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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六一):香山繆玉蘭

(2024-04-12 09:07:02) 下一個

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六一):香山繆玉蘭

香山永厚村

在早期眾多香山縣赴澳留學的青少年中,女性屬於鳳毛麟角。繆玉蘭(Yock Larn Mew)即為其中之一。

繆玉蘭,香山縣永厚村人,一九○七年三月十一日出生。從現有檔案中透露出來的信息看,繆玉蘭的父親並沒有赴澳謀生,而是在鄉發展;或者是曾經去了,回國後便再也沒有重返澳洲。無論哪一種情況,估計其在家鄉的資產也不算薄。也有可能是繆玉蘭家族或親戚中有人去到了澳洲發展,對澳洲發生的與華人相關的事情相對比較熟悉。由是,一九二一年,在澳洲實施《中國留學生章程》並主要由中國駐澳總領事館負責辦理中國青少年赴澳留學事宜之後,她家中長輩遂也緊跟潮流,為時年十四歲的這位少女辦理赴澳留學事宜。為此,繆家找到在澳創業已有所成的同鄉劉作舟(Jack Joe Lawe)來幫忙代辦此事,並由其作為繆玉蘭在澳留學期間的監護人和財政擔保人[1]

劉作舟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赴澳謀生,當時已定居在鳥修威省(New South Wales)東北部靠近昆士蘭省(Queensland)的小鎮天架埠(Tingha),經營一家名為“永興隆”號(Wing Hing Long & Co.)的雜貨鋪[2]。該埠距雪梨約有六百三十公裏,人口雖然不多,但客源穩定,生意基礎好,生活舒適。至於劉作舟與繆家是否有親戚關係,抑或隻是鄉人朋友,則因檔案材料未有涉及,無從得知。不過,從其代辦申請的整個過程來判斷,以及當時代理其他珠江三角洲及四邑來澳小留學生申請的人士中,除了父輩之外,其餘的也大多是親戚長輩這種現象來看,他和繆家顯然也是應該具有親戚關係的。前麵劉錫南(Shik Narm)一文也曾揭示,劉家和繆家可能是親戚,即劉作舟可能就是繆玉蘭的親戚長輩。

一九二一年二月九日,劉作舟以監護人的身份,代繆玉蘭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提出赴澳留學申請,申領留學護照和簽證。他以上述自己經營的永興隆號商鋪作保,並表示全麵支付繆玉蘭在澳留學期間之所有費用,即所提供的膏火費是“供其所需”。鑒於自己居住在天架埠,且是繆玉蘭的監護人,故劉作舟為她所申請注冊的學校自然也在該埠,即天架埠王家公眾學校(Government Public School, Tingha)。

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接到上述資料後,處理這份申請的速度倒是很快,僅僅過了一個星期,就在二月十六日,由中國總領事魏子京為繆玉蘭簽發了編號為13/S/21的中國留學生護照。而簽證的核發也很快,即在又過了三天之後,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內務部就在上述護照上鈐蓋了入境簽證印章。中國總領事館在拿到簽證的當天,就按照流程,將護照和簽證寄往香港的先施公司,由其負責轉交護照及安排繆玉蘭的赴澳行程。

五個月之後,待相關赴澳行程安排就緒,繆玉蘭便從家鄉去到香港,會同也是由劉作舟辦理赴澳留學的同邑青年劉錫南,一起從那裏乘坐中澳船行經營運行的“獲多利”(Victoria)號班輪,於七月二十二日抵達雪梨,入境澳洲[3]。劉作舟無法親自前往接關,遂派自己的兩個夥計專程前往雪梨,由永和興號(Wing War Hing & Co.)商鋪老板陪同,待繆玉蘭和劉錫南出關後,便將其接走。在雪梨稍作憩息後,他們再攜帶繆玉蘭和劉錫南搭乘其它交通工具北上,前往天架埠。

從八月八日開始,十四歲的繆玉蘭就與和她同船而來的劉錫南一起,正式入讀天架埠王家公眾學校。從校長畢偉思(H. W. Beavis)提交給內務部的例行報告看,繆玉蘭此前並沒有讀過英語,是進入澳洲留學之後才從頭學起的。對於一個年齡已經過了十四歲的少年來說,她不像十二歲以前需要學習另一種語言的孩子那樣容易入手,因而在學習語言方麵較為吃力;但她很好學,求知欲也強,故進步還算比較快,數學也學得不錯,而且總是著裝得體整潔,行為舉止規範。四年之後,校長的報告表明,她除了應對英語課程尚有些困難,其它科目都能比較自如地應付,其學習成績也算是令人滿意。由此,她一直在天架埠公立學校就讀,校長對她的評價基本上算是比較正麵,認為她是個循規蹈矩的學生。因此,她在此共讀了九年書,期間基本上平安無事,每年內務部都根據申請,按例核發給她展簽。直到一九三○年上半年,內務部根據校長的報告,認為她這個學期曠課太多,遂派人到這裏調查她的行蹤及曠課緣由。

