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2)
2014 (1)
——王亞法
剛才在某雜誌上看到《追憶張大千先生一些真人真事》的文章,作者四十年代初在蘭州任市長,時值張大千去敦煌,經過蘭州,由於右任介紹認識,張大千在敦煌期間,得到他不少照顧,他和張大千的友誼一直持續到在台灣的晚年。至於作者的大名,恕筆者不作透露,因為他抓過顧順章,又差點抓住周恩來,是共產黨的宿敵,一旦表明,恐怕此文不能再牆內轉傳。
一九七一年,張大千假座香港大會堂開畫展。這次是他目疾後的第一次展覽,因此他沒有出席,委託李祖萊打理,自己則在環蓽盦潛心作畫。那天作者朋友正好在環蓽盦做客,聽他擺龍門陣,突然電話聲響,是在香港的李祖萊打來的,說:“展廳內失竊了一幅畫,盜賊已經被抓住,送了警察局。”
豈料張大千語出驚人,說:“偷畫著係文化賊,他一定喜歡我的畫才偷的,就把這張畫送給他吧,不要難為他,叫警察不必追究,放掉他算了。”
電話那頭的李祖萊哭笑不得,隻好掛掉電話去和警察交涉。
過一會李祖萊又來電話:“警察說,按照香港法律,竊物應歸原主,盜賊必判監禁,物主無權變更香港政府法律。”
大千無奈,嘆了口氣,放下電話,對一旁的作者說:“哎,等展覽結束後,叫祖萊查查這位偷畫人的住處,待他出獄後,我寄贈他一張就是了。”
前不久,我讀了五棲齋的文章《為何張大千走到哪裡,都吃得開》。我略作思索,引用這件小事作補充,因為張大千這樣,所以他走到哪裡都吃得開!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於食薇齋北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