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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暉:農民地權六論之二:評“無地則反”說

(2008-10-10 06:45:15) 下一個
來源:http://www.blogchina.com/20081008612776.html


  何謂“無地”?

  近來有位朋友去了幾趟印度和拉美,回來就大講“無地則反”,並以此反對地權歸農,一時還頗有聲勢。我不懷疑他的好意,但他談論問題時的邏輯混亂,實在令人費解。

  “無地則反”的“無地”是什麽意思呢?如果是指農民沒有土地所有權,即並非“自耕農”的農民都算“無地”,那麽難道中國農民是這個意義上的“有地農民”嗎?在公社化取消了“耕者有其田”後至今未恢複此種權利的中國,按這個意義豈不是所有的農民都是“無地”農民,因此早就該造反了嗎?到底是印度、拉美的農民沒有土地所有權呢,還是中國農民沒有土地所有權?如果溫先生真的在這個意義上認為“無地則反”,他應當最主張把土地交給農民所有,也就是說他應當最主張農民土地私有製才是。可是偏偏相反,溫先生堅決反對把土地交給農民,而主張官府完全控製土地,照他自己的說法,這不恰恰是把農民往“反”裏逼嗎?

  當然,溫先生所謂的“無地”也許不是指農民沒有地權,而是指農民無地可種,換言之,有地可種的佃農、雇農,包括私家佃農與國家佃農都並不是這個意義上的“無地”農民。那麽他又何以把租佃製看得如此可怕,認為“三十年土地革命”才使中國農民好不容易擺脫“無地”狀態呢?在這個意義上又如何可以說印度或拉美的農民是“無地”的呢?

  第三種可能的解釋是:他所謂的“無地”既不是指沒有地權,也不是指無地可種,而是指農民不種地——換言之,種地的佃農不算這個意義上的“無地”農民,而有地不耕、棄地出走的和無地可佃的外流農民才算——溫先生重筆渲染的“貧民窟”大概就與這個意義相關。那麽這裏仍然有個問題:是農民自願不種地就會造反呢,還是農民被迫放棄種地就會造反?如果是後者,那麽是誰能迫使農民放棄種地?不就是那些大肆圈地征地的官府嗎?怎麽溫先生反倒主張把土地交由他們來控製,而不能交給農民?

  而如果是前者,即農民自願不種地就會造反——且不說此論是否武斷——那和地權歸農又有何關係?地權不歸農或者地權歸了官,農民就不想外流,就不會棄農經商、離土務工甚至變成流民?曆史與現實都證明,地權歸官的情況下不僅官府圈地驅農會促使農民外流,就是官府想以“均田製”拴住農民,因役繁賦重、人稠地寡、天災人禍,或者因比較利益、追求機會而形成的農民外流仍然是大問題。我曾指出:曆史上、包括民國時期的流民群其主體都不是無地農民,而是有地不耕、棄地出走的農民。因此農民外流與輕徭薄賦、社會保障負相關,與遷徙自由、改業機會正相關,而與地權歸農極少相關。溫先生如果要製止自願外流,他與其建議禁止農民土地私有製,不如建議實行農奴製,或者幹脆把全中國農村變成勞改農場——那樣農民就無法“自願不種地”,更無法“外流”,而城裏也就一勞永逸地不可能出現所謂“貧民窟”了!

  印度、拉美農民何以“無地”?

  溫先生拿印度、拉美做例子反對“土地私有化”。他對印度、拉美複雜的社會矛盾的簡單化解釋,乃至對印度、拉美農民“無地”的簡單化判斷,都令人難以置信。但即使退一步講,如果我們相信他的描述,據說印度、拉美都是地主土地私有製,而我們中國,如今究竟有誰主張把農民從土地上趕走、實行地主土地私有製呢?我國現今的土地私有化論者不都是主張把土地交給農民的嗎?

  當然,溫先生的意思大概是:農民私有了土地他們就會自由買賣、兩極分化、產生土地兼並而使土地集中到地主手裏了。

  但是溫先生舉印度、拉美為例能證明這一點嗎?就算那裏的動亂可以用“無地則反”來解釋(其實非常可疑),但那裏的農民何以會“無地”?難道是因為“小私有者自由買賣導致土地集中”?溫先生看來不了解印度和拉美史,傳統印度和前殖民時代的拉美原住民社會都存在著農村公社土地製度,並無小私有之說。後來英國人以強製權力劃撥公社土地而實行柴明達爾製(把土地撥給有權勢的包稅人私有)和萊脫瓦爾製(殖民當局直接把村社土地歸官而使農民成為官地佃農),形成了地權集中。而拉美的土地集中更是殖民征服過程中以暴力奪取土地形成大莊園的結果,根本與什麽“小農自由買賣”無關。

  當然,上麵說的是近代歐洲流行的印度史觀,包括馬克思在內也是這樣看的④。但印度獨立後的、尤其是晚近的新研究指出:實際上傳統印度未必就是那麽個“公社世界”,那時還是有很多私有小農的。但是英國人存心把傳統印度描繪成沒有土地私有製的“公社世界”,為的就是便於奪取農民的土地!顯然,如果承認印度農民的土地私有權,而要通過“土地買賣”的方式來兼並他們,那太困難了!如果把農民的土地說成原來就是“公地”或“官地”,本來就是傳統國王(莫臥爾帝國)的,現在英國人繼承了國王的權力,那不就是英國人的了嗎?後來的柴明達爾製和萊脫瓦爾製,就是根據這種說法搞出來的⑤。換言之,後來印度農民之所以會“無地”,不是因為官府承認他們“私有”而任憑他們“自由買賣兩極分化”,恰恰相反,就是因為英國人借“公有”的名義剝奪了他們的地權!

