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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魚

(2022-08-26 07:56:08) 下一個

馮諼生氣了。他咬著牙彈一下劍,說,“長鋏歸來乎,食無魚!”可見食魚也是個要緊的事情。所以現在隻要幾天不吃魚,我就會有些恍惚。不過要是認真說起來,我倒從小不愛吃魚。

不但不愛吃魚,我連肉也不愛,覺得腥。大概是前世修得的佛性,轉了一世,還沒有消磨得幹淨。就是吃青菜,我也喜歡青菜湯,拌了飯吃,三口兩口就吃完一碗飯。那個時候忙,總有人或者事等著我,要是吃魚,得花多少時間?所以,直到讀中學,我也不胖,瘦而且高,是個“條兒”。

杭州也是魚米之鄉,可是過去杭州人能吃到的魚,品種卻不豐富。不像現在,儲藏運輸條件都改善了,杭州人也可以吃加拿大三文魚了。那個時候杭州人吃的,就是幾個品種,鹹水魚全靠舟山漁場,有鯧魚墨魚,大小黃魚,網帶釣帶,不太新鮮的時候居多;淡水魚有鯽魚黑魚,草魚鰱魚,再有步魚黃刺,長條貓魚之類,倒是鮮活的。鰱魚因為價錢便宜,吃的時候就多,而鯽魚憑個體大小價格懸殊,小鯽魚就成了最物美價廉的東西。

小鯽魚,當然就是小,兩三寸長。鯽魚刺多,又這麽小,吃起來一定很麻煩?其實不是的。人生的事,繁簡由心,就看你怎麽處置了。小鯽魚,活的,用左手握住,右手拇指的指甲從尾巴稍上逆鱗而上,一左一右,再把魚反過來如法炮製,魚鱗就幹淨了。然後用拇指食指在魚下巴一掐,就掏出魚腮。再從後向前一擠,連腸帶浮泡一並收拾妥當,就可以下鍋了。我雖然不愛吃魚,也不是一點不吃。吃鯽魚我就喜歡兩種做法。一是兩麵炸成焦黃,連頭帶尾一口吃去,基本不吐刺;一是油煎以後放蘿卜絲、豆腐,把湯汁滾成牛奶一樣濃稠,一麵喝湯,一麵把魚在嘴裏一咂,肉刺就分離開,並不費事。

廣東人是講究吃魚的。隻是當我在廣州讀書的時候,先是我未有多大興趣,再由於窮學生下不起館子,最後因為學校裏除了鯪魚還是鯪魚,難免讓人生厭,所以廣州在我的食魚經曆中竟沒有什麽地位。留下印像的惟有廣州人從菜場出來,手提一根稻草穿著半個魚臉的情景,久久不能磨滅。後來我自食其力了,去香港公幹,才見識了廣東人吃魚的排場。

到香港的當天晚上,曹光彪先生來接風,當然不是為我,是為我的長官。菜剛上齊,主客便因為一條石斑魚的魚頭發生了糾纏。曹老先生順便教導我說,魚頭惟德望崇高者可以居之,這是自古以來的傳統,廣東人可為嘉範。我一時心悅誠服,惶恐著小時候一旦父母威逼我吃魚,我就吃個魚頭作敷衍的僭越。不過我還是覺得我的長官未必就情願,因為等他咂巴完那個魚頭,盤子裏已經不剩下什麽了。

後來我發現,曹老竟是大大的不小心了。事情起源於他的本家我的朋友寧波人老曹和人吵架。吵架發議論做詩寫文章,道理都是一樣的,先要起興。起興起得好,起得紮實穩當,起得巧妙,後麵就容易洋洋灑灑,就事半功倍。老曹道:“老話說,吃魚吃肚皮,講話講道理!”“講道理”雖是小兒之見不足留意,不過“吃肚皮”就讓我忽然想起曹光彪。“老話”肯定也是自古人那裏傳下來的,有韻有節奏,好像要比曹老先生的話更加靠得住。稍加追究,我發現果不其然,詩聖杜甫的詩史中早就留下句子:“偏勸腹腴愧年少,軟炊香飯緣老翁。”

