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氏譯語(8):清清淡淡也是真
(2007-11-06 18: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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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氏譯語(8):清清淡淡也是真
不少人寫文章都追求文辭華美,譯文章也是如此。照理說,這本無可非議,但追求華辭麗藻,有時會進入誤區。尤其是翻譯別人的文章,進入這個誤區後,在自我感覺良好的同時,不僅扭曲了原作,也誤導了讀者,實屬危害非淺。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譯者一時糊塗忘記,或者根本不懂遣詞造句“清清淡淡也是真”的道理。
譯者應該清醒地認識到,你自己追求文字的華美,並不等於所有寫文章的人都和你一樣。有些人就是喜歡清清淡淡的文字,就像有人喜歡釅茶,有人喜歡清茶,有人喜歡濃妝豔抹,有人喜歡略施粉黛。這中間並不存在孰好孰劣的問題,隻是個人的喜好。問題是作為譯者,你是翻譯別人的文章,就要按照別人文章的風格來譯,如果讓本來清淡的文字,非要符合自己的口味,即便譯得妙筆生花,那也是不可取的。
作為一名喜歡文辭的譯者,我有時還真地忘記了“清清淡淡也是真”的道理,把本來用詞質樸的文章,譯得詞藻之星金光閃爍。自以為得計,其實已經走了味兒。這其實就是一個是否忠實原著的問題。
今年春季,受中國一家出版社之邀,翻譯英國早期女作家弗吉尼亞。伍爾夫的《倫敦風景》(The London Scene by Virginia Woolf)。我把其中的“ 偉人故居” (Great Men’s Houses) 試譯後發給出版社,不久出版社回信,編輯十分婉轉地指出了其中的問題。下麵就是那位編輯給我的信。
宋先生,您好!
試譯稿和糾正的郵件都已收到,對您認真的態度非常感動。您的譯文很簡潔,有古文的感覺。現在,我就將您當作一位忘年的朋友,與您討論討論吧 :
在我的理解中,伍爾夫是個內斂的作家,寫作的語氣比較平和,行文從容,抒發情感不留痕跡。不知道這與您對伍爾夫的理解是否一致呢?伍爾夫算是現代作家,她的文風和莎士比亞或米爾頓的古典風格應該有較大區別吧?宋先生的譯文,我總體上感覺,多有男作家的恢宏豪爽氣勢,而女兒的流水之態略顯不足。
對宋先生這樣的翻譯家的譯文評頭論足,實在是罪過。如有不妥之處,請您千萬別怪罪!不知道您可否適當減少譯文中古語的用量,盡量用平和的白話文表達。您覺得可行嗎?
祝,愉快!
某某
某某編輯對我譯文中存在的問題是一針見血,我則是“好鼓不用重錘”,馬上意識到自己的問題所在。所以然者何?就是我已經忘記“清清淡淡也是真”的道理,從而進入了誤區。我立即按照編輯的意見修改,寄出去沒多久,就收到了她的回信。
宋先生,您好!
非常抱歉拖了這麽久才給您寫信。這段時間趕一本書,事情很多,希望您原諒我的低效和不及時。《偉人故居》我對照原文讀了一大半,覺得您修改過的譯文是符合原文文風的。譯文也比較準確。是否可以請您接著往下譯呢?我這裏會準備合同寄給您。另外,請您將詳細的通訊地址告訴我,方便郵寄。再次為我的拖拉向您道歉!
祝,愉快
某某
下麵就以第一個自然段為例,把兩種譯法加以對比。
London, happily, is becoming full of great men’s houses, bought for nation and preserved entire with chairs they sat on and the cups they drank from, their umbrellas and their chests of drawers. And it is no frivolous curiosity that sends us to Dickens’s house and Johnson’s house and Carlyle’s house and Keats’s house. We know them from their houses – it would seem to be a fact that writers stamp themselves upon their possessions more indelibly than other people. Of artistic taste they may have none; but they seem always to possess a much rarer and more interesting gift – a faculty for housing themselves appropriately, for making the table, the chair, the curtain, the carpet into their own image.
