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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這個動詞

(2022-08-24 07:13:46) 下一個

書,作動詞就是寫字,就是要傳達意思,所以第一要義是讓人識得,否則就無厘頭了。然後才有個橫平豎直,間架結構,然後又有提按頓折,又有章法布局,又有枯潤濃淡,由實用而美觀。

但是一到了美觀,就有了區別,有人覺得美,有人覺得不美,有人識得,有人識不得,譬如狂草。其實,狂草也是可以識的,部件筆劃也是有規律的,掌握了規律也就可以識了。問題是,很多人沒有這個鳥耐煩。不識又如何?大不了不看。

但是,有的時候不識就不行,因為不能不看,不看就沒前途,甚至沒有飯吃。王芳當省委書記——就是後來當了國務委員公安部長的那個——少不了要批文件,王芳的字就很難識,關鍵是,它不合隨便哪一家的規律,自成一家。所以這是秘書處一大頭疼的事情。

秘書處管文件流轉,書記的批示出來,先到秘書處。早先沒有複印機,秘書處就要先把原件存檔——這是製度,然後把書記的批示翻譯打印,發給報文單位。幸虧那個時候有了複印機,複印一份發下去便是。原以為這樣皮球就踢出去了,結果報文單位一樣沒辦法,就纏著秘書處,要求解釋解釋,秘書處就還得翻譯。翻譯過程就是個艱苦奮鬥的過程,要集思廣益,還要存疑。存疑怎麽辦?去找書記的貼身秘書,能解決一多半。解決不了的,他再去想辦法。

王書記的批示還有一個麻煩的地方是,他愛用鉛筆。按製度,批示不能用鉛筆,因為要存檔,鉛筆寫的很快就看不清楚了。也是好在有了複印機,那就複印一份。製度規定,存檔必須原件。那也好辦,把原件和複印件一起存,無非檔案夾子厚一點。後人還能不能認得,不關現在人的事。不過秘書處長老丁還是會罵一句:他媽的,鬼畫符。

領導批文件,好像春秋戰國就有了,做個記號,表示看過了。如果是發指示,也做個記號,表示是老子幹的,真跡無疑。不必簽名字,畫個王八也行,隻要是自己的畫法,別人能辨別而不被蒙騙。就像洋人的 signature,隻要不容易仿冒,管它是個什麽。

以前中辦報文件,或者單報主席,主席經常批,寫上自己的意思。不寫也不好。如果不是單報,在文件頭上印上毛、林、朱、周什麽的,主席就有時候批,有時候不批,寫個“閱”字,在毛上畫個圈,拉一條線到那個閱字,或者表示沒意思或者表示有意思而不告訴你,這就叫“圈閱”。聽說雍正皇帝喜歡批文件,有時候批示長到一萬多字,比文件本身都長好多倍。他孫子的孫子,鹹豐皇帝就不愛批示,寫個“知道了”就算球。弄得臣下左右為難。後來連“知道了”都懶得寫,讓懿妃蘭兒替他寫。所以,蘭兒就得模仿鹹豐的字跡,也就是書法。

江青也模仿主席的書法,而且模仿得很像。所以也有人懷疑,有些主席的批示是江青寫的。不過一點要肯定,就是江青寫的,也是主席的意思。江青還沒有放肆到把主席擱到一邊的程度。

要說江青自己的字,也是不錯的,清秀之中帶些男人氣。這就是個性。於立群的字也有男人氣,所以我看著也喜歡。



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雙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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