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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梅案--一個家庭的七年訴訟 by 王鴻諒

(2008-04-05 18:13:42) 下一個


一場由“性騷擾”升級至“性侵犯”的訴訟,讓留學美國的賀紹強陷入經濟與法律的雙重困境。作為權宜之計,他與妻子羅秦在第三方見證下簽訂了一份法律文件,將出生僅4個多月的女兒賀梅的臨時監護權,移交給當地一對白人夫婦。麻煩的是,這份見證方認定隻是用於過渡的臨時監護權文件,沒有注明任何時限。10個月後,為女孩的撫養權,中美兩個家庭進入拉鋸戰。官司從田納西州地方法院一直打到最高法院,親生父母一方最終獲勝後的第3天,賀梅已經整整8歲。7年訴訟,事件進程可用表格來羅列,法律條文可以用辯論來解讀,而那些糾結的情感和傷痛,無法簡單用言語傳遞。

一個婚姻的憧憬

羅秦嫁給賀紹強的時候正好30歲。他們的婚姻,用羅秦的話說,因為緣分、愛情,也因為“距離”。他們經由彼此共同的朋友牽線,在1997年底結識,羅秦在重慶,而賀紹強遠在美國田納西州的孟菲斯市(Memphis)。

那時的羅秦在外文書店工作過一段時間,繼而和弟弟共同經營音像製品生意,生活無憂,喜歡旅遊,走遍了大半個中國。那是令她愉悅的回憶,比如去西藏,因為同去的朋友家庭有軍區背景,“坐的是軍用飛機”,“機艙裏都沒有座位”。而去雲南,計劃同行的人臨時變卦,她“一個人買了張機票就飛去了”。雖然隻是高中畢業,但她熱愛閱讀,尤其那些外國古典名著,那個時代的人開啟自我浪漫夢想的最常見方式。這些都成為她的吸引力,身邊從不缺追求者。羅秦說起這些來會笑,“30歲以前,都是我讓別人流淚”。

賀紹強比羅秦大3歲,經曆遠比羅秦曲折。他是湖南邵陽人,一路求學。1979年考上邵陽師專時年僅14歲,畢業後在當地中學任教,1986年考入湖南大學英語係讀碩士。兩年後畢業,到南京理工大學英語係任教。典型的“時代驕子”,意氣風發。他在南京結識了第一任妻子,一個正在讀本科的重慶女孩。1990年,女孩畢業回重慶,賀紹強義無反顧地跟了過去,到當時的重慶建築大學任教,兩人結婚,繼而準備出國。

雖然90年代初出國留學還很艱難,但妻子的表姐在1991年成功申請到密歇根州立大學,讓這對夫妻備受鼓舞,也著手準備。外語當然是賀紹強的強項,他甚至還小範圍招收學生,做起了GRE和托福考試的外語培訓。這個班據說當時在重慶頗有名氣,後來連校方都加以重視,以學校名義繼續開辦。賀紹強還清楚記得當年的托福成績,“650分,寫作滿分,6分”。妻子的英語沒有他好,聯係學校的事情都是他來做的,但1994年兩人一同去申請簽證的時候,他被拒簽了。妻子隻能獨自前往北伊利諾伊州立大學,1995年3月他如願獲得簽證,不過是F2表格,陪讀。

賀紹強到達美國之後麵臨兩件事,適應新環境和挽救婚姻。這也是留學生中常見的窘境。最後妻子還是選擇了離婚,開始新生活。這對賀紹強是一次重創,30歲的他由此認識到兩點:“第一是女人需要更多的嗬護和關心;第二是自己不夠成熟和成功,要努力在事業上有所作為。”到美國4個月後,賀紹強申請到亞利桑那大學攻讀英語教育碩士,他獲得了2/3的獎學金,剩下的靠在校內打工解決。遠在邵陽的父母不可能給他任何經濟資助,相反,他還需要定期寄錢回去補貼家用。

