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金錢與快樂
(2007-08-15 12:17:10)
下一個
人活著,說到底,是為了追求快樂。人做的每一件事,都與此有關。例如,吃飯是為了飽的感覺;喝水是為了解渴;工作是為了掙錢,消除寂寞,有成就感;戀愛是為了使兩個人能夠暫時融為一體;結婚是為了穩定的家庭生活;生孩子是為了延續生命,改進家庭結構,老年不孤獨,有成就感;等等。所有這些,都有一個最終目標:快樂。
追求快樂是一個不斷得到、失去、又複得的過程。比如,人吃了飯便有了飽的快樂,但過幾小時又餓了,飽的快樂消失了,於是又吃飯,快樂又有了。再比如,金錢可以使人快樂。人一無所有時,隻要有一點點錢就很快樂。但這種快樂很快就會消失,因為有了一點點錢,就想錢多一點。錢多一點時,快樂回來了,但不久又沒了,因為人總是希望錢更多一點。
吃飯、掙錢是這樣,所有其它事情也是這樣。快樂總是暫時的,活得久、掙錢多,不一定更快樂。要快樂,就得做點什麽。要經常快樂,就得不斷做事。快樂的事於各人不同,有人使人快樂而快樂,有人使人痛苦而快樂,有人隻求自己快樂而無視他人,由此便造就了各色各樣的人生軌跡。人有高尚、低賤、平庸之分,皆源於對快樂追求方式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