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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野小子讀《雞蛋》

(2015-04-22 15:39:43) 下一個
發了幾篇養雞的小文,索性再貼一篇相關的教學中的真事:

山野小子讀《雞蛋》

廖康 婁根Logan這野小子,說到做到,還真穿裙子來上課了。他似乎是特意遲到了幾分鍾,當著全班同學的麵,大搖大擺,毫無羞澀地走進教室,並向我挑戰似地看了一眼。 別以為他有同性戀傾向,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他才高興呢。這小子,剛十八歲,胡子拉碴的,棕黑色的頭發飛揚跋扈,皮膚粗糙得如同砂紙,看上去倒像二十五、六。他雖然是白人,曬得紅裏透黑,遠看我還以為是印第安人呢。他個子比同學們略高,瘦精精的,手大得出奇,骨節突出,一看就知道有一把子幹巴勁。臉上總是掛著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狂野像。他坐在小椅子上總是往後翹著,靠著牆,把腿伸得長長地,斜插在過道中間。好在他坐最後一排,不礙事。

第一次上課,大家自我介紹。他說:“我從山裏來。有人叫我山野小子。我告訴你們,我就是這麽野!誰要是惹我,我就把誰撕成碎片。”我還從來沒有聽過什麽人這樣自我介紹。同學們也麵麵相覷,有的直撇嘴。我說:“這裏是大學,是文明之地。不過,文明是精神上的;在體格上,我們則需要野蠻。我們學校的足球隊不就叫‘山民’嗎?去年我們在大學聯賽中排名第二。”一說到足球,大家就激動起來,哄哄著。剛才那點不悅過去了。

第二次上課,婁根變了樣。他穿了一身西服,質地雖然不太好,似乎還大了一點,有些哐當,袖口遮住了手腕,但熨得平平整整。他還打了領帶,顯得正式過了頭。胡子刮幹淨了,人似乎年輕了好幾歲,我第一眼竟然沒認出他來。我們討論女權主義作家西蒙·德·波伏娃的《第二性》。我說現在時代不同了,男女在法律上平等了。在習俗方麵,雖然女人可以穿褲子,但男人穿裙子就會遭人笑話。這說明男尊女卑在我們的意識中仍然根深蒂固。婁根不同意,跟我較上勁了;說他敢穿裙子,沒人會笑話他。這不,第三次上課,他就穿裙子來了。當然,沒人公開笑話他,但有幾個同學擠眼,做鬼臉。我說:“我佩服你,還真敢穿裙子。似乎也沒人笑話你。看來西弗吉尼亞已經走在世界的前沿了,男女平等深入人心了。”大家吃吃地笑起來。我有點內疚,我這兩句話多少有些譏諷的意味。同學們更不愛理婁根了,他總是獨往獨來。

