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上篇文《華裔真可能被關進集中營?》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25182/202010/18903.html
繼續寫文的第二部分,這次著重介紹美國反對9066號總統令及事件過後的反省,認錯,道歉,改正和賠償的過程。
曆史發生的事件:
當時對於美國隔離日裔的做法就有很多反對意見。 出名的例子是耶魯大學法學教授、後來擔任約翰遜政府的副國務卿(Under Secretary of State for Political Affairs)Eugene V. Rostow。 他發表過題為《日裔美國人案件:一大災難》的著名文章說: 沒有可靠的證據支持拘留日裔美國人的決策,政府此舉是對作為美國立國之本的自由精神最沉重的打擊。 “我們認為,德國人民對蓋世太保和黨衛隊秘密犯下的暴行負有共同的政治責任。 我們對自己在一個違反所有民主社會價值觀的計劃中所扮演的角色有何看法呢? 這一計劃居然已經得到國會、總統和最高法院的批準。” 他的弟弟Walt Whitman Rostow後來成為肯尼迪和約翰遜總統的國家安全事務助理。
還有許多日裔對這個惡法進行了法律鬥爭, 一個突出反對隔離日裔法律的例子就是是鬆豐三郎(Fred Korematsu)的故事。
鬆豐三郎1919年3月30日出生在加州Oakland,是來自日本的第二代移民。 是中學的網球和遊泳健將。二戰爆發後,鬆豐三郎報名想參加National Guard和Coast Guard,被拒於門外。 在《總統第9066號行政命令》開始執行後,他拒絕去重新安置中心,因為他不想和意大利裔女友分開。他整了容並改名換姓成Clyde Sarah。 1942年5月,他在San Leandro, CA馬路上被拘捕,並被投進監獄。
是鬆豐三郎同意了美國民權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ACLU)駐加州分部主任Ernest Besig請求他成為法庭上挑戰行政命令的案例,那就是司法史上著名的案例《是鬆豐三郎 vs 美國案》。 1942年9月,美國聯邦法庭宣判是鬆豐三郎違反該法,被判5年緩刑,立即被關進了一個臨時集中營。 ACLU的兩位律師,將是鬆豐三郎的案件一直上訴至最高法院。
1944年12月,最高法院達成6比3的裁決:是鬆豐三郎敗訴。這個案件是一個通常被稱為“激烈的異議”的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曆史和法律影響。 Robert Jackson大法官在反對意見說:“未經合法審判程序定罪,隻因其家係而且唯一的家係理由,就貿然將一位美國公民關押到集中營去的行為,是為顯然的種族歧視。這個法庭的裁決就像將一把上了膛的手槍交給任何當局,任其使用一樣的荒唐,這次可以合法地針對在美日人,將來則可以合法地任意針對任何其它的種族。” 這位Jackson大法官在此之前擔任美國司法部長,二戰後擔任過紐倫堡納粹戰犯審判庭中擔任美國的總檢察官,我將寫過一篇短文紀念。
但值得慶幸的是,是鬆豐三郎的故事並沒有到此結束。
隨著社會的進步,美國政府和人民正視和麵對了這個曆史的錯誤。民主國家能夠保證言論自由,反對黨競爭,有反思能力來找出自身的問題,比專製國家更能吸取過去的教訓,在未來避免犯類似的曆史性錯誤。 美國種族歧視依然存在,但美國的法律早已有對基本人權的保障,政府和社會對70年前對日裔的不公正處理也早已反省,改正,以保證未來不再發生。
1944年12月,美國最高法院全票一致地對“遠藤密雄vs美國政府”一案作出裁決:遠藤密雄勝訴。 裁決書中說:〝不容置疑地說,一個忠誠的公民絕對不會從事間諜活動與借機破壞。效忠是來自內心和思想,而不是來自種族和膚色。不論是否效忠就將在美日人關押到集中營裏的行為,非但國會與行政不允許,更是另外一個純因種族理由的整個撤離計劃的違反憲法的例子。〞
1976年,福特總統為當年的日裔平反稱: “我們現在知道了我們當時應該知道的事實: 不僅撤離是錯誤的,而且日裔美國人過去和現在都是忠誠的美國公民。在戰場上和國內建設中,因為他們為我們這個國家的福祉和安全所作出的犧牲和貢獻,日裔美國人的名字一直並將繼續被寫在曆史上。”
1980年,卡特總統下令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調查當年隔離日裔的事件,結論是由於“種族偏見、戰爭歇斯底裏綜合症與失敗的政治領袖”導致的民族災害,從而建立了未來道歉和賠償的基礎。1983年,調查報告顯示: “9066號行政命令的頒布並非出於正麵的軍事需求,且此後的各項決定也非受迫於軍事條件,造就這些決定的明顯的曆史原因是種族歧視、戰爭的狂熱和政治領袖的失誤。”