亞利桑那比北伊利諾伊要繁華些,學校裏有200多華人留學生,但賀紹強已經感覺到了自己性格的變化,“內向了,不太愛和大家交往”,隻是埋頭讀書,過得忙碌而平靜。1997年臨近畢業,為申請一個全額獎學金的經濟學博士,他來到田納西州的孟菲斯大學。孟菲斯是美國中南部密西西比河地區的一個中等城市,地處田納西州、密西西比州和阿肯色州三州交界地。最初賀紹強所知的孟菲斯,隻有“貓王的故鄉”,後來逐漸豐富,“3K黨的發源地,馬丁·路德·金遇刺地”。他成功申請到孟菲斯大學的機會,經濟學,碩博連讀,全額獎學金。卻因此來不及完成畢業論文趕回亞利桑那大學答辯,隻能向學校申請將答辯延期。他最終也取得了這個碩士學位,不過是在一連串的變故和波折之後了。

孟菲斯的生活起初同樣平靜,賀紹強開始有心情考慮個人問題。他的擇偶要求成了“不要學曆”。遠在重慶大學的朋友把手頭的照片寄了幾張過去,賀紹強一眼就相中了羅秦,“很精神”。朋友也擔心過他們的學曆差距和年齡太相近。可兩個未曾謀麵的人,通過書信和電話,迅速陷入熱戀。也許愛情不需要理由,羅秦回憶,書信裏的文字所能傳遞的那種細致的感動,以及那種“距離感”,很快就讓她認定了賀紹強。他們開始交往後一兩個月,賀紹強的老家遭受了一場水災,羅秦得知後給賀家寄去了上萬元,這讓賀紹強備受感動。

按理說,賀紹強應該回國與羅秦見麵,然後結婚。但賀紹強有自己的擔心,“那時候簽證還是很困難,說不定就再也簽不過來了”,他的同學裏,就有好幾個例子,中途回國後無法返回美國完成學業。他選擇了一種在中國人看來是“變通”,而在美國人看來是“欺騙”的方法——直接到大學裏索取一份I-20表格,填寫完畢後寄給羅秦,讓她以配偶的身份簽證。這方法賀紹強說留學生中常見,但他的運氣似乎不太好。羅秦第一次去北京簽證,被拒絕了。賀紹強隻能回國,陪同羅秦一起簽證。而這次連他都遇到了麻煩,和以前擔心過的一樣,他自己在北京也被拒簽了。後來與羅秦一起輾轉去成都簽證,才雙雙通過。簽證成功後,兩個人並沒有領取結婚證,賀紹強解釋,是不想給簽證惹來麻煩,“已經用了I-20表格了,如果再用結婚證去簽,時間上就不對了”。

賀紹強1998年6月4日先行返回美國,羅秦走得晚一些,7月1日才到。夢想落進現實裏,羅秦迅速經曆了情緒起落,“第一次是在洛杉磯轉機,很繁華”,等到了孟菲斯,“的確有些失望”。賀紹強也能理解,這個城市乍看起來“安靜、破舊,路邊也有衣著破爛行乞的人”,不過他會不自覺地笑,那時候他們擁有的是“蜜月的熱情”,足以讓兩人甜蜜相伴,一同憧憬他畢業之後在美國的幸福生活。而對熱愛旅遊的羅秦來說,任何新環境,總是令人興奮的。

一場逆境的相守

羅秦帶來了熱鬧和生氣。到了孟菲斯,羅秦才發現丈夫如此不善交往,“合租的房子,各忙各的事,都不說話,很安靜”,更沒有什麽朋友聚會。羅秦會做飯,也喜歡下廚,她的飯菜吸引了越來越多的訪客,她以典型重慶人的性格,很快獲得認同。可僅僅3個月後,一場“性騷擾”糾紛,成為一係列磨難的開始。

那是1998年10月11日,後來一大堆的法律文書一再提及的日子。時隔近10年之後由賀紹強再來敘述,已經相當平靜,或許因為陳述過太多次——對妻子、學校、律師、法庭、朋友以及媒體。這場從“性騷擾”糾紛演變為“性侵犯”的刑事案,進入司法程序3年後,終於在2003年有了定論,陪審團一致裁定,賀紹強罪名不成立。可“性騷擾”的起因,綜合了各方敘述後,依舊撲朔迷離。

