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穀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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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留學澳洲檔案(七二):香山林亞納

(2015-09-04 07:29:09) 下一個

 

民國粵人留學澳洲檔案(七二):香山林亞納

 

林亞納(Lum Arnarp)是香山縣珊洲村人,光緒三十一年(一九0五年)一月八日出生。他的祖父林廣盛(Kwong Sang)早年到澳洲謀生,後在昆士蘭西南部重鎮都麻罷埠(Toowoomba,現在譯為圖文巴)定居下來,開設有一間名為“廣盛號”的商鋪,在當地頗有口碑,生意穩定。一九二二年一月九日,就在其孫林亞納剛剛滿十六歲(原申請表上如是說,實際應該是十七歲)之次日,他就填表向當時位於墨爾本的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提出申請,為他的孫子林亞納辦理赴澳留學護照和代辦簽證。他為孫子申請入讀的學校是當地的修書館(South State Boy’s School),亦即位於都麻罷埠的南(昆士蘭)州立男校,並為此先交納一澳鎊的學費以保留他孫子在該校的學位。同時,他也以上述自己所經營的廣盛號商鋪作保,承諾每年供給林亞納膏火銀三十五澳鎊,充作生活費和其它相關費用。

但是,林廣盛的申請在寄往中國總領事館後便如泥牛入海,在幾乎一年的時間裏,未曾收到過任何回複。在氣憤焦慮之餘,林廣盛效仿澳人做法,采取了法律行動。他支付律師費,聘請當地的一家名為軒尼詩的律師事務所(Hennessy & Hennessy),於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四日,向中國總領事館發函詢問其申請結果;在沒有得到中國總領事館及時回複之後,遂於當月二十二日,再由該律師事務所聯合都麻罷埠的曼柔商會(Manro's Chamber——可能林廣盛是該商會的會員),致函澳洲聯邦政府外務部,投訴中國總領事館未能處理林廣盛的申請,並且在林廣盛三次函催後仍未有回音,希冀經由外交管道追索其申請結果。過了一個星期,澳洲聯邦政府總理事務部在接到外務部轉來的這個投訴之後,忙指示內政部協助處理此事。又過了七天之後,即一九二三年一月四日,內政部回複軒尼詩律師事務所說,中國總領事館已經收到其律師函,他們將會與之聯絡,並盡快處理林廣盛的申請。中國總領事館也承認,他們之前是將林廣盛的申請材料給遺忘並束之高閣了。

中國總領事魏子京給林亞納簽發的中國留學生護照編號是243/S/23,具體的簽發日期因未見到護照而無法確定,但從澳洲聯邦政府內政部所簽發的赴澳留學入境簽證日期是一九二三年四月五日來判斷,護照的簽發日期應在此之前的幾天,甚至就是與獲得簽證的日期是同一天也說不定。在拿到簽證的當天,中國駐澳總領事館便將林亞納的護照和簽證寄往他在香山的家中。

但林亞納並沒有很快就啟程來澳,而是過了半年之後,等到這一年的年底,才在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從香港乘坐“維多利亞”(Victoria)號班輪抵達雪梨。他是因檢疫的原因無法在昆士蘭州的首府布裏斯本入境,因而轉到雪梨登陸。最後在雪梨檢疫完成之後,才由海關放行入境。由此看來,林亞納從雪梨入境之後,還要從這裏搭乘其它的交通工具,如火車或長途汽車,前往一千公裏之外的都麻罷埠。

一九二四年二月五日,十九歲的林亞納正式注冊入讀都麻罷埠修書館。根據該校校長提供的例行報告,林亞納的學習和操行都令人滿意,但有一點不能令人滿意:他經常缺課,從二月到九月僅僅八個月的時間裏,他就因病而缺課達十八天之多。這也許是水土不服所致,或者是其本身之身體就很虛弱而造成的結果。可能就是因為身體不適的原因吧,就在他留學澳洲十個月之後,這一年的十月十一日,林亞納就在布裏斯本搭乘“東方”(Eastern)號班輪,返回香港回國了。澳洲政府內政部剛開始時還表示,如果他此後要重返澳洲讀書,一旦提出申請,會給他簽發再入境簽證。但林亞納明確表示,他此去將一去不返,即不會再返澳洲念書。因此,從其二月份注冊入學算起,林亞納真正在澳留學時間僅僅八個月而已。

1922年1月8日,林廣盛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請孫子林亞納來澳留學護照和簽證所填寫的申請表。

林亞納護照申請表上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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