1980年,是鬆豐三郎委托兩位律師,遞狀美國聯邦法院,重新開庭審判舊案。1983年11月,法院裁決是鬆豐三郎勝訴,推翻了對他當年的定罪,平反昭雪了他和成千上萬日裔的冤情。 聯邦法院和法律學者評論說: 《是鬆豐三郎 vs 美國案》的最初判決是一個時代性的錯誤,因為那種支持公開的種族歧視被認為說令人信服的理由。 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個部門都必須準備好行使各自的權力,保護美國所有公民不再受到偏見和恐懼的影響。
1988年8月,裏根總統簽署《公民自由法案》,為仍在世的二戰中遭到拘留的日裔美國人作出12.5億美元的賠償,每位受到影響的日裔都會得到一次性2萬美元的補償金。 法律的主要內容有如下幾點: 承認在二戰期間,美國公民和日本血統的永久居民的撤離、遷移和拘留是不公正的;政府代表美國人民對這些公民和永久居民的不公正待遇表示歉意;教育公眾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竭力阻止今後發生類似的不公正和侵犯公民自由的事件。1990年10月,首批補償金被發放給日裔美國人,同時有一封由老布什總統親筆簽署的官方正式道歉信。
由於鬆豐三郎對民權的堅持,最後榮獲“總統自由勳章”(“Presidential Medal of Freedom”)。 眾所周知,“總統自由勳章”是美國公民最高級的榮耀勳章,每年有五位得獎候選人。 近年的〝總統自由勳章″,不再局限於美國公民,是一種捍衛普世民權價值的象征,如Mother Teresa,英國女首相撒切爾(Margaret Thatcher)等也是此獎得主。
1998年1月15日,克林頓總統親自將一枚“總統自由勳章”掛在是鬆豐三郎的脖子上說:“在1942年時,一位普通的美國人采取了一件非凡的行動,是鬆豐三郎勇敢地抵抗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將在美日人強迫關進集中營的行為。在因沒有向治安當局報到的罪名成立後,是鬆豐三郎先生將案件上訴至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裁決是否定他。三十九年後,美國聯邦法院終於平反了他的冤案,這個裁決使千千萬萬的在美日人夢寐以求的再度成為真正的美國人。在我們國家長久以來不停地追求正義的道路上,有些普通的美國人代表著數以百萬的靈魂: Plessy, Brown, Parks等,如今在這一連串高貴的名單後麵,我們今天可以再加上一個名字,他就是弗雷德.是鬆豐三郎。”
2011年5月,美國聯邦司法部代理副部長(Acting Solicitor General)Neal Katyal宣布5月為“Asian American and Pacific Islander Heritage Month”時,稱《美國總統第9066號行政命令》是道德淪喪(ethics lapse)的行為,他隨即簽署了對當年司法部錯誤的懺悔書。
另外一名通過法律維護日裔權利的人士淨誌平林說:〝那是一場強大的勝利,強大到對方居然沒有進行上訴,使那些在危機年代為公民權利奮鬥而蒙冤的人全部證明無罪----美國政府承認了錯誤,一個能夠如此做的國家必然是一個強大的國家,我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地效忠我們的憲法,也從來沒有如此的對政府充滿了信心。″
雖然Korematsu上訴案的1944年裁決在美國最高法院很久沒有進行正式的推翻,但它早在法律界身敗名裂,不得人心。 最高法院大法官Antonin Scalia把是鬆豐三案當年的判決稱為曆史上美國最高法院所犯下的最可恥的錯誤,並將大法官Robert Jackson在1944年的異議認為Scalia自己有史以來最喜歡的最高法院意見。大法官Stephen G. Breyer曾寫道:“這個裁決已名譽掃地。很難想象未來會有任何法院會引用它來支持自己的裁決,或借鑒它的判決結果。” Breyer在提到Korematsu時說,他認為美國未來不會出現大規模的種族拘留事件。他說:“這個國家已經形成了一種更強大的公民自由傳統。 我遇到的每個人都認為那個案子的判決是錯誤的。” 大法官Ruth Ginsburg寫道,“Korematsu式的分類……將永遠無法經受(司法)審查。”
2018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正式推翻Korematsu上訴案1944年的裁決, 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辯稱,該案現已正式被推翻。他寫道:“提到Korematsu……使本法院有機會表達已經顯而易見的事實: Korematsu案在判決之日就犯了嚴重錯誤,在曆史法庭上被駁回,而且——要清楚地說——在憲法下,在法律上沒有地位。”
這些曆史事實充分表明了美國政府和人民的決心,那就是讓美國隔離日裔的做法永遠不再發生!