事情的緣起是,一九三○年五月九日,天架埠王家公眾學校校長畢偉思在提交給內務部的例行報告中,寫明上半學期開學以來,繆玉蘭正常到校上課六十五天,但有五天是請病假,沒有上學。但是,內務部秘書閱讀這份報告時,或許是老眼昏花,或許是一目十行看走了眼,將其理解成:在這個學期六十五天的正常上學日子裏,繆玉蘭隻去上了五天的課,而剩下的六十天裏她都是請了病假。就是說,把報告的內容整個地看反了。如果真是這種情況,那這種做法就與《中國留學生章程》規定不符,屬於嚴重違規。於是,內務部就指示海關前往天架埠調查,搞清楚到底是怎麽回事。六月初,海關人員到了該地之後,先找到了繆玉蘭的監護人劉作舟。當海關人員告知其來訪目的時,劉作舟被搞得一頭霧水。震驚之餘,他立即意識到這顯然是內務部擺了一個大烏龍。劉作舟遂告知海關人員,除了幾天病假在家外,繆玉蘭其餘的日子都在正常上學。最後他們一起到了學校,校長也才發現這是個誤會。自然,這件事也就根據海關人員的報告而結案了。盡管如此,事情的起因還是跟繆玉蘭有一點兒關係,即她盡管在校表現都不錯,然而其本人身體一直都不是很好,大概就是林黛玉那種類型的纖纖病體,因為每個學期她都會有至少幾天到十幾天的病假休學在家。

算起來,繆玉蘭已經在澳洲留學讀書達九年之久,因其在天架埠王家公眾學校讀書是從頭開始,即從小學一年級讀起,如此一路走來,此時還是八年級的學生,亦即等於初中二年級,但她已經二十三歲了。在當時的中國,這個年齡段的女性早已經結婚生子,兒女成群。而在接下來的這一年六月底,當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宋發祥按例為她申請下一年度的展簽時,澳洲內務部也意識到了她的年齡問題,即到下一年亦即一九三一年的三月十一日,她就滿二十四周歲,達到中國留學生在澳留學年齡的上限。因此,內務部盡管是照例核發了展簽,但在給中國總領事宋發祥函複上述批複決定時,內務部秘書也特別強調,這是內務部給予繆玉蘭的最後一次展簽;而到明年簽證到期時,她應照規矩離開澳洲回國,並請中國總領事館屆時督促配合。

盡管有上述規定和要求,繆玉蘭並沒有如期離開澳洲,而且還想在澳進修更多課程,亦即再呆多一二年時間。一九三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也就是繆玉蘭年滿二十四周歲之後而其簽證尚未到期之前,新任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桂植給澳洲政府內務部秘書發去一函,為繆玉蘭申請額外的一年展簽。他在函中表示,雖然繆玉蘭已達中國留學生在澳留學年齡最高上限,但她此時隻剩下最後一個學年就可以完成其在澳之中學(初中)課程。考慮到這樣一種情況,桂植總領事為這位中國女學生求情,希望該秘書轉請內務部長將此事作為特例,對繆玉蘭給予特別照顧,再給她一年的展簽,俾使其在澳學業有個完美之結局。他進一步表示,在繆玉蘭完成中學課程之後,如其此後願意繼續接受大專或高等教育的話,則中國總領事館需與她作進一步溝通,也會就此事與內務部進行磋商。這個要求看起來算是比較合理,加上當時來澳留學之中國女生極少,故內務部長動了惻隱之心,決定給予通融。於是,五月二日,他特別批準給繆玉蘭展簽一年,即新的簽證將於一九三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到期。

由是,繆玉蘭得以繼續留在天架埠讀書。在即將進入她在澳洲的中學最後一年時,校長畢偉思也給予了這位在他的這間鄉村學校念了十年書的中國學生一個評價,即她的最弱項是語言,就是說,她的英語理解能力仍然需要進一步提高,而其它的科目她都能做得很好,尤其是簿記最好。

但天有不測風雲。就在繆玉蘭全力以赴準備完成最後一年課程拿到中學畢業證書之際,她卻突然從天架埠趕到雪梨,於一九三一年十月十四日這一天,急匆匆地在此登上劫行東方輪船有限公司(The Eastern & Australian Steamship Co. Ltd)運行於澳洲與香港之間的“吞打”(Tanda)號輪船,駛往香港回國了。