  總之,無論按舊說法(傳統印度本來就隻有公社而沒有土地私有製)還是按新說法(本來有私有製而被英國人硬說成“公有”),印度農民的“無地”都是以“公有”的名義剝奪他們的結果,而絕非“私有小農自由分化”的結果。明乎此,我們就會理解獨立後的印度人何以如此警惕官奪民產,不輕言否定民間產權。盡管從尼赫魯的“馬哈拉諾比斯社會主義”到英迪拉。甘地的民粹主義,印度的曆屆政府既不喜歡私有製也不喜歡自由市場。他們脫離“計劃經濟”而走向市場競爭的改革比我們還晚、還慢。可是他們的“左”隻是表現為發展工會農會、實行“五年計劃”、重視福利、二次分配、管製貿易、平民民主等等,卻一直不搞官奪民產;他們熱衷於大量投資搞“增量國有化”,卻從未沒收民產搞“存量國有化”。就連比印共還激進的“極左派”印共(馬)執政的、贏得溫先生和我國不少左派朋友交口稱譽的西孟加拉、喀拉拉等邦,也沒有搞激進土改。溫先生明白這是為什麽嗎?

  耕者有其田,會導致耕者失其田?

  殖民統治結束後的印度和拉美的確有許多社會弊病,但溫先生暗示的“小農私有、兩極分化”卻根本是子虛烏有。在民主印度和不少拉美民主國家的土地私有製下,雖然未經激進土改、舊時的土地集中現象無法很快改變,但也並未進一步加劇集中。相反,那裏的土地在私有製下還是呈分散趨勢的。以印度為例,1954年該國土地分配的吉尼係數是0.63,1961年下降至0.59,如今大約在0.5左右。而殖民時代就盛行大莊園的墨西哥在溫先生的文章裏有生動的描述,的確,該國曾經是世界上土地最集中的地方,1930年土地分配的吉尼係數高達0.96,但1960年降為0.69⑥,仍然很集中,但比過去還是相對分散了。

  當然,在沒有激進土改的情況下,這種土地分散過程很緩慢,也因此招致了主要是來自左派的批評。你可以說這種批評很有道理,但是這種批評是針對地主土地私有製的,不是針對農民土地私有製的,相反,他們這些批評者恰恰在為農民私有製而奮鬥!你怎麽能把這種批評“盜用”到中國來反對農民私有製呢?那些批評也從來沒有證明農民私有製必然會“自由分化”為“無地農民”加地主製,你怎麽能反過來說,“土地官有”比土地農有更能避免農民“無地”?

  其實溫先生也不是真不明白這個道理。就在同一篇文章中,你不是還指責民主印度過分縱容了貧民,以至由於不能圈他們的地,連高速公路也沒法建嗎?你不是還以印度這個“反麵教員”為例,痛陳印度的官府和資本家與工農打交道的“交易成本太大”,而彰顯咱們的圈地運動降低“交易費用”的優越性嗎?難道你真的相信,承認農民的地權反而會有利於“兼並”?

  地權歸農促進了兼並,還是妨礙了兼並?

  進而言之,不僅印度、拉美,可以說古今中外我們沒有看到任何地方的土地集中是由初始平均的小私有者“自由買賣”導致的。相反我們看到:法國大革命後小農製度的“頑固延續”曾被許多人責怪為應該對法國資本主義現代化發展長期不如英國負責。筆者認為,這種指責固然片麵,法國資本主義發展緩慢其實另有原因,但是小農在法國“頑固延續”,並沒有造成“無地則反”,卻是不爭的事實。東歐一些國家也是如此,如保加利亞,在1920年代初斯坦鮑利斯基農民聯盟政府時期經曆了比較徹底的平均地權改革,後來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這裏仍然被看作無地主的地區,戰後的共產黨政權也沒有再搞什麽土改。實際上,曆史上一些實行了“起點平等”的小農土地私有製,而此後又在憲政製度下保證了自由小農的地權不受專製權力幹預的地方,雖然“平等的起點”在市場交易條件下不能永遠保持,但地權集中的程度和速度都是極為有限的,地權集中與分散的趨勢也是同時存在的。那些地方也許有其他弊病,但“土地兼並”從何談起?

  事實上,對小農私有製的批評曆來有相反的兩種:指責小農私有製促進了兼並和指責小農私有製妨礙了兼並。如果不考慮價值判斷(妨礙兼並是不是就該指責)而純就事實判斷而言,顯然是後者更有根據。我們今天的一些人堅決反對小農私有製,其實際的理由也是後者(這從其所謂國家與小農打交道要付出更大“交易成本”的理論和所謂印度對貧民難以征地的抱怨都可以看出)。從其官府本位的立場講,這種反對也不能說完全沒有道理,但是為了道德上好聽起見在表述時卻楞說反對小農私有製是為了害怕小農被兼並,這就不但在學理上既反事實又反邏輯,也不如那些明確站在兼並者的立場上反對小農私有製的“右派”論者更誠實了。

  總而言之,鐵的事實表明:在包括印度、拉美在內的絕大多數地方,也包括傳統時代的中國(我曾有專文論述),導致地權集中的主因都是不受製約的專製權力,而不是“小私有者自由買賣”。“無地則反”是否如此我們姑且不論,說“耕者有其田”就必然會導致“耕者無地”,進而造成“無地則反”,我以為這完全是無稽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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