初譯:
噫噓唏,幸運乎哉!倫敦現已成為偉人故居薈萃之地。這些故居都已為國家所購買,並被原汁原味地全部保存下來,他們坐過的椅子,用過的杯子,及至雨傘和屜櫥,各類家什,一應俱全。我們之所以前來拜謁狄更斯故居、約翰遜故居、卡萊爾故居和濟慈故居,絕非受輕浮的好奇心所驅使。知其屋必知其人----大凡作家都會在各自的器物上鐫刻下難以磨滅的印跡,就此而言,與他人相比,這幾位則更甚一籌。就藝術品位而論,他們也許了然全無;然而他們卻似乎總是具備某種更加出類拔萃、更加趣味盎然的天賦----亦即某種與生俱來的才能,諸如:擇屋而居,品味得當,擇物而用,措置得宜,桌椅、簾幕、地毯,全然使之符合自己的想象。
再譯:
倫敦,真是幸運,現在滿處都是偉人故居。這些故居都已經被國家購買,並且連同他們坐過的椅子,喝東西用過的杯子,以及雨傘和屜櫥,全部被保存下來。我們來參觀狄更斯故居、約翰遜故居、卡萊爾故居和濟慈故居,並不是出於簡單的好奇心。知其屋必知其人----凡是作家都會在用過的東西上留下印跡,與其他人相比,他們的這種印記更難消失。他們也許沒有什麽藝術品位;可他們卻很有天賦,而且很突出,還很有意思----也就是一種適當選擇房屋,並使桌椅、簾幕、地毯都符合自己想象的能力。
我在給那位編輯的回信中說到修改的情況。
第一,還作者一個女兒身。把她從一名威風凜凜的沙場戰將,變成一位柔情似水的閨中淑女。這主要是大刀闊斧地砍掉原來的“龍頭”:“噫噓唏,幸運乎哉!”這個句式本是脫胎於李白的《蜀道難》開篇之句:“噫籲嚱,危乎高哉!”此外,對譯文來一番軟化。
第二,使作者變古人為今人。為此我充分發揚書中卡萊爾太太捉臭蟲的精神,對通篇來一番地毯式搜索,刪掉不必要的文言詞句。
第三,使行文變“滾滾洪濤”為“潺潺溪水”,以展示舒緩平和的“流水之態”,為此,刪掉過多的四字格,變短句為長句,抹掉冷峻的棱角,添加溫馨的圓潤,為此盡量使句子口語化,適當添加俗語,如“隻消片刻”變成“用不了多大一會兒工夫”等。
第四,變“性情粗獷外向,抒情豪邁”為“感情細膩內向,抒情含蓄”。砍掉越俎代庖式的添加句,如:“其人雖已歿,千載有餘情”、“至矣盡矣,蔑以加矣”以及 “鳳尾”:“萬般柔情千般意,一切皆在不言中”。
為使譯文添加女兒的流水之態,我還仔細研讀了著名台灣女作家嚴歌苓《第九個寡婦》中的典型段落。讀後才更深切地體味到究竟什麽是“女兒的流水之態”。據我體會,是否就像嚴歌苓那樣以樸實無華的文筆,細膩的描述,把要說的故事娓娓道來,如數家珍?讀著像喝爽口滑膩的牛奶,而不是口味刺激的苦咖啡。看著不像置身於危岩聳峙的大山,而是輪廓柔美的丘陵,就像我譯的《春》裏那座特有女人陰柔美的藍嶺山;也不像是心驚肉跳地在一片苦寒中,麵對驚濤駭浪的大海,而是在春意融融的陽光沐浴之下,麵臨清澈甘洌,汩汩而流的花間小溪。有這樣的文筆,心中的情感就會自然流注於筆端,那才是“一切皆在不言中”,“此時無聲勝有聲”,因此不必口無遮攔的信口直言。這就是我的理解,不知對否。
其實,在這次的試譯中,能榮幸地獲得您這位行家裏手的指教,收獲實在大焉!這是我從事翻譯以來收獲最大,體會最深的一次。您的指教不僅使我在翻譯技巧上收獲頗豐,其實您有所不知,最重要的是您引起我捫心自問,深思再三。我第一次明確地認識到,翻譯技巧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恐怕是一個“德”字,也就是“譯德”。翻譯是件“替他人做嫁衣裳”的事,因此講究客觀,不能以自己的主觀喜好來主導翻譯,要嚴格遵照原作的風格來譯,不能越俎代庖式地硬是按照自己喜好的,或者熟悉的文筆去譯,更不能摻加自己的私心雜念,他人不能借作者炒作譯者,譯者本人更不能借作者自我炒作。不然就會使譯品偏離原作的軌道,就會使譯品走味,讀者讀到的就不是作者原汁原味的真品,而是譯者貌似“神來之筆”,但卻極其蹩腳的假冒偽劣的贗品。有鑒於此,應該在鐵律式的翻譯標準“信、達、雅”之前冠以譯“德”,因此就成了“德、信、達、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