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父母之愛子女 (zt)

(2010-12-25 11:09:05) 下一個
來源 :http://www.yayabay.net/blog/space.php?uid=5213&do=blog&id=7142


號稱“股神”的沃倫巴菲特(Warren Buffet, 1930-)與我校有些淵源。當年他被好友、我校一位對母校極其熱愛忠誠的猶太校友拉入我校董事會,幫助我校設計了一個投資方案。我們照此辦理,以匪夷所思的方式掘得了第一桶金:在俄亥俄州買了一個廣播電台又轉手賣出。我有時突發奇想,覺得巴菲特擁有的公司真是名至實歸:Birkshire Hathway,縮寫BH,可不就是我們平常說的“彪悍”嘛。

巴菲特出生在美國中西部內不拉斯加州的奧馬哈城,所以人稱“奧馬哈的神諭”(Oracle of Omaha)。盡管2008年時巴菲特曾因身家超過620億被《福布斯》雜誌評為全世界最富的人,而且目前身家依舊超過470億,在美國財富排行榜上僅次於比爾蓋茨,可是他對於金錢卻很有平常心。他一直住在1958年花三萬美元在奧馬哈買的一棟房子裏(今天估價超過七十萬),每天自己開車上下班,年薪基本工資隻有10萬美元,平日也以生活樸素著稱。不過,巴菲特在慈善事業方麵卻十分熱心和投入。除了不時的籌資捐款以外,他於2006年宣布將把自己財富的83%捐給蓋茨基金會,並於當年六月把價值300多億的BH公司的B股轉給蓋茨基金會,成為曆史上數額最大的慈善捐助。

最讓中國人覺得驚奇的,可能是他對於子女的態度。巴菲特不但聲稱自己在物質方麵沒有什麽特別想要的,也從不企圖建立什麽子承父業、代代相傳的“朝代性財富”(“dynastic wealth”)。他把那些“富二代”叫做“幸運精子俱樂部的成員”,並且表明“我給孩子的金錢,足以讓他們知道自己可以嚐試任何事業,可是不會多到讓他們寧願無所事事。” 因此,他不但把自己財富的一大半捐贈出去,而且讓他的兩男一女三個孩子從小就知道他們以後不會繼承大部分家產。

巴菲特的兒子彼得是個音樂家。他回憶說,祖父過世以後,給三個孫輩留下一個農場,沃倫巴菲特賣了,分給每個子女九萬美元,讓他們用這筆錢各自去謀生創業。彼得當年自己創作音樂、組織樂隊時,起步非常艱辛,被迫把房子抵押出去換取資金。可是他知道父親不會借錢給他,一切都要靠自己去奮鬥。他覺得,父親的最大支持是感情和道義上的,而不是物質上的,因為巴菲特對於他投身音樂生涯非常鼓勵。當年九萬美元那筆錢,如果放在父親的公司投資而不是化在他自己的創業上,如今可以價值幾千萬。可是當別人問彼得是否後悔當年的決定時,他的回答是:一點都不。因為如果靠山吃山,他永遠不會認識到自己的能力和毅力,而隻會時時疑惑:“我的錢是否都是父親賺來的?我自己到底是個怎樣的人?”

由此可見,巴菲特的養兒育女經驗是成功的。父母之愛子女,的確應該“為之計深遠”啊。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