在美國近代民權運動中,有許多各個種族的英雄,他們為追求正義,理想奮不顧身,付出了很大的代價。 就像美國黑人的民權運動對保障所有有色人種(包括亞裔)的權力有極大的推動力一樣,我們應該感謝以鬆豐三郎為標誌的日裔美國人為我們今後不再遭受同樣命運所做的一切! 同時,有正義感華人也應該對那些唯恐天下不亂,蠱惑人心的宣傳進行抵製。隻有在你自己真正感受並承擔一個美國人的義務和責任時,才稱得上是一個真正合格的美國公民。
在加州,為了紀念這位民權鬥士的貢獻,以“是鬆豐三郎”命名了一條街道和三家小學。 2010年,加州州長施瓦辛格(Arnold Schwarzenegger)簽署加州法律:將每年的1月30日定為“是鬆豐三郎自由和憲法日”(“Fred Korematsu Day of Civil Liberties and the Constitution”)。
2005年3月30日,是鬆豐三郎病逝於加州,享年八十六歲。
城裏一位自稱對曆史頗為了解的博主僅搬出一個法官的一句話就作為依據,得出美國華裔會全部被送進入集中營這種天方夜譚式的結論,並狡辯成說這一切都取決於某個總統候選人是否上台。肆意攻擊美國民主政體為獨裁的一人專製製度。
可悲的是這位博主連最基本的兩個概念都搞不清楚: 1. Possibility 是指也許發生。任何事件都也許可能發生,除非是違反自然規律的。2. Probability是指可能發生的概率。“美國華裔會全部被送進入集中營”是幾乎接近零的極小概率。對於這種極小概率,我們通常稱為不會發生。“今天的黑人有可能重新成為奴隸;美國有可能重新將白人黑人的隔離政策列為合法;明天核武器會爆發在自己身邊(例如在Lawrence, Kansas)” 這些都不能說100%的沒有可能,但你覺得真有可能發生嗎?假如說有些人僅以某件事發生的機會不絕對等於零就說這意味著一定會發生,以為“天要塌下來了”,是有些過於擔心“杞人憂天”的話,那麽故意強調“美國華裔會全部被送進入集中營”這種蠱惑人心的政治宣傳,就是完全的別有用心。
另外還特別見識了這位“學者”糾集一幫人大肆攻擊,謾罵別人為“母老虎”,而在自己的文中卻道貌岸然地說他人“文革”。托馬斯·索維爾的《知識分子與社會》(Thomas Sowell "Intellectuals and Society")裏所要批判的恰恰就是這種道德感爆棚,而智識卻未必過關的知識分子,文章沒有一點說服力,觀點卻荒謬無比,怪不得有人說: “有人揭發你是張春橋, 我還很反對。 怎麽現在與五毛兄們串通一氣了?”。
極左派(Far-left politics)的極端主義(Extremism)與平等,自由,民主,公正的體製格格不入,卻在某些情況下支持社會主義、共產主義和無政府主義。 這種極左派在美國的主流社會被嗤之以鼻,完全沒有市場。
我可能會有一些自己的政治傾向,但既不是川粉也不是川黑;甚至都不是共和黨和民主黨的積極分子,選舉投票時隻是按誰比較更符合我的政治理念來決定自己的投票,而不是按一個政黨來簡單勾畫,這在我原來呼籲大家去投票的文裏也已經闡述過。在WXC我更不會給任何政治候選人拉選票,做宣傳。我有我自己的立場,請某些人不要任意給人貼標簽。
最後再強調一遍,如我上次博文所說的,美國日裔被強製送進再安置營地的教訓不可謂不深刻,殷鑒不遠,但美國政府早已反省,改正,美國和其它國家一樣在過去的100來年中人權和公民的權利有著翻天覆地的變化,為何某些人要一再恫嚇這樣的事件會在華裔身上重蹈覆轍?在當前美中關係緊張的情況下,我們確實要對任何可能針對華裔的種族歧視有所警惕,提防和打擊,但華裔進集中營這種毫無根據的推斷暴露出的是一種非理性的情緒,別有用心的價值觀,大家要一起共同抵製這種無知,愚蠢,蠱惑人心的宣傳。
我們既然選擇入籍美國,在這個國家世世代代定居下去,就要關心這個國家的未來,參政,投票,參軍,培養鼓勵孩子上軍校........!
