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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社會(下)

(2023-04-24 20:30:52) 下一個

民主的前提就是普遍具備完全責任能力的個體。然後才可能由這些個體評估判斷交易交鋒,來達成公共事務包括道德法律的共識,其中又包括完全責任能力的及格標準。

 

而完全責任能力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自我保護能力。能夠保衛自己的權利,也能夠迫使別人履行相應的責任。公平正義是完全責任能力人的共識。這個共識不僅僅是口頭上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執行上的力量乃至暴力。換句話說,民主投票不僅僅是要求,更是要脅。投票表達自己的意見,更重要的是代表自己的力量指向。

 

什麽是真正的力量呢?真正的力量隻有兩個。一個是給予的金錢,一個是剝奪的暴力。道理道德法律都不過是金錢和暴力的指向罷了。

 

而擁槍問題就是個體暴力之間的鬥爭。以個體對個體而言,有更強暴力的一方必然會更有道理。而弱勢的一方必然希望減弱這種差距。其中一個辦法就是改變暴力評估條件。比如把身高體壯,改為槍法如神。這就是擁槍派的基本邏輯。另一個辦法就是以多勝少,把個體暴力問題更多演化成公共暴力問題。在強大公共暴力下,個體的暴力差可以忽略不計。這就是禁槍派的基本邏輯。

 

禁槍派的邏輯基點就是槍的危害性大,防範起來十分困難。這個理念本質上是十分錯誤的。美國是典型的擁槍國家,兩百年來死於槍下的人確實不少。中國是典型的禁槍禁武的國家,千百年來死於非命的人,尤其是非戰鬥死亡,不論是數量上還是殘酷程度上,都是美國的千萬倍。

 

為什麽會如此反差?因為美國是在西歐之上發展出來的高階文明。而中國是自古以來西高東低的文明窪地。美國是一個絕大多數公民是具備現代文明完全責任人水準的社會。而東亞是一個絕大多數人是巨嬰的社會。或者通俗地說,美國人具備武德,中國人不具備武德。武德就是有使用暴力的能力,同時又能夠控製這個暴力能力的能力。當然,不是所有美國人都具備武德。也不是所有中國人都不具備武德。

 

擁槍的問題說白就是,如何能預防不具備武德的人擁有武力。畢竟在美國,雖然擁槍如此廣泛,社會總體安全性和公平性是遠高於絕大多數國家的。反觀中國全民解除武裝,安全性並不更高,公平性就更別提了。長期而言的安全性甚至是舉世最低的。畢竟周期性大規模人口滅絕,隻發生在東亞。這是因為所謂強大的公共暴力,具體落實上必然還是在個體手上。最終造成少數人擁有不可製衡的暴力,也就沒有了公平的基礎。形成的穩定是壓迫的穩定。而一旦失衡,暴力差散落民間,就會徹底糜爛,弱肉強食,屍橫遍野。

 

所以以史為鑒,禁槍是因噎廢食。正確打開方式是解決帶來問題的人。即避免武力落入不負責任的人手裏。而不是逃避困難的實質,反而剝奪有責任能力人的能力。須知,公理正義正是靠有責任能力者的能力來建立和維護的。不是靠沒有能力者的哭鬧來實現的。這就跟幾十個倭寇就能橫掃數省是不能靠宣講什麽仁義道德能解決的。仁義道德,文官當道,不過是大一統愚民弱民的帝王統治之術。禁槍是一脈相承。

 

完全責任人有能力有義務去保護非完全責任人。同時監護人也有責任有義務去培養未成年人最終成為完全責任人。包括也必須包括武德的教育,擁有自我保護的能力,以及把這種能力控製在自我保護範疇的能力。正義與公平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有戰鬥力的公民爭取來的。如果沒有自我保護的能力和意誌,就不會存在公平正義。上帝,天道,明君,政府,智能機器人,都不會提供餡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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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mikecwu 回複 悄悄話 擁搶權力是很好的。我就有幾把獵槍,上山打獵玩。全民擁槍可以抵抗暴政,獵槍足夠了。高精度獵槍可以百步穿楊,抵抗入侵者足夠。手槍抵抗入暴政沒有用。

禁槍的呼聲主要是針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比如全自動半自動步槍和手槍。這種步槍沒有遠距離的高精度,沒有打獵的實用價值,主要用途是在戰爭中殺人。和平時期擁有這種槍隻能去靶場玩玩,沒有實際意義。但給人一種黑幫用來火並的危險感,而且也會使得恐怖分子用來去公共場所大量殺害無辜。

讓普通公民擁有獵槍,但禁止自動步槍。這樣的話,兩邊都可以達成共識,皆大歡喜。
ahniu 回複 悄悄話 頂。
農業文明看人是人口,即牲口。
商業文明看人是顧客。
牲口當然要禁槍。顧客當然要擁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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