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細細算了一下賬,竊喜,寫作四年多來我的積蓄已經悄悄逼近300萬字。
作為一個最典型的裸奔型寫作愛好者,我從來沒有為哪一篇故事寫過哪怕一個字的大綱。這並不是因為我膩害到不屑於寫,而是完全不會。曾經拿了本子出來準備寫一個大綱,最後,我畫了一隻兔子,但是老公以為是一隻蝴蝶。
於是,我給自己想過理由:興趣愛好而已,隨性隨心就行了,隻要自己看得高興。
好多朋友好奇地問過同一個問題:這些故事你是怎麽寫出來的?
我是這樣編故事的。
首先,有一個idea。這個idea也許隻是一個生活中的鏡頭,某個人做了某件事。什麽人什麽事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給了我感覺。然後,這種感覺觸發了一點兒什麽,就夠了。
第二,要有一些圖片。我是個看圖說話的人,我大部分的故事,都來自於幾張或者十幾張圖片。它們很隨意,很散亂,但是這些圖片我都很喜歡。於是,我在腦子裏慢慢排列組合,然後想一些情節把它們前後串連起來。
第三,要有很多細節。我是個細節lover,微小的表情,動作,姿態,眼神,都能迷倒我。比如,有一次我發高燒去醫院掛了一周的水,跟同一個人連續遇到好幾次。他戴著一個口罩隻露出眼睛,他的眼睛會笑,彎彎的像一條小橋。因為看不見其他部位,所以眼睛給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我早晚也要為他寫一個故事。
最後,要讓自己喜歡。如果我自己都不喜歡,我就不能拿出來。雖然我喜歡的並不代表它一定是最好的,但是它是我能拿出來的最好的,這才是最重要的。
言歸正傳。
三百萬字的積累,多少有了一點經驗和教訓,有了一點基礎和感受。我覺得我可以動手寫我最最最最最想寫的一個故事的時候了。
這一次,我準備列一個大綱。盡管還是不會,但是我可以簡化成一個魚骨大綱。
魚頭和魚尾早就已經有了,中間的魚骨也基本上有了,剩下的就是臨場發揮。
故事是虛構的,一個不存在的時代,一個不可能的結果。
我的激動是真實的,對那些沒有發生也永遠不會發生的夢想,我在故事裏成全我自己。
期待著跟你們分享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