既然自由民主的美國憲法賦予了我們參政投票的權力,我們就要充分利用它!“ ,特別反感有些人隨意給人貼標簽,以達到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
借菲兒這麵旗幟,呼籲大家去投票! 無論支持誰,都去投票! 隻有大幅度提高華裔的投票率,才能不斷增加華裔的話語權!
我們既然選擇入籍美國,在這個國家世世代代定居下去,就要關心這個國家的未來,參政,投票,參軍,培養鼓勵孩子上軍校........!
既然自由民主的美國憲法賦予了我們參政投票的權力,我們就要充分利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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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這兩位的鄙劣早就領教了,一位是以本相,另一位則是用背心,但現在連偽裝的麵具都撕下來了,原形畢露,非常醜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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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好!
哪裏是捧人? 分明是大實話。
是鬆豐三郎本來沒有任何願意去做什麽英雄,他整了容改了姓,本來就是過他自己的日子的。 時事造英雄,由於他的幾十年堅持不懈的努力,法院裁決是鬆豐三郎勝訴,推翻了對他當年的定罪,平反昭雪了他和成千上萬日裔的冤情,最後榮獲“總統自由勳章”是應得的榮譽。 從這件事也可看出,美國民權的進步在過去的幾十年有多大,也是為什麽“華裔進集中營”不會在華裔身上重蹈覆轍的原因。
哇,您吹捧人的水平超過我當年的幾倍。
佩服。
謝謝長江。
https://news.163.com/17/0822/09/CSECMEQV000187UE.html
是否能從曆史中學到教訓,是否能學到正確的教訓,決定了個人、族群是永遠在黑暗的磨道裏蒙著眼睛瞎轉圈,還是會如鳳凰涅磐一樣經曆風雨而獲得新生。對於個人,如果在有選擇的條件下卻選擇了錯誤的道路,那麽很可能得不到可以再次從頭開始的機會。
請問一下,可以轉載其他網站嗎?希望有更多人看到博主的大作。
我的主題是“華裔進集中營”,論點已經在文中表達清楚了,不是“排華法案”,也不是大法官提名。美國和其它國家一樣在過去的100來年中人權和公民的權利有著翻天覆地的變化,為何某些人要一再恫嚇這樣的事件會在華裔身上重蹈覆轍?
猶太人被納粹屠殺幾百萬人與日裔進集中營是完全不同等級的問題。 將一個種族滅絕的事件與一個民權受侵犯的事件比較完全是混淆是非。
“今天的黑人有可能重新成為奴隸;美國有可能重新將白人黑人的隔離政策列為合法;明天核武器會爆發在自己身邊(例如在Lawrence, Kansas)” 這些都不能說100%的沒有可能,但你覺得真有可能發生嗎?如果你認為是,請寫出博文,讓他人看看理由多麽充分,可能性到底多大。
假如說有些人僅以某件事發生的機會不絕對等於零就說這意味著一定會發生,以為“天要塌下來了”,是有些過於擔心“杞人憂天”的話,那麽故意強調“美國華裔會全部被送進入集中營”這種蠱惑人心的政治宣傳,就是完全的別有用心。
所以在當前美中關係緊張的情況下,我們要對任何可能針對華裔的種族歧視有所警惕,提防和打擊,但華裔進集中營這種毫無根據的推斷暴露出的是一種非理性的情緒,別有用心的價值觀,大家要一起共同抵製這種無知,愚蠢,蠱惑人心的宣傳。
+1 “假如當年的日裔中出現大量的吃裏扒外、背叛美國、替日本軍國主義鼓噪的人物的話,即使真正無辜的日裔在美國的法治體係中最終得到公正待遇,其過程也一定不會這樣順利。” 日裔美國公民證明了自己對國家的忠誠,我們應該以此為鑒。。。
那些聳人聽聞的宣傳就是將華裔捆綁在戰車上,危害無窮。
https://www.c-span.org/video/?c4748056/user-clip-harris-asks-kavanaugh-thinks-chinese-exclusion-case-1880s-correctly-decided-kav
在1950,大量的墨西哥裔的永久居民和墨西哥裔的美國公民被強製遣返到墨西哥。
雖然現在看起來不可能,但是除了神,有誰能知道類似排華法案的行為是否會在美國重演?
1930年,有哪個猶太人會想到他們會被納粹屠殺幾百萬人?
