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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擁有一隻屬於自己的保齡球。
6磅重,深紫羅蘭色,夾雜著一絲絲的金銀線。伸進手指的小洞們完全是按照我的手型來鑽的,球上刻著一個屬於它的名字:Snowyee。
這隻球是Desmond給我做的,才收了我一個成本費,還送我一雙保齡球鞋。
每個周日晚上餐館收工早,我回家洗澡換衣服,然後Desmond就在11點來我家樓下接我,一起去保齡300打球。說到保齡300,看過《芭蕉不展丁香結》的朋友一定知道,也多少能猜出來吧,Desmond就是簷滴的一部分原型。我保留了他性格中美好的部分,撇去了不那麽美好的部分。
那時候就是年輕,我full-time在多倫多大學上學,還full-time在餐館打工(做滿6個班就是full-time,我周五到周日三個整天剛好是6個班),幹完活兒還有精力去趕夜場,喝啤酒吃宵夜打保齡球。
Desmond是我在餐館裏比較合得來的幾個朋友之一。他是個香港移民來的小夥子,二代移民但是並非出生在加拿大,所以英語和廣東話都說得很流利但是又都不那麽地道。我跟他用100%的廣東話交流,就當是口語練習。
Desmond屬於社會人,不是讀書人。
他對飆車,抽煙,喝酒,打球,泡妞,嗑藥,打架都在行,人也比較講義氣。他很勤勞肯幹,我們在工作上合作非常愉快,屬於很鐵杆的拍檔。
咱們餐館大體分兩種類型:一種,是老員工,年齡大學曆低,死活都不會辭職,大部分是香港那邊過來的;另一種,是大陸新移民,年齡小學曆高,在念書期間打工掙錢,流動性也大。通常大家井水不犯河水,每天排班是老板隨機弄的,不管跟誰搭檔之後都各回各家,沒啥多餘的交流。我和Desmond屬於可塑性強的,間諜型跟兩邊關係都不錯,上班就跟去wonderland遊樂場玩那麽開心。
每天休息放風的時段,是我們聯絡感情的時段。
Desmond他們都去後麵抽煙,我也喜歡去湊熱鬧聊天,同時也在大雪櫃裏順幾個奶油巧克力杯或者新鮮大蝦,偷偷摸摸地帶出去吃。
阿Do也抽煙,好幾次看到我說:“你又偷吃巧克力!”
“我沒有!”我說:“我是清白的!”
Desmond拚命衝我使眼色:“巧克力蹭在臉上了。”
好吧,每天偷吃是我們的習慣,不偷總感覺有件事情沒有做完,一天都過得不完整。
阿Do經常突然襲擊我和Desmond,因為我們兩個非常猖狂,令人發指。最狠的一次,阿Do來拿熱毛巾,結果我們用烤箱溫著我們偷回來的新鮮羊扒,他抓了一手的油。我在外麵拿飲料根本不知道,一踏進門阿Do就捏我的臉,把油全TM抹我臉上,然後哈哈大笑著躥出去。
所謂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我跟Desmond從來沒有餓過,天天都處於吃飽了撐著的狀態,所以某一天他就提議我跟他一起去打保齡球,釋放多餘的精力。
Desmond是專業水平,常常打出300分。
他教我跟艾迪打弧線球,怎麽走步,抬手,揮臂,然後把球送出去。艾迪學得很快,但是我就是不行。最後,他還是勸我用直線打,說我不是打弧線球的材料。
這個事情是需要天分的,Desmond隨便出手就是全中,我的大部分都進溝渠裏。我們一共六個人玩,我是最差的一個,心情很低落。
Desmond說:“你的手太小了,場子裏的球不趁手,我幫你做一個吧。”
另一個朋友說:“我有一個球包,也可以送給你用。”
於是,我就跟著他去了他的店裏挑球。
Desmond跟艾迪有貓膩,兩個人眉來眼去地傳情,我看出來了沒揭穿他們而已。我偶爾也會提醒他,他在香港有個女朋友,應該是未婚妻了,我看戒指都戴上了。Desmond不高興我說他,頂嘴:“你管我呢?!”