杜子美上了點年紀,跑到閿鄉的薑七家裏吃請。薑七很是客氣,席上不但有魚,而且照顧老杜年高,飯菜都燒得軟爛,以致少陵十分感動,覺得“哪裏哪裏,我還不算老”。你看薑七讓老杜不好意思的舉動是什麽:偏勸“腹腴”。什麽是腹腴?《漢書》裏有一句話,叫“九州膏腴”。師古作注說:“腹下肥白曰腴”。原來薑七不像曹老先生那樣輕信街談裏說,讓個魚頭來“難為”我家“撫台大人”,薑七恭奉給老杜的是魚肚皮。

詩文傳史實。你不要說我是孤證不立,我還有後手。《周禮 · 疏》道:“燕人膾魚方寸,切其腴以啖所貴”。看來做貴客應該吃魚肚皮,從周朝就開始了,而且是編進了《周禮》的。想像一下,如果不是在九十年代的香港,而是幾千年前的燕國,燕人張翼德請我家“撫台大人”吃飯,大喝一聲:“你吃呀~~~~!”那就一定不是個魚頭,而是一塊肥嘟嘟的魚肚皮----很有可能還是生的。曹老先生“非禮”呀。

有道是“格物致知”。魚肚皮,香而滑潤,肥而不膩,無刺而半透明。自從老曹和人吵架以後,我用心將其格了一格,就喜歡上了魚肚皮。在後來的實踐活動中,我一直恪守此律,不為各種阿諛奉承所迷惑,非魚肚皮不食。你看,黃山穀都說:“故園溪友膾腹腴,遠包春茗問何如”,連文人風雅都是沾得上的。所以,吃魚肚皮一陣子裏成了我的不傳妙法。誰讓你們不讀書?那你們就為那個魚頭鉤心鬥角去吧。

魚有百種,種種不同。那麽,什麽魚的肚皮最好吃?我嚐過許多種魚的肚皮,莫能衷於一是。聽東坡說,“似聞江鰩斫玉柱,更洗河豚烹腹腴”,他老人家最推崇的當是河豚了。這便是個問題。杭州人常說,“冒死吃河豚”,可見吃河豚是件極為嚴肅的事情。曆來蘇南沿江一帶有吃河豚的風氣,因為他們有屠宰炮製的秘法,雖然每年也要死掉一些人,好在卻有些英雄氣。我當然沒有這個膽量,也覺得無甚必要,便隻等不需要冒死的時候。忽然,杭州武林廣場原先叫紅太陽廣場的,東南角上一家餐館,以河豚魚作招徠。我聞風而去,老板說可以絕對放心。於是就來一碗。吃著吃著就覺得疑惑。首先它肯定不是肚皮,這也還罷了;要緊的是不知道究竟是不是河豚,因為從來沒有經驗,連說是或者不是的根據都沒有。悻悻然出來,將一切存疑,所以我到現在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吃過河豚,更遑論河豚肚皮了。

如今生活在加拿大,吃河豚的念想早就割斷。許多過去熟悉的魚種沒有了,不熟悉的魚種出現了。我依然堅持我的律法,凡嚐新魚,肚皮好吃的就繼續吃下去,肚皮不好吃的,以後便不再問津。我的女兒一如我小的時候,勸諭之下第一擊必在魚目,然後就吃魚頭;妻是漁鄉出來的俗人,忠誠於魚的背脊;而我,便在不動聲色中吃淨了魚肚皮。我們仨各在其位各謀其政,默契而又和諧,每日必有飯三日必有魚,由是可以淘淘乎傻樂終年。你說,這樣的日子,夫複何憾......哦,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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