那一天賀紹強在學校圖書館電腦機房結識了齊曉軍,一位比他大4歲的北京女性,已婚。齊曉軍1992年到達孟菲斯,出國前做過十餘年醫護工作,正在孟菲斯大學商學院攻讀廣告市場學本科學位,她的丈夫王玉鵬也畢業於孟菲斯大學,9月底剛在亞特蘭大找到工作。賀紹強與齊曉軍在第一次見麵當天的13點至14點間,離開電腦機房到一間教室,有過一段單獨相處的時間。一周後的10月18日,齊曉軍與丈夫向校方投訴,賀紹強先以500美元引誘她,繼而是使用暴力未遂。賀紹強的說法是當天齊曉軍以向他請教英語為名,用一本生理學教材製造曖昧情境,繼而向他借500美元辦理健康保險,被他拒絕。

雙方各執一詞,為賀紹強後來的監護權官司積極提供法律援助的留美博士嶽東曉,有機會詳細接觸到關於此事的案卷,他並不願意將注意力分散於此事,“那些陳述看起來都很ugly(醜陋)”,而且此事“與賀梅的監護權在法律上沒有關聯,是兩件事”,最重要的是“此案在第一次警方介入後,結論是Dismiss”,因證據不足不予立案。

可是齊曉軍的投訴很快被孟菲斯校方采信。第二天,10月19日,賀紹強就被告知,停止電腦機房內的工作,這意味著每月1100美元的收入中止。之後孟菲斯大學就此事進行調查,半個月後,賀紹強的助教工作也被停止,這意味著他的全額獎學金中止。11月中旬,警方不予立案的調查結論,並沒能改變賀紹強的處境,學校拒絕改變處理方案。

事情發生後,羅秦接受了丈夫的解釋,但仍有些疑慮。某一天晚上,羅秦夫婦在電腦房遇到了齊曉軍,羅秦與她有了一次直接談話,“她表現得真的很無辜,隻是說,你回去問你老公吧”。羅秦心裏一下子緊張起來,“幾乎相信是丈夫做了錯事”。夫妻間的重建信任,意外地由幾天後齊曉軍對羅秦的投訴完成,“她去學校告狀,說我在圖書館恐嚇了她”,羅秦因此確信,“這個女人太會演戲了”。此後她再也沒有懷疑過丈夫,堅定地與他站在一起。但周圍的人不是這麽想的,留學生之間的交往本來就不多,“各掃門前雪”,加上種種傳言,他們的生活重新變得很安靜,而且屢遭指戳和白眼。

羅秦回憶,丈夫的“不自信”和遇到大事的“沒主意”在這個事件裏充分顯現。比如齊曉軍投訴後,賀紹強晚上要去電腦機房都不敢一個人,執意要羅秦陪同。後來與校方關於恢複獎學金的交涉,賀紹強同樣要求妻子同行,而那時羅秦還對英語一竅不通。校方的態度很強硬,不可能恢複獎學金。交涉裏發脾氣的不是賀紹強,而是羅秦。她的衝動也被旁觀者記錄在案,這個已經懷有5個月身孕的準媽媽,在丈夫離開後重返辦公室,用僅有的幾個罵人的字眼叫嚷著表達憤怒,然後被人拖走。

賀紹強現在會自我檢討,當年在和孟菲斯大學交涉的過程中,“方法不對”,因此“讓學校也占到了自己的對立麵”。他現在的分析是,“美國人的上下級觀念其實很重,管理者不可能向學生認錯,尤其是我這樣的留學生”。羅秦的衝動和他的一些“幼稚”行為,“更讓他們覺得是麵子上嚴重受傷”。這些行為包括,向校報投稿,向當地的媒體投訴,以及警告校方“要將他們告上法庭”。

