑修路﹑運輸等雜役﹐多不訓練和校閱。

  鄉兵亦稱民兵﹐有的稱強壯﹑弓箭手﹑土兵﹑果毅等﹐是不脫離生產﹑農隙集結訓練的民眾武裝﹐以按戶選﹑抽的壯丁或募集的土人組成。其組織編製﹐各地極不統一﹐有的設指揮﹑都等﹐有的設甲﹑隊等。鄉兵服習水土﹐有的戰鬥力較強。朝廷遇有邊事緊急﹐也徵發鄉兵出戰﹐並發口糧和醬菜錢。鄉兵有的還可轉為禁兵。

  蕃兵是由北﹑西北邊境少數民族組成的武裝。在西南邊境還有砦兵﹑峒丁等。任務主要是邊境戍守。組織編製因部落而異﹐常見的有部族﹑姓﹑小姓等。朝廷對其首領區分不同等級給予錢糧﹑衣服和土地﹐對士兵也偶有賞賜。蕃兵﹑砦兵等熟習邊情﹐勇悍善戰。

  北宋神宗時﹐王安石等人曾推行新法﹐在軍事製度方麵主要有保甲法﹑保馬法和將兵法。保甲法規定10家(後改為5家)為1保﹐5保為1大保﹐10大保為1都保﹐“籍鄉村之民﹐二丁取一”(《宋史□王安石傳》)﹐農隙教戰。保馬法﹐即與保甲法相配合的牧養軍馬之法。“凡五路義保願養馬者”﹐由官府給予馬匹﹐或按市價發錢自買﹐每戶養1~2匹﹐免一定賦役﹐馬匹如有死病等情須補償。將兵法﹐即改變原來的“更戍製”﹐在全國重要軍事地區置將統兵﹐平時就地訓練﹐戰時接受調遣﹐“使兵知其將﹐將練其士”(《宋史□兵誌》)。新法初行﹐頗見成效﹐但推行不久﹐隨著王安石變法的失敗而被廢止。

  南宋時期,軍事製度較之北宋有很大變化。高宗開元帥府節製諸軍。樞密院的軍事領導體製雖然基本保留﹐但朝廷控製軍隊的能力已削弱﹐樞密院的軍權也隨之縮小。禁兵已不居主要地位﹐廂兵所在多有﹐蕃兵已不存在﹐而鄉兵建置更為繁雜﹐製度紛歧。軍隊的主力為屯駐大兵和三衙諸軍。屯駐大兵即抗金各將領所率領﹑屯駐在前線的軍隊。其稱謂幾經變易。後來﹐朝廷為加強對各屯駐大兵的控製﹐將其改為禦營軍或行營護軍。紹興十一年(1141)﹐又剝奪韓世忠﹑張俊﹑嶽飛等大將的兵權﹐把他們的部隊改為禦前諸軍﹐“遇出師取旨﹐兵皆隸樞密院”(《宋史□兵誌》)。屯駐大兵多是親族鄉裏和軍將的舊時部曲﹐戰鬥力較強。其中﹐嶽飛所率嶽家軍最為著名﹐有“撼山易﹐撼嶽家軍難”之說。此外﹐三衙分別領率3支大軍﹐初﹑中期在沿江和川陝邊界還陸續組建10支禦前諸軍。這13支軍隊有軍﹑將﹑隊等編製﹐統兵官有統製﹑統領﹑正將﹑副將﹑準備將等﹐兵士一般區分為效用和軍兵兩級﹐每級又分若幹等。每支軍隊中有一定比例的“不入隊人”﹐充輜重﹑火頭(炊事)等非戰鬥任務。寧宗時﹐這些製度又遭破壞﹐往往以文臣控製軍隊。

