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1)
這次四川大地震後有人對政府或有關當局是否得到過預測,對情報處理是否得當,以及有關當局是否隱瞞災前情報,向政府提出了責問。其中有的以科學的角度來談問題,有的從政府的失職的角度向政府問責。可是最近有人以抽象的良心標準來拷問那些向政 府問責的人,說他們的偏見蒙蔽了良心。稍有些對現代民主有些觀察的人都無法接受這種種拷問。
首先,這些問責人多少有些根據,不是無中生有。比如,網上有四川阿壩州政府在地震前辟謠的報道, 美國一有關地震雜誌去年發表了那個地區有地震跡象的學術報告,以及中國的地震科學耿慶國家在地震前向有關部門提出的預測秘密報告。到目前為止,對於以上三個證據沒有人予以否定。所以,在事實沒有受到挑戰的情況下,剩下的事情是對這些證據如何理解, 結論如何。同時,人們還會懷疑,政府是否還擁有根多的信息。 在這些資料前,任何人提出的向政府的問責,都是合理的,談不到什麽蒙蔽了良心。
其次,無論從西方的政府問責製度還是中國傳統的民本政治觀念還是現代的社會主義的政治文明包括人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的角度來看,地震之後向政府或有關部門提出質疑,隻要不是編造,無論怎樣說都是合理和必要的。第一,民間對政府的問責,是民主社會的基本權利,政府要答複。 第二,立法機關或民意監督機關有責任對重大事情做出調查;第三,民間可以對調查的結果進行進一步的責問。
我們的一些讀書人的立場有很大問題。政 府還沒有進行全麵調查的時候他們主動為政府說話,為之袒護,看是中立,實則偏頗。要袒護政府也要等到有關部門拿出點調查報告再說。作為中國人,我們麵對的是一個控製宣傳和輿論的大政府,用不著我們去為政府說話。相對強大政府,民間群體,即便是異議分子或異端團體,相對來講都是分散和不擁有權力的。知識分子要獨立,在民間和政府之間,要更偏向民間,道理就在於此。否則,大家都去做宣傳部的幹部好了。
再次,我們不能用良心這個抽象的概念來拷問對政府問責的人們。良心隻能在具體的情況去表述。良心在不同的情況下有不同的底線。通常我們隻知道不應當做什麽,比如,不能容忍沈陽那個女孩咒罵災民的行為,不能在別人悲傷的時候你去敲鑼打鼓等等。在那個時候,我們不能學莊子“鼓盆而歌”。至於應當做什麽,比如應當給多少捐款,這無法簡單地用良心判斷。所以中國的企業家王石和馬雲等人關於賑災的觀點,沒有什麽大錯,隻是說話的時間不妥,或許他們沒有感到此次地震的破壞程度。同情和支持的程度是根據人們和災難的關係來定的。一個美國朋友對我說,對不起,這是悲劇,我很同情。但是中國已經強大了,可以自己來處理這件事情。當然他們願意提供任何幫助。中國對死難的如何同情早有界定:“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我們還是要麵對未來的。向政府問責就是麵對未來的重要一個方麵。 這大概就是我們的良心底線。 所以,在大的災難麵前,因為不可能每一個人都去一線救災,在不過分的情況下,對政府提出問責是不過分的,談不上什麽“蒙蔽良心”。
最後,人以群分,黨以派立。社會上總有那 些人在大事件麵前塞進自己的政治企圖。此不足為奇。隻要我們言論暢通,輿論總會讓人們走近真理。相對民間來說,政府的行為往往帶有更明顯政治企圖,他們總是想證明自己的正確或光榮。比如在救災的場麵,誰應當放到頭條新聞,政府的電視台往往以政府領導人的地位來決定,而不是新聞的搶眼度來定。政府對立麵的群體或個人以某種政治企圖來責問政府正是多元社會的特點。在國家的大事件麵前,我們不能以別人另有企圖來否定別人。不同的人提出不同的問題,總會讓這個社會 進步。讀書人,或知識分子,特別是那些在西方來學習的人,要容忍來自不同群體的聲音。你可以有不同的意見,但是用不著那麽起勁地將不同的聲音上升到“沒良心”程度來捧打。
我的文章現在上不了文學城的欄目,比如《我的中國》,《時事評論》等。昨天我的《走出誤區,不要讓魔鬼原理上帝》一文昨天登載上麵兩個欄目,現在都見不到了。文學城應被俘虜了,自律是否過分了?請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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