在過去十年的留學過程中,繆玉蘭未曾回過中國探親;而她這次急匆匆地回國,雖也可以說是探親,但則是因其父親病重而緊急獲召回去的。前文曾經提到,從繆玉蘭申請來澳留學的資料中,未有說明她的父親曾到澳洲謀生過,現在的這條她父親在國內病重的信息也在很大程度上再次表明,促使繆玉蘭十年前來到這個對她而言是個陌生的國度留學和生活,並非由於其父在澳,而是在於其它的原因。因走得太匆忙,她隻得以在離開澳洲之前知照剛剛接替桂植的新任中國總領事陳維屏,告知其最大的願望仍然是想將此中學餘下的課程讀完。為此,她希望待她回國探望病重的父親之後,一俟父親身體有所好轉,就能趕回澳洲繼續學業。

對此要求,陳維屏總領事自然如其所請。十月二十三日,他致函內務部秘書,告知繆玉蘭回國探親之事,並表示她的簽證實際上是到明年七月才到期,在此情形下,一旦她於年內在中國結束探親,需要返回澳洲完成中學課程,一方麵她需要再入境簽證,另一方麵則是因其探親已經造成缺課,勢必導致她如要完成學業還要再補課,這就需要繼續獲得展簽。為此,他希望內務部長還是將此作為特例,再為這位中國女學生展簽一年。既然事情已經這樣,內務部長索性就將好人做到底,便於十一月三日複函,對此要求予以同意。當然,他的批複帶有一個條件,即如果繆玉蘭在一九三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前返回澳洲的話,準其再入境完成其未修完的課程,但這項簽證隻能展延到一九三二年之年底為止,到期不再展簽,亦即這是最後的展簽。盡管此前澳洲內務部也有給過若幹超齡的中國學生展簽之先例,但像對繆玉蘭這樣一而再、再而三地展簽,已經是非常罕見、非常的寬容了。對此,陳維屏總領事深表認同,亦深表謝意。

可是,到了一九三二年三月三十日,已經年滿二十五歲的繆玉蘭仍然沒有返回澳洲上學。而在當天,陳維屏總領事卻接到她原先在澳留學時之監護人劉作舟的通知,告知繆玉蘭此時因本人在中國病重住院,無法動身前來澳洲,但還是希望待康複後能返回澳洲完成其未竟之中學課程,故懇請中國總領事再為其向澳洲內務部申請一年的展簽。如前所述,在澳洲留學的十年時間裏,繆玉蘭的體質纖弱,身體健康狀況一直都不是很好,每個學期都會因患病而請假幾天甚或十幾天時間,不是住院治療就是在家休養調理。她這次回國看望病重的父親,自己也由於長途舟車勞頓,加上本身就較為虛弱,因而回去後不久便病倒住院。即使這樣,她還念念不忘其未完成的中學課程,其癡迷之程度令人震驚。有鑒於此,陳維屏總領事隻好勉為其難,當天就致函內務部,為繆玉蘭提出上述不情之請。內務部接到這份公函之後,經過一番斟酌及反複考慮,最終於四月十二日函複陳總領事,表示如果繆玉蘭的身體康複,能在七月三十一日之前返回澳洲的話,內務部長將準其所請。可以說,對於繆玉蘭,看來內務部長仍然是將好人做到底了。

但是,此後就再也沒有繆玉蘭的消息,有關她的在澳留學檔案就到此結束,這也就意味著此後她再也沒有返回過澳洲。至於她此後在中國的情況如何,不得而知。也許,鑒於她此時已經二十五歲,早就過了結婚年齡,但因其愈十年的留洋背景,在家鄉找到一個合適的人嫁出去的可能性也是有的;或者,她本來身體就比較虛弱,也許此次回國一病不起也說不定。當然,也可能還有其它的結局。

一九二一年二月九日,劉作舟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代繆玉蘭申請來澳留學護照和簽證所填寫的申請表。

一九二一年二月十六日,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魏子京給繆玉蘭簽發的留學護照。

檔案出處(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檔案宗卷號):Miss Yock Larn Mew Chinese on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31/3859


[1] 關於劉作舟,詳見其在澳檔案:Jack Joe Lowe [Chinese - arrived Cooktown per EMPIRE, 1900. Box 34], NAA: SP11/2, CHINESE/LOWE JACK JOE。

[2] 該商鋪早在十九世紀末便已創立,但於一九○三年才在鳥修威省工商局正式注冊登記。此時因董事會重組,股東有多人,包括了剛剛抵達該埠不久的劉作舟。但後來劉作舟逐漸取代其他股東,該店鋪成為其家族企業。詳見鳥修威省檔案館(NSW State Archives & Records)收藏之該省工商局二十世紀初工商企業注冊記錄:https://search.records.nsw.gov.au/permalink/f/1ebnd1l/INDEX1837348。。

[3] Marm, Shik - Chinese student on passport, NAA: A1, 1925/2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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