  兩宋的募兵製宋朝的禁兵﹑廂兵﹑屯駐大兵等都實行募兵製。北宋檢選禁兵時﹐初有“兵樣”﹐按身長﹑體魄劃分若幹等﹐分送諸道﹐令如樣選募。以後用木梃代“兵樣”﹐差以尺寸高下。對應召者﹐根據身長﹑體魄以及技巧等確定等級﹐再按等級編入不同部隊。凡“亢健者”揀入禁兵﹐“短弱者”即入廂兵。應募以後﹐家屬可以隨營﹐本人須黵麵涅臂為號﹐中途不得退役﹐實則終身為兵。兵員空缺則有時從子弟中補選。如果逃亡或犯罪﹐懲罰極重﹐甚至株連親屬和鄉裏。每遇凶年饑歲﹐就大量招募破產農民﹐又往往收編“盜賊”為兵﹐即所謂“除盜恤饑”。在兵源缺乏時﹐也捉民為兵。罪犯也成為兵士的來源之一。

  兩宋軍隊的兵種及軍事法規兩宋時的兵種大致相同。主要是步軍﹐其次是馬軍。弓弩是重要武器﹐考核兵士較重視其挽弓能力。另外還有水軍。南宋水軍規模比北宋為大﹐已常用車輪戰船作戰。宋朝重視製造武器﹐興辦若幹廠作﹐能大量生產弓弩﹐也能成批生產火藥兵器。還設置專門管理武器的機構。

  宋朝重視製定軍事法規﹐曾頒布《賞罰格條》。北宋仁宗﹑神宗時設立武學(軍事學校)﹐實行“武舉”﹑“禦試”等製度﹐培養﹑選任軍將。

  明朝兵製

  中國明朝(1368~1644)改革元朝軍事製度﹐創立了獨具特色的衛所製﹕皇帝獨攬軍事大權﹐全國要地設立衛所﹐軍丁世代相繼﹐給養仰賴屯田。此製在維護明朝君主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統治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加強了對軍隊的統轄。

  朱元璋統一全國後﹐采納劉基建議﹐立軍衛法﹐在全國建立衛所﹐控扼要害。中央設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1380)改為五軍(即中﹑左﹑右﹑前﹑後軍)都督府﹐為最高軍事機關﹐掌管全國衛所軍籍。征討﹑鎮戍﹑訓練等則聽命於兵部。遇有戰事﹐兵部奉皇帝旨意調軍﹐任命領兵官﹐發給印信﹐率領從衛所調發的軍隊出征。戰爭結束﹐領兵官繳印於朝﹐官軍各回衛所。這種統軍權與調軍權分離和將不專軍﹑軍不私將的製度﹐旨在保證皇帝對全國軍隊的控製。在地方﹐設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置指揮使﹐為地方統兵長官。都司之下﹐在衝要地區的府(含直轄州)﹑縣(州)置衛或設所。一般衛由衛指揮使率領﹐轄5個千戶所﹐共5600人﹔千戶所由千戶率領﹐轄10個百戶所﹐共1120人﹐百戶所由百戶帶領﹐轄2個總旗﹐共112人﹔總旗轄5個小旗﹐共50人﹔小旗10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全國都司﹑衛所﹐共設都司17個﹑行都司3個﹑留守司1個﹑內外衛329個﹑守禦千戶所65個。兵額最多時達270餘萬人。

  京軍與地方軍明朝軍隊分為京軍(亦稱京營)和地方軍兩大部分。京軍為全國衛軍的精銳﹐平時宿衛京師﹐戰時為征戰的主力。洪武初年﹐京軍有48衛。成祖遷都北京﹐京師接近前線﹐京軍多達72衛﹐並正式成立了五軍﹑三千﹑神機三大營。平時﹐五軍營習營陣﹐三千營主巡哨﹐神機營掌火器﹐戰時扈駕隨征。以後﹐京軍製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衛皇帝的侍衛親軍﹐如錦衣衛和金吾﹑羽林﹑虎賁﹑府軍等12衛軍﹐以及隸屬禦馬監的武驤﹑騰驤﹑左衛和右衛等4衛營。

