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楓的博客

喜歡胡思亂想,想過的事,忘了,隔不久又會重新想一遍,為此浪費很多寶貴時間。建個博客寫下來,免得忘了。
正文

關於買房競價的技巧

(2013-09-13 21:25:30) 下一個

關於買房競價的技巧這個問題,是文文MM提出來的,討論得很激烈。雖然這個話題,最有發言權的是房產經紀人,因為他們買賣過很多房子,競價過程見得多了,所以有許多技巧可談。這裏經紀人不少,你們有空多談!

但我作為投資者,買賣過自己的房子,是最終的買賣交易決策者,也有自己的觀察角度,寫出來,供大家討論。

首先,你看中的房子,別人也會看中,multiple offer是十分常見的情形,在這種情況下賣方大都會給買家們發個通知,讓再出一個“best offer”,這就是文文說的第二輪廝殺。我認為,賣方讓大家提“best offer”的主要原因,不是因為他們在第一輪無法做決定,而是想哄抬價格。這多半是賣家的標價策略,就是標一個比市場價低價格,吸引多個買家競價,然後通過競價提高價格。買家不太多時,一般是通知所有買方做“best offer”,買家多時,也有作篩選後,隻通知賣方認為有競爭力買家們做“best offer”。在這種情況下,除了你Agent的溝通能力之外,競價的技巧似乎變得重要起來。

比如在你想offer的價格上加一個零頭尾數,這樣就比那些喜歡offer整數價格的人有一點點價格優勢。或者更聰明的,加個Escalator clause,既在設定的範圍內,給一個低價,但同時設置一個比最高的offer價格再高一個尾數的動態價格,由於並設定了一個cap,可以防止失控。還有,選在最後一刻遞offer以防止賣家以你offer為基點抬高價格,等等。

但是,實踐經驗表明,這類競價的技巧都屬於花拳秀腿,聽起來似有道理,雖不是完全沒有用處,但實際上確實用處不大,有時甚至有害。因為人家賣房不是買小菜,賣方最關注的不是價格上的幾百甚至幾千塊錢差別。

賣家最最關注的是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是買方是否能夠有能力購買(現金還是貸款,經濟實力如何),貸款公司的pre-qualification letter是不夠的,要主動提供你的經濟實力證明,如銀行報告——表示有頭款。還有收入證明——表明有貸款實力。因為一旦簽約,房子就被你綁住了,如果貸不了款,賣不成,損失不是幾百甚至幾千塊可彌補的。所以,賣方不在乎你那個零頭,這就是為何現金offer總是有很強的競爭力,可以低價買到房的原因。

第二是賣家要看合同條件是否容易滿足。contingency 越多,就越不容易滿足。其中,inspection contingency 是讓賣方最害怕的一樁。因為,購買價格可能由於inspection的後的維修而大打折扣。所以,有的賣家寧願把房子賣給出價低但取消了inspection contingency的買家。我自己買房,常選no inspection contingency,對不放心的物業,做inspection 為自己留底,不要求對方修理。

第三是心理層麵的,賣家要看買家是否容易打交道,是否有誠意,是否過於機巧。賣方最怕碰上糾結於雞毛小事的買家優柔寡斷,患得患失,合同簽了,房子退出市場,折騰許多時日,提出許多要求,可到最後一刻找個末須有的理由退出合同,然後糾纏於定金歸還之類,這會讓賣方生不如死。所以,有經驗的賣家在看到買方在過分使用競價技巧時,會對你有戒心。從而無視你給那個零頭尾數的誘餌。

總之,買房,出個你認為合適的初始價格,然後在談判中加到你的底線,別被競價態勢衝昏了頭腦,要把住自己的底線,買不到拉倒。對你真正喜歡的房子,尤其是自住房,多出幾萬也值得。別寄希望於玩價格技巧,拿不到房子不是技巧不夠,而是其他方麵的原因。

 ——萬楓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