地下宣傳員們是非蠢即壞,又蠢又壞,既蠢更壞。
假如從上帝視角來看,那麽“如果這座城隻有一個義人,神也不會讓這個義人因著神要毀滅這座城而受牽連”。可惜美國人不是上帝,隻是比別的地方的人更進步、更文明、更寬容,本質上仍然是凡間俗人。當幾十、幾百、幾千甚至更多五毛粉紅小偷肆無忌憚地利用民主反對民主,冒名自由毀壞自由,暗齪齪損害美國國家利益的時候,用中國老百姓的話說,不可避免地就是“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湯”。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尼豪島事件中的原田倒還是條漢子,在為天皇效忠行動失敗後,毅然決然地自我了斷,一扣扳機把自己送入靖國神社。而沒有像聰明智慧的五毛小偷一樣哭哭啼啼地痛訴“日裔被歧視”,捆綁所有日裔美國人替自己辯護。根據尼豪島案中其他涉事人的結局判斷,原田作為平民,雖然幫助了敵國飛行員,但美國法庭真還未必就會判處原田死刑。
再引申一下,正如菲兒博在這兩篇博文裏反複指出和提示的一樣,是442團的日裔官兵在歐洲戰場上浴血奮戰、屢建戰功,是日裔情報分析員們在太平洋戰場上立場堅定、貢獻智慧,是其他絕大多數的日裔美國人忠誠自己的國家的行為,替鬆豐三郎、遠藤密雄和與他們一起為公義自由抗爭的美國律師、美國政治家和美國平民們的勝利奠定了事實基礎。假如當年的日裔中出現大量的吃裏扒外、背叛美國、替日本軍國主義鼓噪的人物的話,即使真正無辜的日裔在美國的法治體係中最終得到公正待遇,其過程也一定不會這樣順利。
趕時髦鼓搗集中營的,差不多與喊著與美國開戰寸草不生留島不留人是同一波人,至少在觀念上,在現實世界,紅脖子沒那麽不堪,白左聖人也那麽高尚純潔,大老粗川爺上台以來還真沒像他前任那樣大打出手過,與小胖虛虛實實至少維持了半島表麵和平,在中東更是長袖善舞簽了幾個約,雖說和平還很脆弱,總好過一地雞毛狗血。
那篇文中充滿誹謗之言,怪不得有人問: “有人揭發你是張春橋, 我還很反對。 怎麽現在與五毛兄們串通一氣了?”。這位寫文的WXC張春橋完全是一個真正的文革極左瘋子!
那篇文中充滿誹謗之言,以致有人問: “有人揭發你是張春橋, 我還很反對。 怎麽現在與五毛兄們串通一氣了?”。這位寫文的WXC張春橋完全是一個真正的文革極左瘋子!
謝謝主婦,問好!
我發現,這城裏有些人真是自己缺什麽,沒什麽,然後就把這些想象都發揮到了別人的身上。。。
另外這與博文的論點也根本無關。你覺得職場上受到的敵意和一些不好的言論甚至種族歧視與華裔進集中營可以相提並論?華裔進集中營這種毫無根據的推斷暴露出的是一種非理性的情緒,別有用心的價值觀,大家要一起共同抵製這種無知,愚蠢,蠱惑人心的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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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菲菲!筆是用來講道理,不是用來罵人滴。辛苦了!多喝水哈 ”
同意馬哈,任何撒潑,汙蔑,造謠都是醜惡的!謝謝馬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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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博主忘了一點。
正是美國的AA平權運動,讓這個事翻案,而且政府還道歉。
床鋪的做法,就是想推翻AA,推動種族歧視。
沒有AA,白人至上主義橫行,這和當年有和區別?
進集中營不是分分鍾的事嗎?
聯係美國也有,人在美國,享受著美國的民主自由,幹著損害美國的事情,例如,充當大外宣,利用千人計劃,兩麵通吃,同樣會讓美國人民,憎恨,綁架所有美國華人跟著受連累。
我對那些成天擔心要進集中營的童鞋們滿懷同情,滿懷敬意,多有遠見多麽智慧的同胞啊!你們別在文學城浪費時間了,還不趕快回家收拾細軟,打包收拾,把要帶進集中營的東西準備好,到時別拉下什麽重要東西啊。
讚好文聯篇!good job!!
+100
菲兒大才女!大讚知性美女!