不管賀氏夫婦怎麽做,校方堅持不恢複獎學金,他們隻能麵對現實。賀紹強開始尋找中餐館打零工,而有孕在身的羅秦,也在一戶美國人家裏找到了看小孩的保姆工作。重慶的家人說起來都會心疼,羅秦也自嘲,“回來以後一些表姐妹說起她們做月子,幾個人圍著伺候,而我生完孩子28天後就去中餐館打工了”,不過說這話的時候她並沒有情緒低落,而是笑得明朗。

賀梅在1999年1月28日出生,是早產,必須剖腹產。麵臨“保大人還是保小孩”的選擇時,羅秦選擇的是小孩,毫不猶豫。所幸母女平安。賀紹強將女兒的早產部分歸咎於與齊曉軍夫婦兩個月前的一場糾紛。1998年11月27日感恩節那天,他們夫婦與合租室友在超市遇到了齊曉軍夫婦和他們的室友,結果雙方發生糾紛,羅秦被推倒,因大出血住院一晚。賀紹強很快報案,齊曉軍的丈夫王玉鵬12月12日曾被警方逮捕,後被保釋,但此案在2000年5月被撤銷。

和性騷擾的投訴一樣,羅秦被打事件也變得撲朔迷離。兩件事裏有一個共同的見證者——清華大學的劉金波教授。他留學孟菲斯做一項研究工作,經朋友介紹認識齊曉軍夫婦,並合租一套房子。在王玉鵬前往亞特蘭大之後,並沒有因為“瓜田李下”的顧忌搬走,他“不會開車”,“學校附近的房子又不好找”,因此“身正不怕影子斜”。他對齊曉軍的印象很好,“很保守的一個小姑娘”。他先後為兩件事情提供過證詞,“但我隻說我確實看到的,不說假話”。他一直堅持讓記者去查找原件,“隻有那幾句話,寫得很清楚,我知道得很有限”。性騷擾事件裏,劉金波看到的是“齊曉軍哭泣著回房”。而超市事件裏,劉金波“聽到爭吵聲,繞過貨架過來,看到的是兩個女人在拉架,我過去把兩人拉開”。結果是“我的證詞,雙方誰也不滿意”。

時隔多年,劉金波依舊不願意過多談論此事,在他看來,“兩個中國家庭都受到了傷害”,“辛辛苦苦掙一點錢,全都交給律師了”。而進入到賀梅監護權案後,“情況就變得非常複雜,變成了中美家庭之間的事”。他感歎,多年的留學經曆,留學生在海外遭遇到的歧視和艱難,對他“影響非常大”,以致“凡是中國人與外國人之間的事情,我一定會站到中國人這邊”,因此更不願意回到源頭來討論那起“性騷擾事件”,“事情已經結束,不想中國家庭再受到任何傷害”。隻有羅秦,堅信自己的丈夫,在此後的艱難中不離不棄。

兩對父母的戰爭

賀梅在父母的窘境中誕生,初為人父人母的喜悅遭遇現實。賀紹強考慮過,再過幾個月就可以修完碩博連讀中的碩士課程,那時正逢美國經濟形勢一片大好,找工作很容易。賀紹強也跟幾個地方接觸過,得到的答複是拿到文憑之後就可以上班了。因此,他們夫妻深信,即便沒有孟菲斯大學的全額獎學金,隻要能夠熬過畢業前這幾個月,生活依舊可以漸入佳境。

他們因此與“中南基督徒服務中心”(MidSouth Christian Service)簽署了為期3個月的臨時看護協議。這種臨時幫助撫養小孩是此機構的一種標準服務,填了長長的印刷表單後,賀梅通過此機構被委托給當地白人貝克(Baker)夫婦。雙方第一次見麵,羅秦對貝克一家印象很好,貝克太太給她的印象就像“《飄》裏的黑媽媽”,“家裏那麽有錢但還是很樸素,穿著舊皮鞋還沒有穿襪子”。在賀梅之前,貝克夫婦已經臨時照管過10個孩子,雙方約定,從1999年2月24日到5月24日,賀梅寄養於貝克家。