幾周後,我們讀了安德森的短篇小說《雞蛋》(The Egg by Sherwood Anderson)。那是一個美國夢破滅的故事。作者回憶自己十來歲時的一件往事:他父親本來在農村扛活兒,知足常樂。結婚後,受當小學教師的妻子鼓勵,開了個養雞場。十年下來,經常鬧雞瘟,未能成功。母親希望孩子當城裏人,他們賣了雞場,搬到城裏,在火車站邊上開了個小飯館。白天母親幹,晚上父親幹,生意仍不見興隆。父親決心改變自己的木訥秉性,要娛樂生財。一天晚上,來了個去火車站接人的青年。安德森的父親想盡辦法取悅這小店裏唯一的顧客。他用手掌搓雞蛋,企圖改變其重心,把雞蛋立起來,但屢屢失敗。好不容易立起來了,那青年還沒看見,就倒了。他又把多年積攢的泡在酒裏的小雞怪胎拿給青年看,青年一個勁地皺眉頭。最後,他把一個雞蛋放在醋裏加熱,聲稱醋把蛋殼軟化了,他就能把雞蛋塞入瓶子。蛋殼的確軟了,但他還是塞不進去。這時,火車來了,青年匆忙出門。他一著急,力氣用得大了一點兒,雞蛋擠破了。青年回頭看見,笑了。父親氣壞了,隨後痛哭。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對如此感人的故事,同學們似乎無動於衷。討論這短篇小說時,他們的論點基本上都不著邊際。有的說:這故事表現性別歧視,明明是父親笨,沒能耐,卻把失敗賴在母親頭上。兒子也受父親和社會影響,言語中含有抱怨母親的意思,好像他們不成功、失望、痛苦都是母親的野心造成的。我問她們怎麽得來的這種印象?引導她們分析起文字來。有的說:安德森的父親在提到哥倫布立雞蛋的逸事時,指責哥倫布耍賴,根本誤解了那個逸事的意義。我問他那意義應該是什麽?他說:有的事很明顯,可是大多數人卻沒有想到那樣做,或是不敢那樣做。別人做過以後,卻說那麽簡單的事,誰都會,沒什麽了不起。我問他,小說這樣寫作者的父親,起什麽作用?他說:表明他不夠聰明,所以會失敗。有的說:這故事前半部分太長了,就是一般性的敘述嘛,沒意思。我說,那是鋪墊。沒有前麵那些敘述,難以到達後麵的高潮。有的說:那算什麽高潮,不就是雞蛋破了嗎?還至於哭? “你們這幫沒心沒肺的蠢蛋!什麽都不懂!”婁根突然大吼一聲。先前我就注意到了,他沒有翹椅子,腿也收到課桌下了。後來,他把頭埋在雙臂間,沒有參加討論。但我萬沒想到他會這麽激動。

全班肅靜,我也愣了一陣,才開口:“我小時候養過雞,但我們不是以此謀生,而是為了打雞血。那是另一個故事了,以後我再給你們講。我知道養雞的最怕雞瘟,簡直沒治,而且傳染性特別強。一隻雞病死了,方圓幾英裏的雞全都躲不開。但那麽多雞死了,都不如那個雞蛋的破碎感人。因為破碎的不僅僅是一個雞蛋,而且是他的夢想……”我看到婁根臉上掛著一滴淚。我們的目光對視了一下,他似乎有點不好意思,又把頭埋在雙臂間,再沒說話。

下課後,我請他到我辦公室來談談。原來他家也有個養雞場,很多年了,不死不活的。他們無法與工廠式的大規模養雞競爭。撒開在園子裏養的雞,肉雖好吃些,但長得慢,成本高,而且特別容易傳染上雞瘟。顧客很難相信質量高,隻會看到價格高。他父親不知道還能堅持多久。他母親痛恨雞場生活,痛恨雞屎臭味,一心想搬到城裏來,但又不知道怎樣才能在城裏謀生。他是家族裏第一個上大學的人……婁根對我敞開心扉了,我看到一顆柔軟的心和豐富的感情。我說:顧客會識貨的,需要時間建立信譽和客戶群。人們一定會逐漸喜歡有機食品,寧願多花錢買自然生長的雞和它們下的蛋。同時,我也鼓勵他把讀安德森短篇小說的感受寫出來。

婁根寫了。那是一篇很特別的讀後感。他緊密結合安德森的小說,詳細地描述養雞場的工作。既像注解,又像補充,讓讀者更清楚那工作的艱辛和雞瘟的可怕。更寶貴的是,他寫出了自己對雞場工作的感受,父母對這行業的不同看法,以及他對前景的展望。我還記得他對安德森父親的幾句評語:小說寫得非常感人,令所有經曆過失敗的人都會感同身受,淒然淚下。這是文字的魅力。但在另一方麵,我也看到主角事業失敗的一個自身原因:他太急於求成了,太容易衝動,即時行動,缺乏考慮和計劃。如果他事先把蛋殼軟化,放入瓶子,讓顧客猜測他是怎樣放進去的,效果就會好得多。他們在火車站開的飯館,努力經營的方式都表明他們會成功的。他們需要耐心和堅持,需要改變自己,需要信念。我給了這篇文章A,並讓婁根在全班朗讀他的讀後感。

我沒想到,他在朗讀前先向大家道了歉。大家對他的讀後感報以熱烈的掌聲,並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從那以後,他不再獨往獨來,與同學們的關係逐漸融洽了。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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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bai朵朵 回複 悄悄話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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