2014年,在夏威夷大學,著名的保守大法官斯加利亞Scalia, 被學生問到這個Korematsu的案例,他是如此回答:
“Korematsu案絕對是判錯了,我認為我們高院在後來的案例中已經譴責了這個判例。不過,你如果就此以為同樣的悲劇不會再次發生的話,那你就荒謬可笑了”。
("Of course Korematsu was wrong. And I think we have repudiated in a later case. But you are kidding yourself if you think the same thing will not happen again")
其實吧。。舉個不恰當的例子,每次飛機事故後,人們都深刻反省,有時候製造商,航空公司告能被罰的大吐血,教訓不可謂不深刻,但是誰也不能保證沒有下次事故。疫情前大家讚揚CDC,說不會像中國那樣,結果現在也沒人提了。因為想到的地方都打補丁了,但是很多問題總發生在人們想不到的地方。
畢竟都是人,人最大的特性就是沒記性。美國有更多的製約,但是要是真想幹,也說不準能找出來幾個法律的漏洞。
我也就是隨便說說,沒啥專業水準,說的不對請見諒
偶爾看到,自認貴為熱門博主的某學者說普通博主沒資格與他打賭時, 真是好不驚訝。
後來當看到他說清漪園是川普的基本盤時,留了評,說他對清漪園有點打棍子,扣帽子的感覺......
他回言說因為美式文革嚇到而轉投川普的高學曆華人是精神紅脖子。真讓我差點跌破眼睛,這就是江湖中所傳說的著名左派學者麽?哈哈!
+1 “各位父老鄉親,既然我們來到美國,那就別天天愁著啥時候會被關進集中營,以其擔驚受怕,怨天尤人,不如勇敢地站起來,為維護華人的權益和利益積極參與政治,承擔美國人的責任和義務,捍衛美國民主自由製度,讓美國的未來更加美好。美國是勇敢者的國度,過去是,現在是,相信將來也是。”
謝謝菲兒辛苦寫博反擊! 和菲兒一起,和所有愛自己小家,愛美國這個大家的人一起守護我們的家園! 話說昨天那篇博文的觀點凡是有點邏輯思維的都知道不堪一擊,真是別有用心! 這樣的博文真是應該抵製。
找工作時受欺負還無法抗議。
政治觀點不同沒有關係,大家在這邊住了這麽多年了,這個國家怎麽樣好壞心裏自有判斷,否則也不會在這裏待下去對吧。可以公正地談論曆史,但是製造恐慌隻能說是別有用心,大家別理就是了,要不隻能跟著把智商也拉低了。
樂樂,其實就你問的這兩個問題,覺得你是不上班的全職主婦 :)
推特臉書在以言論自由為標榜的國家居然就明目張膽打壓(不同見解)的言論,平心靜氣講道理的時候過時了。還是江總的與時俱進有遠見。
做網友,是緣分。
所有的人都不該吵架。
美國這些年的變化其實很大。人口結構,宗教,教育,婚姻家庭觀念。。。
但是希望一些基本的東西不要改變。因為這些是MAGA的最根本原因。
菲兒天地也算文學城比較出名的網友,她勤奮,努力,善良,受到眾多網友的喜愛,說她是網紅也無可非議。但是最近一個後來居上的,莫名其妙在文學城紅得發紫,紅得不可思議,文章一出來,點擊率比文章比她精彩的翻倍往上竄?無論是一周熱點還是每天熱點都是頭名,這紅得也太容易了吧?
是她的文章有多麽好麽?什麽聯邦雇員工資,什麽軍隊吃什麽飯,誰關心那個,這樣奇怪的現象,引起質疑,很正常,結果被她破口大罵:
沒辦法, 我的點擊它就是高, 今天還高。 造謠誹謗的死全家!
我曾在她那裏留言,她罵我該吃藥了,紅衛兵等等。。
她肆無忌憚的嘲弄到菲兒這裏跟帖的人: 就是為了去露下臉, 拍個馬屁, 報告一下“我來過了”,而在她那裏每天報道的人就是真誠的好人。
大家看看這些真誠的好人的嘴臉:
這是那個拚命搶口罩的康賽歐:
1 。。。這個母老虎就是個網霸,過去還賊喊抓賊,喊別人網霸。這個母老虎在WXC想稱王稱霸,也能理解,因為就這點兒本事,出了WXC,就啥都不是了,成紙老虎了。”
2. “想起了慕洋犬,喜歡搞文革,造謠生事,慕洋犬打著自由民主和言論自由的旗號。。。
3. “過去那個母老虎的博文愛講曆史。。。我認為隻有C教授是研究曆史的學者,還有閻潤濤。象那個母老虎就是個冒牌貨,
4. “這人在我心裏就是個騙子,。。。
5. “這兩個ID一看他們的所說,就知道精神有問題,”
'BeijingGirl1' 的評論 : 以前的事我不太知道,喊誰網霸了? 有人追捧她, 是因為想借她的力, 拍馬屁, “蹭熱度”。 再說了, 母老虎啊, 誰敢得罪。 :)
但是隨著“網紅”變“老二”, 她越來越過分了, 各種謠言和誹謗。 說什麽, “網紅是要有真本事的”, 估計是沒別的事可驕傲了, 這個WXC 網紅是繩命了。 網紅算個屁, 誰也別裝逼!