雙方一開始相處融洽,已經有3個孩子的貝克太太還教羅秦如何照顧小孩。麻煩在1999年4月27日到來。由於孟菲斯大學的積極參與,警方重新受理了針對賀紹強的指控,並且從“性騷擾”升級成為“性侵犯”。當晚,正在大學宿舍裏守夜的賀紹強被警方逮捕,他於次日獲保釋。在羅秦的支持下,賀紹強做出決定,拒絕庭外和解,要求交於陪審團裁決,弄清是非曲直。可真正打一場官司,比他們想象的麻煩得太多。他們沒錢請律師,第一個律師是法庭指派的,後來因意見分歧不歡而散,其間陸續經曆過幾個律師,也多有摩擦。羅秦說來還有些生氣,“讓他們去申請調齊曉軍的電話清單,證明她當天打電話給老公哭訴是撒謊,但他們根本不盡力”。事實證明羅秦的堅持是對的,清單顯示,齊曉軍與老公分離後的電話並不多,當日的通話也隻有1分鍾時間,這成為庭審的有力證據之一。

3個月很快會過去,涉案後,賀紹強夫婦想過托人把女兒帶回重慶,女兒的護照是5月下來的,貝克夫婦也在5月請了律師,以辦醫療保險為由(賀家為賀梅申請保險被拒),主動要求賀家簽監護權轉讓的文件。在當時的賀氏夫婦看來,猶如雪中送炭,他們因此更加感激。雙方的文件在1999年6月4日正式簽署,這是一份沒有具體時限的“臨時監護權”(Temporary Custody)文件。在簽訂時,貝克再三保證並不是想收養賀梅。當時在場的還有教堂的Kenny Yao博士,但並沒有法官。見證方仔細解釋這隻是一份臨時文件,他們可以隨時要回孩子。賀氏夫婦於是放心地都簽了字。

可賀氏夫婦的情況看起來每況愈下,當年9月,孟菲斯大學就“性侵犯案”舉行聽證會,正式取消賀紹強的學籍,這意味著賀氏夫婦在美國居留的合法身份出現問題。次年3月,賀紹強重返亞利桑那答辯,準備取得文憑後回國。其間羅秦有了在美國的第一次旅遊機會,賀紹強帶著她沿途順便去看大峽穀散心。但她並不覺得快樂,此事後來還成為攻擊他們不愛女兒的把柄。

而在貝克夫婦那邊,監護權取得後,貝克太太開始寫一本記錄,她說此記錄的目的是“怕發生什麽變化”。這份記錄後來同樣呈交法庭,第一條記載就是6月4日,“取得監護權”。1999年10月3日的記載:“他們(賀家)想知道能否下星期天帶Anna(賀梅)去一天。我告訴他們不行~Casey(羅秦)因此心神很亂,很大聲地哭。他們很快就走了。Jack(賀紹強)總是說有朋友還有教堂的一個醫生想看看Anna,我們告訴他們她不需要看醫生,誰要看她可以到我們家來……我們感到Jack將有新動作。我們要把探望改成兩周一次……我們看出來Casey想來得更多……Jack非常堅持和專橫……Jerry不在家時不能讓Jack來。”

經曆了官司之後,再由賀氏夫婦來敘述,“一切都像是個陷阱”。除了日記外,賀紹強還列舉出後來法庭上經過質證的證言,兩年前貝克夫婦就在當地領養機構提出申請,希望領養一個亞洲小孩。賀紹強還強調了一個細節,貝克先生的公文包裏經常放著《聖經》,他曾對賀紹強說,“認識你是上帝交給的一堂功課,我要交出完美的答卷”。

2000年5月賀紹強完成答辯,取得亞利桑那大學的碩士學位,但因為刑事案,他不能離開田納西州,隻能在中餐館“打黑工”,羅秦也一樣。但兩個人的經濟情況反而因此好轉起來,賀紹強做到了中餐館的經理,每月有2600美元,羅秦當服務員也有1000多美元,兩個人馬上租了更好的房子,準備接回女兒。也因此與貝克夫婦的摩擦不斷升級,最終在2000年6月成為訴訟。孟菲斯法院就此事舉行聽證會,拒絕賀紹強的請求,理由是他有刑事案在身,夫婦倆都沒有正式工作,不具備撫養賀梅的經濟能力。

