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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生也有牙,而雉也無牙,以有牙碎無牙,耶~!但是要記得刷牙,否則會有蛀牙,蛀牙導致無牙,無牙則置身碎於有牙之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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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同:楊佳案的悖論

(2008-08-03 17:23:11) 下一個
來源:http://news.epochtimes.com/gb/8/7/30/n2209225.htm   【大紀元7月30日訊】上海警方現在最後悔的,恐怕就是當初沒有在案發現場直接擊斃楊佳了。如果當時就擊斃了案犯,哪會有今天的麻煩?至少不會有律師介入,不會有公開的審判,也不會有媒體的追根問底了。   近十幾年來,中國發生過不少起惡性的暴力殺人案,破案後,案犯的作案動機和理由媒體大致能理出個頭緒,或惡意報複,或心理變態,或黑社會的亡命之徒,總之人們還能夠理解。唯獨楊佳案除非被刻意掩蓋,至今沒有任何能夠讓人理解作案動機。案發初期,有媒體試圖在楊佳的父母離異上做文章,暗示他可能因此有心理疾患,不過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成千上萬,和殺人實在沒有任何聯係。媒體的尋找真是很厲害,結果證明了楊佳很小就具有強烈的公德意識,對父親隨手扔在馬路上的煙頭他會撿起來扔進垃圾筒,對母親不走人行道也很不滿,就是在遊戲中,也“從不作弊耍賴”。網民們甚至搜索出了楊佳的博客,筆者仔細讀過之後,沒有看到一點反社會的痕艫,相反,他想的是“社交,約會,認真交往,交友”,他很享受徒步遠足的疲勞感;作為一個單身青年,他也想“結交美女”。一句話,他很正常。然而他的經曆中確實與警察有關:前年他去山西旅遊,在火車站無端被警察打斷門牙,經向公安部投訴,獲得賠償3萬元。   楊佳被審訊時已經說出了他的動機:“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輩子背在身上,那我寧願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給我一個說法,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這個委屈是不是確實存在,楊佳的律師謝有明在聽完楊佳的陳述後表示:“自己完全可以理解。”我想這已經說明了問題。   其實,審判的結果如何對楊佳已經不重要,他不是去上海討說法的,而是以一死去給說法的。然而楊佳是否能夠得到公平的審判,對中國社會很重要。   案情目前疑點太多:楊佳案發前多次向上海公安局和公安部投訴,他投訴的文本為何不予公開?楊佳被留置派出所的6個小時內究竟發生了什麽,警方隻公布了幾分鍾的街頭錄音,錄音顯示楊佳雖態度強硬,卻並非無理取鬧。楊佳的母親案發後突然失蹤,北京的親人都找不到,可上海的律師卻可以輕易獲得他母親的授權,這些都正常嗎?   筆者的經驗裏,從來沒有見過對這樣一個嚴重的襲警案犯,公眾給予了如此強烈的同情,甚至給楊佳的行為以完全正麵的評價,著名教授鄧正來著文,稱以美國憲法衡量,“楊佳殺警是在實現他的自衛權!”   這是正常的社會心理嗎?如果正常,證明這個社會的警察係統已徹底喪失公的信任,非法卻合乎正義;如果不正常,那麽將一個沒有任何前科的良民逼上暴力之途的原因又是什麽呢?這是一個難解的悖論。筆者謹希望,對楊佳的審判不至於再加深這種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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