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馬非馬

屬羊,但非羊。白馬非馬,個別非一般。似是而非,道在屎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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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31 12:30:03) 下一個

禦用法學的荒唐之作

評《國家主席:三位一體憲政體製的創立與完善》

李進進

            最近 中國網絡上出現了兩篇轉載頗多的文章,一篇是強世功的《國家主席:三位一體憲政體製的創立與完善》,另一篇是李國文《上官儀:武則天夫婦的犧牲品》。與“ 草泥馬”文化現象不同,這兩篇文章都是正統的,而且都在官方網站上登出和轉載。兩篇文章本來沒有什麽關聯的,一個是談法學或憲法學,另一個談文史,談談唐 代大禦用文人上官儀的“禦用”和“禦死”。不過我倒是將兩篇文章聯想到一起去了。讓我們來先談談《國家主席:三位一體憲政體製的創立與完善》這篇文章(簡 略“三位一體--國家主席論”)。

            初讀這篇文章,第一是找不到感覺,因為文章使用的是我熟悉但是感覺不舒服的語言風格,或者說是作者的前輩們慣用的語言。但是這篇文章畢竟和我的所學專業密切相關,所以還是硬著頭皮讀完了。“三位一體--國家主席論”  的“三位”,乃是““黨權、軍權和國權”,“一體”是憲法規定中的主席。可是現行憲法將這三權分開的,黨權,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共產黨由誰來領導, 憲法管不了,實際政治告訴我們黨的主席(如華國鋒)或總書記(如胡耀邦或趙紫陽)不一定管的了黨。但是憲法製定了“國家主席”,主席是“國權”的代表。憲 法還規定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這是軍權, 隻有這個權力是實實在在的。可是憲法本身沒有將此“三位”合為一體,甚至是分權的。那麽此文如何將此“三位”合為一體?不讀憲法的人,很難理解。這就得要有上官儀這種禦用文人來完成。“三位一體--國家主席論”的作者於是乎借用了一個憲法慣例來你彌補憲法的不足。他說:

“鄧小平在政治悲劇中發現了憲政製度的不足,而努力通過創立憲法慣例來完善自己的憲政體製。第一,廢除領導幹部終身製,實現 權力順利意見,並建立了代際政治的憲政慣例;二是全力恢複三位一體的憲政體製。1990年鄧小平辭去中央軍委主席,黨的總書記江澤民擔任中央軍委主 席;1993年,江澤民又順利地出任國家主席,實現了黨權、軍權和國權的統一。2002年,胡錦濤擔任黨的總書記,2003年胡錦濤又將人國家主 席,2004年,胡錦濤又擔任中央軍委主席,三位一體的體製作為一種憲法慣例已經正式建立起來。”

            文章 的荒唐就在於,本來憲法就沒有的東西,文人們非要用個什麽學說弄成個什麽法學的東西。我不知道作者是否學過法律,法律實證主義和詮釋法學都不允許這種做 法。從憲法實踐來看,任何法律的慣例不可違背成文法本身。最重要的是,憲法慣例是有法律約束力的。這種法律的慣例隻有在英國存在,因為英國沒有成文憲法。 英國憲法最大的慣例是“國王在議會之中”,這就是說,國王是主權的象征,人民通過議會行使治理權。  國憲法中算的上慣例的我看隻不過是人民直選和總統選舉團之間的奧妙運作。關鍵是,人民直選和總統選舉團之間沒有實質性的衝突。其他的如司法解釋權等,算不 上是憲法慣例。美國總統製的連任兩屆在羅斯福總統之前算是個慣例,但還是被羅斯福給打破了,後來不得不製定成憲法修正案。

            中國的憲法隻不過是政治獨裁者手中的一張紙而已。他要設立國家主席的時候,就在紙上畫一筆,打個勾。不要的時候,就打個叉。 他們的做法有什麽“法”的味道,那談的上什麽憲法慣例,更沒有什麽理論可談。

