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人詩詞,為唱和的比為出版的多,當然,就是出版,“付梓”了,也沒有稿費,得自己墊銀子,詩集還主要是拿來送人。不像現在的人,巴望著我們拿錢去買。當然也不是叫他拿去比第一。
所以,唱和是詩人創作的原動力,起碼也是原動力之一。你有一肚子的殘紅冷淚,能找個人傾訴一下,是一件多麽令人歡暢的事情。發行一頁還是萬張,有什麽要緊。如果這個人還能領略入微,或者你就會有為他一頭碰死在當街前的心思也未可知,稿酬碼洋自然都拋在腦後。
文人唱和的本意,就是一人吐露心聲,需要別人的回應,所以回應是要義,文書是否同體,則在其次。投之以《滿江紅》報之以《鷓鴣天》沒有什麽不可以。給我一絕句還你三十韻,也沒有什麽不可以。投之以木瓜報之以瓊瑤,那就是情分。當然,唱和同體最為整齊,也最為公平,還暗含一點爭競的機關在裏麵。
彼此唱和,推波助瀾,是逞興的所在,也是學習切磋的好辦法。而至於一呼百應群情洶湧,就是盛況了。可惜新時文人的唱和之風已衰。每有好作,秘而不宣,生怕別人偷了主意去,自己就不好賣銀子。不過或者也有別的原因,都是有理由的。一個時代嘛,計較不得許多。
唱來和往,所言自當是一題,然後藝術上各逞其能,內容思想感情上遙相呼應,彼此發明,大家就有了天涯咫尺之感,陌途遇親之情,是一大歡樂。而唱者言東,和者指西,言者涕零,應者漠然,便就煞風景了。那日一人當午而至,子正方回。慷慨一番話,痛飲若幹巡,以致次日我仍然未能平靜。《浪淘沙》一曲唱過去,《浪淘沙》一曲唱回來,全不似昨日的曆史情懷,倒有此地亦可樂老梅欲重開的安詳,著實出我意料。不過他淩晨還家,難免老婆狗血淋頭一番洗禮,豪情全消也是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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