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馬非馬

屬羊,但非羊。白馬非馬,個別非一般。似是而非,道在屎溺。
個人資料
正文

“自由的限製”還是“限製自由”

(2008-12-14 21:10:22) 下一個

 自由的限製”指的是自由的非絕對化。“限製自由”指政府對人們的自由和權利予以幹涉或剝奪。自由的絕對和相對本身在哲學上是個悖論。很簡單,如果自由是有 限製的就不成為其自由。自由就是含有絕對概念。這是從古羅馬法對物權的理解而來。古羅馬法中的“所有人行使自己之權利無論於何人皆非不法”,指的是人對物 的所有權是絕對排他性的。革命後的《法國民法典》第544條規定“所有權是對於物有絕對無限製的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利。”但是,現在各國法律都對各種自由加以限製性條款。人們社會生活中的“自由”總是有一定的限度的,就言論自由而論,因為“出言不遜”惹的禍,無時不在, 無所不在。“人生而自由,又無往不在枷鎖之中。”這些道理大家都懂。但是,如果我們抽象地討論自由的絕對性和相對性,以人類目前的智慧,我們無法得以解決。

            對於自由的限製,人們知道其存在及其必要性。我們麵對的挑戰是這個限製在哪裏以及由誰來決定,如何決定。對於自由的限製隻能在具體的案子爭論中加以解決。比如,火燒國旗到底是不是言論自由保護的範圍,報紙公開了國防報的情報分析是不是言論自由的範疇, 練習一種功法到底是不是邪教,等等。又比如,人民有無“改變政府的權利?”如果某些人要求改變政府是否就是“顛覆政權?”這些爭論的解決也隻能通過公開辯論的方法解決,或在法庭上, 或在媒體上,而不能夠靠某個或幾個行政領導的意誌來決定。在這方麵,我們還是要學習美國人的實用主義精神,不要抽象的爭論言論自由的絕對性或相對性,要具體解決問題,而且到法院去爭論。爭論的雙方都可以自由地發表意見。人類是在爭論中得到發展的。

            我們麵對的最大的危險是簡單地用“自由的限製”的一般理論實行“限製自由”的勾當。中 國改革開放三十年來,一旦人們要求自由的時候,限製論就出來了。當權者用抽象的限製論來限製人們具體的自由訴求,而且不分青紅皂白。一些學者或新聞工作者 也跟著鼓吹。比如“德國之音”的張丹紅在為中國政府限製言論自由辯護的時候,用一般的“自由限製論”將對政治言論的限製和對色情文字的限製混為一談。這裏 區別非常大,對色情文字和影碟的限製來自於人有成年和未成年之分。限製就是要保護未成年人。如政府限製政治言論,這無異於將人在政治上分為成年人和未成年 人乎?

            中國人連基本的自由權利都享受不到,何談限製。比如,中國現在實行的網絡控製,屏蔽海外的很多網站包括多維網站, 各個網絡服務器加上許多敏感的“限製詞”,比如“六四,”“法--功,” 等等。都是中國人,為什麽在香港,在台灣,在歐美的中國人(在歐美除了個別的中文網站向中國的網絡限製靠齊對一些政治詞匯限製外)可以自由的閱讀和寫作? 還有,中國過去一直按人的社會地位和等級來決定其閱讀的範圍,比如《參考消息》最開始是限製在一些高級幹部中閱讀。今天港台的某些電視還有美國的CNN 能在一些高級別的賓館裏可以看到。難道大陸的中國人是低等人?大陸的一般的工人農民是低等人?中國憲法和法律上好像沒有這樣寫。

            我們現在的任務就是要爭取大陸的中國人最大限度地享受中國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基本自由權利。這些基本權利都落實不了,談論限製無非為當權者限製人們的自由的行 為進行辯護。中國人現在是要取消對人們自由的限製,而不是談論自由限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現在奢談對自由的限製,無異於為虎作倀。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