“性侵犯案”也在當年12月第一次開庭。那是一段噩夢般的日子,羅秦說,都不知道怎麽過來的,那段時間“每天起來都必須告訴自己,不能死,不能瘋,要撐下去”。“性侵犯案”拖了3年,而在美國的正常司法程序裏,這種案子1年必須有結果。他們在勝訴之後,向齊曉軍提起了索賠50萬美元的民事訴訟,但齊曉軍沒有應訴,羅秦花500美元請過私人偵探,也沒能找到齊曉軍夫婦接收訴狀,隻能不了了之。

賀梅的“監護權案”也是四處碰壁。從孟菲斯地方法院到田納西州巡回法院、上訴法庭和最高法院,所有司法程序他們都走了一輪,最終的勝訴在2007年1月23日到來。這時候的羅秦,已經是3個孩子的母親了。2003年之前,形勢完全一邊倒,貝克夫婦是當地的中產之家,擁有超過40萬美元的“非常高級”的住宅,而賀紹強,不僅刑事案在身,還沒有合法居留身份。貝克夫婦也表現出了“誌在必得”的決心和態度,不惜重金聘請南部著名大律師,在“性侵犯案”外,又促使移民法庭對賀氏夫婦進行審理。2002年6月,因為中國駐美使館出麵幹涉,一封特快專遞在庭審時到達,才使得賀紹強夫婦獲得了在美國的暫時居留權,等待賀梅案的結果。

而2003年“性侵犯案”定論後,越來越多的海外華人參與到賀梅案中來,從道義、金錢和法律上給予支持。這裏麵既有2002年就參與進來的嶽東曉,也有加拿大湖南同鄉會的李海航,還有已經在加州執業的律師李兆陽、孟菲斯當地的僑領蔡金良。與嶽東曉的不在乎“性侵犯案”不同,蔡金良“觀望”了差不多1年,等到判決出來,才積極參與進來,“做了很多非常具體的事情”。比如組織拍賣捐款、在賀紹強東躲西藏打黑工的時候替他照顧羅秦和後來生的兩個孩子,這讓賀紹強始終心存感激,也因為蔡金良的影響力,“當地華人的態度開始明顯變化了”,以前是被人像瘟神一樣躲著和背地指戳,現在夫妻倆重新有了朋友。

一家人的團圓

賀梅在這種紛爭中長大。她和貝克夫婦的小女兒同吃同睡親密無間,這些都被外國電視台的鏡頭所記錄。而羅秦,情急之下不惜舉著牌子在貝克家附近等待女兒出現,被關押過一天。最高法院判決下來之後第3天是賀梅的8歲生日,是在兩家人的共同參與下度過的,至少在這個女孩麵前,兩家人達成了和解,尤其是貝克夫婦,他們做到了自己的承諾,不在賀梅麵前哭泣。在賀氏夫婦決定回國的時候,貝克一家也來送行,他們用力抱起這個女孩,親吻著她,再大聲告訴她,“你有兩個家庭”。

賀紹強一家於2008年1月10日回國。在北京機場出站,一家5口,10多個箱子,全由羅秦來指揮,賀紹強牽著孩子站在一邊,說自己負責照顧小孩。羅秦的弟弟去機場接她,心裏對這個姐夫很有氣,說如果不是看在姐姐的份上,真想把賀紹強打一頓。他在路上感歎,“你不止有3個孩子,是4個,你丈夫也是一個”。羅秦笑說,在美國,官司逐漸有了轉機後,相識的外國朋友也這麽跟她說過。而且不止一個人問過她,“為什麽不離婚?”羅秦都隻是笑。原因她自己也分析不上來,反正這個她看來“不自信”、“沒主見”的丈夫,依舊能夠吸引她。

說起往事,羅秦沒有任何抱怨,也不會把磨難歸咎到賀紹強身上。她也不恨齊曉軍了,甚至覺得“她到後來也是逼於形勢”。她開始能夠退一步換一個視角來看所有事,“到後來都是逼不得已了”。賀紹強在賀梅案中途都想過放棄,機會看起來太渺茫。反倒是羅秦,執拗地始終如一。