看看她們使用的語言,連母老虎,牧羊犬,裝逼,說這樣下流話,還理直氣壯,清漪園是文學城受人尊敬的網友,在她那裏留了言,居然被她刪了,說明什麽?隻能說明,她害怕了,怕別人看到她的嘴臉,說明她指責別人容不得不同意見,恰恰是她,凡是她指責別人的,全是她自己。
而隨著大選臨近,這場正義和邪惡的較量也越發白熱化。小至川普此次因凶險未知的新冠病毒感染入院,全世界正直善良的人紛紛以各種形式為他祈福,而邪惡無德的人卻忙著幸災樂禍,大至拜登家族如此觸目驚心的貪腐大案,正直善良的人群為之驚詫憤怒,而邪惡無德的人則再次賊喊捉賊選擇性眼盲地轉嫁視線拚命洗地以此來混淆視聽,這就是正義和邪惡的較量,我就不信如此貪腐邪惡的巨貪家族,會贏得此屆美國總統大選,如果真的如此,那就是一個可以載入史冊的世界級冷笑話。
還有的人在他人博文中肆意攻擊說: 如果觀點不同,就會被菲兒天地,刪帖,拉黑,和文革一樣,沒有言論自由,妨礙他人權利,十足獨裁專製的態度。好家夥,罪名真不小,我成了“西太後”了! 我的博客是我私人園地,對於那些胡攪蠻纏,混淆是非的五毛和自幹毛,我沒時間和精力掰扯,當然有權力刪或拉黑,這與言論自由(美國憲法隻是說政府不能限製言論自由)沒一毛錢的關係。佛羅倫薩詩人但丁的名言說得好:“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
對那些井底之蛙,這個故事也許有所啟發: “地主臨死前把兒子叫到身旁,問他:現在牧場裏的牛嫌幹活多,豬嫌夥食差,雞嫌住宿環境差,你準備怎麽處理。 地主兒子回答:我減少牛的工作量,提高豬的夥食,改善雞的居住環境!地主說:錯了!你應該告訴它們外邊有狼。” 哈哈哈。
說的太好了!我完全讚同你的觀點,為才女加美女點讚!
菲兒,保持開心,保持健康,!
"就這個事兒引起一些感觸、題外話,美國政府的公開性真是中國幾十年內學不來的軟實力,最近看Amy 的聽證等,理解了最高法院法官和立法機構的差別。
她說的很清楚,法官不是立法的,他們必須絕對公正地解釋法律,哪怕那條法律並不是自己喜歡的,隻要立法機關已經通過了,她就要執行,法官必須忠實執行法律;哪怕她是保守派傾向的法官,但是自由派主導通過的法律,她也會嚴格執行。才更理解三權分立的意思。"+1
是的,做賬不能分心,少一個多一個0就會出大事,哈哈哈!謝謝葉子。
回複 '大榮確' 的評論 :謝謝分享, 如果有個別華人敗類做出類似於尼豪島事件(1941年12月日軍飛行員在參與珍珠港空襲後墜機於夏威夷尼豪島受到美國日裔居民幫助一事),那是對自己的國家(美國)的叛國,與他/她的種族膚色無關,理應得到法律的嚴正懲罰。 但即使有個別叛國罪犯的人,也不應該上升到所有整個華裔族群上,從中引申出所有華裔會被送入集中營,這完全是基於某國閉門造車,胡編亂想出來的大外宣奇聞,目的是混淆是非,威脅恐嚇,惡意捆綁華裔和中國的利益,企圖讓華裔美國公民背叛自己的國家,社會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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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說的太好了。。。
就像我文中闡述的那樣,我會有自己的政治傾向,但不會給任何政治候選人拉選票,做宣傳。謝謝來訪。
+1“各位父老鄉親,既然我們來到美國,那就別天天愁著啥時候會被關進集中營,以其擔驚受怕,怨天尤人,不如勇敢地站起來,為維護華人的權益和利益積極參與政治,承擔美國人的責任和義務,捍衛美國民主自由製度,讓美國的未來更加美好。美國是勇敢者的國度,過去是,現在是,相信將來也是。”, 你的呼籲太好了!