  地方軍包括衛軍﹑邊兵和民兵。衛軍配置於內地各軍事重鎮和東南海防要地。邊兵是防禦北方蒙古騎兵的戍守部隊﹐配置於東起鴨綠江﹑西抵嘉峪關的9個軍鎮﹐史稱“九邊”。民兵是軍籍之外﹑由官府僉點﹑用以維持地方治安的武裝﹐內地稱民壯﹑義勇或弓兵﹑機兵﹑快手﹐西北邊地稱土兵﹐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有苗兵﹑狼兵等土司兵。此外﹐還有不同行業和階層組建的礦兵﹑鹽兵﹑僧兵(少林兵﹑五台兵)等﹐遇有戰爭﹐常被召出征﹐戰爭結束仍回原址。

  衛軍主要是步軍﹑騎軍﹐東南沿海也置有水師。官府曾命福建﹑江浙沿海諸衛造船抗倭﹐使水師獲得了很大的發展。衛軍的武器裝備﹐不僅刀牌﹑弓箭﹑槍弩等冷兵器製作精良﹐火器已占很大比例﹐銅銃﹑鐵銃﹑地雷﹑各類火炮開始裝備部隊。中央還設立兵仗和軍器兩局﹐負責鑄造火器。各省都司﹑衛所也遍設雜造局﹐專管所在衛所的兵器修造。

  明初﹐衛軍主要來自隨朱元璋起義的“從征軍”﹑元朝和割據勢力投降的“歸附軍”﹑因犯罪而被謫發的“恩軍”以及抑配民戶入伍的“垛集軍”。“垛集”原是軍伍缺額時抑配民戶補充軍伍的一種辦法﹐朝廷頒行《垛集令》後成為衛軍的主要徵集方式。按《垛集令》的規定﹐民3戶為1單位﹐其中1戶稱正戶﹐出軍丁﹐其餘為貼戶﹐正軍死﹐貼戶丁補。永樂以後﹐正戶與貼戶的壯丁輪流更代為軍。軍民嚴格分籍。當軍之家皆入軍籍﹐稱軍戶﹐屬都督府﹐不受地方行政官吏管束﹐優免一丁差徭﹐身份和經濟地位都與民戶不同。軍戶固定承擔兵役﹐父死子繼﹐世代為兵﹐並隨軍屯戍﹐住在指定衛所。若軍戶全家死絕或逃亡﹐由官府派員到原籍勾補親族或貼戶頂替﹐稱為“勾軍”或“清軍”。

  屯田製與募兵製衛軍實行屯田製度。按規定﹐邊地軍丁三分守城﹐七分屯種﹔內地軍丁二分守城﹐八分屯種。每個軍丁授田一份﹐由官府供給耕牛﹑農具和種子﹐並按份徵糧。洪武至永樂年間﹐全國軍屯約有八九十萬頃。除大量軍屯外﹐還實行商屯作為補助手段﹐即按“開中法”﹐由商人在邊地募人墾荒繳糧﹐以補充軍糧。

  明中期以後﹐由於大批屯田被豪右﹑將校侵占﹐商屯亦因“開中法”遭破壞而廢弛﹐軍卒生活無著而大批逃亡﹐衛所製逐漸崩潰。正統十四年(1449)“土木之變”﹐京軍覆沒。為保衛京師﹐朝廷派官四出募兵以應急﹐大規模推行募兵製﹐募兵逐漸成為軍隊主力。大凡戰鬥力較強的軍隊都由招募而來﹐如抗倭名將戚繼光之“戚家軍”﹐俞大猷之“俞家軍”等。但是﹐實行募兵製﹐養兵耗費大﹐募兵愈眾﹐國庫日絀﹐於是頻繁地向民眾勒索﹐激化了階級矛盾。至明末﹐募集之兵訓練廢弛﹐戰鬥力轉弱﹐並相繼逃亡﹐終於無法挽救明朝的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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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五弟五哥 回複 悄悄話 好啊,好啊,一晃兩年了,是該見一麵了。
我是周三周日休息,看看你的時間啥時候方便。
秦無衣 回複 悄悄話 五哥,能不能在年內見個麵,除了一醉方休,弟尚有若幹事情求教。
五弟五哥 回複 悄悄話 又長知識了。
現在的中國軍隊咋樣呢?不知道能不能保衛南海?
問好無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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