同樣執拗的人還有嶽東曉,當年的北大學子,後來的留美碩士,在加州擁有自己的IT公司,兩個孩子的父親,平素喜好在網上發表有關中日關係、地緣政治之類的文章並與人論戰。賀梅案原本跟他沒有一點關聯,2002年他看到新聞和網上的論戰後主動和賀紹強聯係,賀紹強給他寄去了許多案卷的複印材料,還包括“性侵犯案”的錄音。此後,嶽東曉就開始關注賀梅案的每一步進展,自己鑽研美國法律,最開始是在網上與人論戰,後來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他自比金庸筆下的張無忌,在大量閱讀法律書籍並運用物理學方法鑽研之後,突然間融會貫通了。事實也如此。針對在賀梅案審理中做出不公判決的兩名法官,李兆陽和嶽東曉迅速反擊,提出了若幹罪名,以致兩名法官自陷困境。

每一步的勝利都讓嶽東曉備感鼓舞,也更深地參與到賀梅案中。他與賀氏夫婦第一次會麵已經是2006年,應對最後的訴訟。這時候的嶽東曉,已經讓賀紹強視為“半人半神”的戰略家了,他還會想起與嶽東曉最初的溝通,對方在電話裏就提綱挈領,借用了毛主席的著名論斷,判斷這場官司既不能持“速勝論”,也不能持“亡國論”,必須堅持“打持久戰”。

此次賀氏夫婦決定帶著孩子回國,嶽東曉自願同行,目的是看著賀紹強落實工作,他說,既然跟了這麽久,當然希望看到事情有一個圓滿的結果。這背後還有另外一重原因,賀梅案在美國引發的關注遠勝於國內,在賀氏夫婦啟程前,2月8日,ABC的著名節目20/20,製作了一期賀梅的故事,回顧整個官司和女孩的成長,也表現出對她未來命運的關注。

嶽東曉最激動的那一刻,是2月10日走出北京首都機場,他牽著賀梅和她的妹妹,從ABC早已準備好的攝像機鏡頭前走過,當初貝克先生曾在法庭上擲地有聲地宣告,將會動用一切方法,禁止賀氏夫婦將賀梅“運送”回中國,嶽東曉要說的是,看,“我們回來了!”而賀梅,並沒有太過於激動的情緒表達,因為不懂中文的緣故,她格外依戀母親羅秦。

賀紹強正在努力找工作,羅秦又感覺到了丈夫的不自信,“好多事都要嶽東曉來拿主意”,當然,還有她的認同。賀紹強在重慶的幾次申請被拒絕了,好在長沙的一所職業學校給了他回應。校方在媒體見證下對賀家非常熱心,不過談到最後合作,雙方的態度都很謹慎。在事情確定下來之前,校方並不希望公布學校名稱。與校方的接觸過程,嶽東曉幾乎是全程陪同,比較起來,更顯出賀紹強的老實和不善交際。當有人向他論證這所學校的優點的時候,他會認真諦聽,然後叫住自己的妻子——她多半都在忙於照看身邊的3個孩子——“羅秦,羅秦”,再把那些話複述一次,要看到妻子認同的笑。

賀梅重新回歸賀家也經曆了一個過程,賀紹強和羅秦都感覺到,女兒比他們想象的更懂事成熟。他們隻能更加小心翼翼,甚至女兒為什麽會覺得自己是個墨西哥棄嬰,他們都不敢細問。好在幾個月後,賀梅迅速和她的新夥伴——弟弟安迪和妹妹艾薇塔玩到了一起。她當然還想念著貝克家的小女兒,她脖子上的那條銀色項鏈是臨別時的禮物,被問到這禮物時,她會突然沉默。她很快成為新家庭裏最有號召力的孩子,尤其是妹妹,在她的帶領下,樂此不疲地玩著破譯嶽東曉賓館保險箱密碼的遊戲。她或許並不知道,自己的未來,將會在中美兩種文化差異引發的論爭中,被持續關注。她的幸福,看起來附加了更複雜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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