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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生也有牙,而雉也無牙,以有牙碎無牙,耶~!但是要記得刷牙,否則會有蛀牙,蛀牙導致無牙,無牙則置身碎於有牙之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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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豔照門的看法

(2008-02-21 17:04:51) 下一個

  豔照門首先是一起侵犯隱私和損害未成年人權益的事件。陳冠希有沒有犯法?雖然陳冠希與數位女星發生性關係,並把其中一些性行為拍攝下來,但至今還沒有一位當事人表態是在非自願情況下被拍的。那麽,他們之間的性行為和拍攝活動就是他們自己的事。根據目前了解的情況,陳冠希及其女友們並沒有將這些影像資料以任何方式公之於眾,或展示給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因此他們沒有犯法。犯法的是那些竊取、公布這些資料的人。他們侵犯了別人的隱私,並可能導致一些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接觸到不適合他們看的東西。如果是幕後策劃的炒作,性質就更惡劣了。

  但陳冠希是有過失的。他沒有妥善處理涉及別人隱私的影像資料,導致其落到別人手中並被公開,使若幹女星及其家屬的利益受到了損害。因此,他應當為這個過失向他們道歉,甚至賠償。

  陳冠希及其女友們該不該向公眾道歉?他們可以選擇道歉,也可以選擇不道歉。他們既沒有違法,也沒有損害公共利益,而且還是部分輿論的受害者。有人說,陳冠希和克林頓都是公眾人物,克林頓向公眾道歉了,陳冠希也應該向公眾道歉。但克林頓屬於政界,陳冠希屬於娛樂圈,對二人公眾形象的期望值應有不同。公眾形象破滅了,當事人自然要付出代價。在政界就付出政界的代價,在娛樂圈就付出娛樂圈的代價,兩種代價是不同的。說謊的明星要為自己的謊言付出代價,粉絲們也要為自己的輕信付出代價。明星們向不向公眾道歉,在什麽問題上道歉,怎麽道歉,都隻是付出代價的方式。娛樂明星不需要為自己的私生活向公眾道歉,公眾對此也無權幹涉,但公眾可以通過言論和市場行為表達對娛樂明星的看法。經紀公司對娛樂明星的包裝是商業行為,如果在這方麵欺騙公眾,自然也要付出商業和輿論代價。

  娛樂明星需要奉行什麽樣的道德標準,應該由市場決定。明星們為了自身利益,會很自然地在形象上迎合公眾口味。但明星生活中的壓力遠遠大於常人,所受的誘惑也遠遠大於常人,能表裏如一的畢竟是少數。對多數明星來講,如能在公眾麵前隱藏真實的自我就算是成功了。所以,公眾沒有必要在道德標準上對娛樂明星有過高的期望。明星也是正常人,有正常人的需要和行為,況且娛樂行業的特殊性,也導致了藝人生活方式與常人的不同。

  豔照門中的人物是否很下流,很變態?迄今為止,網上公布的照片並沒有顯示出任何病態的性行為。由於性行為本身是一種私下裏的活動,怎樣算是下流,其實是每個人自己的事。一些人覺得下流的姿勢和動作,也許對另一些人來說是美滿性生活所必需的。隻要不在公共場合有不雅的姿勢、動作和言論,就談不到下流的問題。所以,照片裏人物的行為並不能算作下流。侵犯別人隱私,未經授權公布別人的私人影像資料(無論是否色情)才是下流的。

  是否應該拍攝性行為,是個人生活方式問題,隻要是自願的,且沒有妨礙他人,就是當事人的自由。不能因為別人的生活方式與自己有差異,就把別人說成是下流、變態、道德淪喪。生活在社會裏的人是各不相同的,有種族、地域、性別、貧富、受教育程度等方麵的差異,生活方式不同的人應當相互尊重、相互包容,這樣的社會才是成熟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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