他給我挑的球,就不如他給艾迪挑的球好,還非要說:“你這個150的水平,就不要用250的球了。”
然後他拿著我的手仔細看,量尺寸,畫圖,非常非常認真。
Desmond是個圓臉的男生,快三十了臉上還帶著點嬰兒肥,眼睛也是又大又圓的那種,看著很可愛。他平時都是一臉嬉皮笑臉的不正經,偶爾露出這樣專注的神情,看著還是挺帥氣的。畫圖的時候,他會下意識地微微嘟嘴,時不時抬頭看我一眼:“別晃來晃去的,讓一讓,你擋著我的光線了!”
“你打算給你的球取什麽名字?”他一邊幹活一邊問我。
“四哥。”
“難聽死了。”
“六哥。”
“難聽死了。”
“八哥。”
“難聽死了。”
“那你說叫什麽?”
“Snowyee,”他說:“中文名字叫雪宜。”
“還挺有文化啊!”
Desmond還真就給我把Snowyee刻在了球上,然後用明黃色的蠟筆一點點把刻出來的地方填滿。他一邊填一邊用小刮刀修整齊,又拿軟布一點點擦拭,簡直就是溫柔到了極致。
三個指洞的間距、位置和深度都是完全參照我的右手手型,做完後拿在手裏真是說不出來的舒適。他一次次地讓我伸手指進去試,要把深度調整到最恰當的程度才滿意。
“先這樣吧,”Desmond說:“6磅輕了一點,出球不穩所以你不會打出高分。以後等你手上有點力氣,又有經驗了之後,再換一個八磅左右的球。”
我當時也以為,某一天我能進步,從六磅漲到八磅。隻可惜,到最後辭職我也沒有把重量漲上去。
每一個周日晚上的聚會,都是我非常期待的。
我學會了打球,196分是我的最高分。
Desmond總是開著他心愛的二手改裝帕薩特來接我跟小艾迪,然後一路唱著歌去保齡300;他總是給我買Tims的咖啡,一半咖啡一半香草卡布奇諾,那是他最喜歡的組合;他心情好的時候,會帶著我去夾毛絨玩具,他知道怎麽耍賴,不花錢;他總是記得帶上軟布,給我的Snowyee洗澡擦身後再幫我裝進包裏去。
小艾迪跟他有一度似乎已經牽手,我分明看到他摘下了他手上的鉑金戒指。他們兩個看起來非常親密無間的樣子,小艾迪啃過的排骨他都能當著大家的麵接過去啃幹淨。可是最後不知道怎麽的,艾迪突然辭職離開,我問他他死活不肯說。
隻是低聲說了一句:“我沒有動她。”
Desmond算得上是個撩妹高手,遇上他小艾迪隻能自認倒黴。
在青春的道路上,在從過去到未來的時光裏,我們送走一個又一個的拍檔,迎來一個又一個的陌生人。
從餐館到校園再到社會上,我遇見的人越來越不一樣,自己也在不經意之間越變越不同。
我想,隻要有心,有些朋友有些感情,足以經久不忘。
雖然再也不會聯係,但是並不會就此忘記,也許是世間比較善始善終的情感。
比如,我和我的Snowyee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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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開始也有這個疑問,後來又看了一遍,明白了,試著幫瓶子解釋一下:
因該是指“我偶爾也會提醒他 (Desmond),他(Desmond)在香港有個女朋友,應該是未婚妻了,我看戒指(Desmond) 都戴上了。
後麵也又提到了“小艾迪跟他(Desmond)有一度似乎已經牽手,我分明看到他(Desmond)摘下了他手上的鉑金戒指。
回瓶子的問題: 我們秘魯之行玩兒得特別開心!正在寫遊記,寫得比較細,又遇到不少事情,所以第十一集了才從太陽門下山,下一集遊馬丘比丘。我引用了你遊記中的幾句話,非常感謝!!
另外我們也去了提提喀喀湖,住在當地人家裏,沒電、沒自來水、沒電話網絡,還沒肉…… 另外一種體驗,非常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