            可是我們的一些學者非要將政治上的既存的東西合法化﹑理想化或“萬歲化”。這就是禦用文人的作風。讓我們來欣賞李國文的《上官儀:武則天夫婦的犧牲品》。

            首先李文將禦用文人描述的不能再惟妙惟肖了:

“禦用文學,隻要好看,就不怕浮淺,隻要好聽,就不怕肉麻,隻要應景,就不怕扯蛋,隻要上口,就不怕空洞。一句話,隻要主子滿意,也就算得上是恪盡厥職了。”

其次,李文認為唐高宗冊封武則天為後的詔書一定是大禦用文人上官儀所草擬。武則天本是太宗李世民的老婆,現在兒子要給冊封為他的老婆,曰之皇後。這是有點難啊。 本來暗地裏“蒸” (以下奸上曰)一下沒有事的,現在皇上要合法化還要加點禮教,這隻有上官儀這個大禦用文人來做了。經過他的腦袋一轉悠一篇漂亮的詔書就出來了:

“朕昔在儲貳,特荷先慈,常得侍從,弗離朝夕,宮壺之內,恒自飭躬,嬪嬙之間,未嚐忤目。聖情鑒悉,每垂賞歎,遂以武氏賜朕,事同政君,可立為皇後”。

            於是乎,本是亂倫,本事“武則天從唐太宗的床上,轉移到唐高宗的床上,為兩代人獻身”,現在變成了兒子忠厚,父親慈愛,其不合禮呼?這就是禦用文人的妙用。

            回到國家主席的設置上,設不設之本是黨內博弈或角鬥的結果,可是一幫子文人非要去講個什麽理,還是法理。欲設之,為之歡呼,不設之,也為之歡呼。讓我們來品味一個真實的故事。

            1982年正是我國修改憲法的重要之年。當年四個憲法學的泰鬥中的兩“鬥”進了憲法修改委員會,長期和彭真一起開會,研討憲法的修改。還有兩個不在修改憲法委員會中。 1982年憲法公布之前,關於國家主席設不設立的問題,一直定不下來。多數人要恢複1954年的“國家主席”製度。可是“上”不表態,因為鄧小平和毛澤東一樣不喜歡那個虛東西,繁瑣。所以在1981年底和1982 初,傳出來的話是不設國家主席。那兩個沒有參加修憲的兩個憲法泰鬥正準備出一本書,對於內部修改憲法的意見也不是那麽有把握,但是他們等不到憲法公布了, 就在書中有關國家主席欄目裏說“不設國家出席”符合社會主義民主集中製。可是,當“上”麵定下來恢複國家主席的時候,他們稿子已經送到出版社了。他們 於是乎立即改稿,說恢複國家主席如何如何好和必要。

            現在可好,“三位一體一國家主席論”不但說“設立國家主席”好,而且弄成了個什麽憲法慣例,還弄成了個什麽“一體”論。我擔心,明天有人不放棄軍事委員會主席職務的時候,人家不搞“一體”的時候,他是不是也說是“萬歲”呢。所以。這篇文章大有為當權者拍馬屁之嫌。

            這“三位一體國家主席論”通篇文章談的“體”不過是獨裁者的集權。憲法中的“體”是什麽?憲法中的“體”就是就是“民主自由”。“憲政是什麽呢?就是民主的政治。”這是毛澤東講的。毛澤東還講了,他的事業繼承了孫中山的新民主主義。他後來拋棄了這個憲政,四人幫在1975年的憲法中﹑華國鋒在1978年憲法和鄧小平在1982 憲法中都拋棄了這個憲政的“體”。那兩個當年的憲法學泰鬥,是這個“三位一體國家主席論”作者的爺輩了。那爺輩的人,我知道,雖然不得不為當局唱讚歌,但 還是知道憲法的“體”是民主自由,經常為爭取點民主自由打點擦邊球。現在可好,怎麽孫子輩的學者,還算的上是個學者的話,不但不談這個“體”,還要把這個 “體”變成獨裁者的憲法護身符呢? 咋北大法律係的教授怎麽成了魯迅筆下那九斤老太太抱怨的“一代不如一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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