我覺得國內的人還是很難理解“自由”的精神和含義,真的,因為從出生就沒有過“個人自由”的概念,從上到下,腦袋裏就沒那根弦。這讓美國的精神顯得非常珍貴。堅決支持保衛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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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博文找到故事,即使當時的日裔美國人也是躲避、排斥是鬆豐三郎的。說明大部人沒有膽量維護自己的自由人權。從這點上說,給他自由勳章也是實至名歸。
我現在特別佩服有膽量的人,包括他的律師。即使是在自由國家,沒膽量的時候,有權利也變成沒權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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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個事兒引起一些感觸、題外話,美國政府的公開性真是中國幾十年內學不來的軟實力,最近看Amy 的聽證等,理解了最高法院法官和立法機構的差別。
她說的很清楚,法官不是立法的,他們必須絕對公正地解釋法律,哪怕那條法律並不是自己喜歡的,隻要立法機關已經通過了,她就要執行,法官必須忠實執行法律;哪怕她是保守派傾向的法官,但是自由派主導通過的法律,她也會嚴格執行。才更理解三權分立的意思。人家這才叫有“政治規矩”。不像中國,把憲法、法律放一邊,執行時用潛規則當政治規矩,立法機關就是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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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思路,我覺得國內的人很難理解。
國家政府軟實力差得不是一點兩點,真不是十年二十年可以學到的。
謝了!
是啊!由於鬆豐三郎對民權的堅持,最後榮獲“總統自由勳章”(“Presidential Medal of Freedom”),這是美國公民最高級的榮耀勳章,來之不易。通過各屆總統和國會,最高法院等的認識和反省,一個種族的美國公民被關押的未來不會再出現。
在我上一篇博文發出,看到眾多博友在文下的留言後,那位博主就將原來蠱惑人心的文章題目《總統若發令,咱離被關有多遠?》完全改掉了,並將主要論點“總統如果發令,咱移民離被關有多遠?”????一並刪除。並刪除了部分博主自己的留言回複。如果真沒啥問題,為什麽要改貼,刪字?還在帖上聚集一小部分水軍和自幹5用下三濫手段對人進行惡毒的攻擊,讓人無語,
當然怕被關進去。
然而美國和其他西方文明國家,也確實是麵臨著前所未有的螞蟥式吸附、蛀蟲式侵蝕的威脅。比如那幾個貽笑大方的五毛粉紅宣傳員,一頭拿已經在美國民主法治框架裏獲得妥善解決的陳年舊案做文章,意圖以恐懼捆綁海外華人為他們說不出口的謀劃造聲勢;一頭又上竄下跳到處使用戴帽子打棍子的惡劣手段,實質上地為在美國建立思想和言論上的動物農莊、夾邊溝不遺餘力。而更加惡劣的還有偷技術、偷產品、偷情報,一旦被抓就趕緊給自己掛上華裔招牌,煽動利用族群意識替個人的違法犯罪行為開脫。渾水摸魚式的“人民戰爭”是鼠輩們的祖傳秘方,海外華人不可不察。
“我可能會有一些自己的政治傾向,但既不是川粉也不是川黑;甚至既不是共和黨也不是民主黨的積極分子,選舉投票時隻是按誰比較更符合我的政治理念來決定自己的投票,”+1
+100
好!
不然又會有人被忽悠了,嗬嗬
不想進集中營,就要選右派。
大菲的第二篇比上一篇寫得更精彩,有理有據,慷慨陳詞,淋漓盡致,痛快!
常言說,事實勝於雄辯,不論某位大法官或大人物的所謂“關集中營”的話有多雄辯,也敵不過美國政府認錯糾錯的曆史事實和美國法律的堅實可靠與美國自身的糾錯能力。菲兒詳細列出了美國政府和人民為了正視和糾正這個曆史錯誤做出的一係列努力和行動。但凡對這段曆史有基本了解的人就不會杞人憂天,天天擔心天會塌下來,正好掉在華人頭上。
各位父老鄉親,既然我們來到美國,那就別天天愁著啥時候會被關進集中營,以其擔驚受怕,怨天尤人,不如勇敢地站起來,為維護華人的權益和利益積極參與政治,承擔美國人的責任和義務,捍衛美國民主自由製度,讓美國的未來更加美好。美國是勇敢者的國度,過去是,現在是,相信將來也是。
菲兒,要靜下心來做帳還兼任公司的董事,還要為我們獻上有理有據的文章,千萬要注意休息啊。
歡迎理性探討,但最近做賬有點忙,如果是水軍,或者我講A,你扯B故意來混淆是非的,我會刪帖,沒功夫跟你掰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