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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留學澳洲檔案(四八):中山李子兆

(2014-12-10 04:52:57) 下一個


民國粵人留學澳洲檔案(四八):中山李子兆

原籍石岐的李子兆(Lee Gee Chew,或直接寫成Gee Chew) ,出生於民國五年(一九一六年)二月初五日。李子兆十三歲時來澳留學,一年多後因故臨時返回家鄉,再未見其入境澳洲。

李子兆的父親李福(Lee Foon,或寫成Lee Foo)早年來澳,與兄弟李彩(Lee Choy)一同在雪梨唐人街開設一間名為“廣合號”的肉鋪。一九二八年底,正在中國探親的李福決定把即將年滿十三歲的兒子李子兆申辦到雪梨留學念書,遂由其兄弟李彩出麵,在聖誕節之前,於一九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向位於墨爾本的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提出申請,為李子兆辦理來澳留學生護照及在澳留學簽證。李彩以其在雪梨經營的肉鋪“廣合號”做保,承諾每年供給李子兆膏火費一百五十澳鎊,並在此前一天就為其報名入讀位於雪梨唐人街附近的中西學校(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亦即華人英文學校)

由於此時已臨近聖誕節,按照慣例,就算駐澳中國總領事館以最快的速度處理李子兆的申請,亦難以在聖誕節之前將所有處理好的申請材料遞交到位於首都堪培拉的澳洲聯邦政府內政部。因此,總領事宋發祥遂於一九二九年新年過後,在元月十二日為李子兆簽發了中國護照,護照號碼是529/S/29。二天之後,他致函內政部秘書,請其根據他所附申請資料和他本人所簽發的護照,為李子兆留學澳洲發放入境簽證。

內政部的的回應與核查都相對專業及時。元月二十二日,內政部首先致函雪梨海關,請其提供李福返回中國探親的來回年份與日期,以及他在當地的生意狀況和品行。一周之後,雪梨海關報告說,李福首次從澳洲回國探親的時間是一九一三年九月,返回澳洲是一九一五年八月,前後二年。鑒於申請者李子兆的出生日期是一九一六年二月五日,是在李福離開中國返回澳洲六個月後,符合他在離開中國之前播種,在其妻懷孕之後才返回澳洲這個探親時期,邏輯關係清晰,可以確定李子兆係李福之子。而李福是上述廣合號肉鋪的合夥人之一,也是市政廳市場肉鋪喜昌(See Chong Co.)的合夥人,但有關其為人和品行,則無從打探。然而,李福本人的擔保者李臨春則大名鼎鼎,是雪梨華埠德信街“廣和昌號”商鋪的老板,為人誠實可靠,經濟狀況穩定,常為同鄉做保,信譽可靠。在確認各項條件皆符合標準之後,內政部於二月十二日正式為李子兆簽發入境簽證。

一九二九年八月四日,李子兆在父親李福的陪同下,乘坐太平號班輪,從香港抵達雪梨。稍事休整之後,他於八月十五日正式入讀華人英文學校。根據學校的報告,李子兆的學習尚可,中規中矩。就這樣,他波瀾不驚地在華人英文學校度過了近一年半的留學日子。

事情的轉折發生在一九三一年初。元月六日,代理中國駐澳總領事Minyieng Lee致函內政部秘書,謂李福因接國內信息,有緊急事務需回國處理,時間約為一年。在此期間,其子李子兆如繼續留澳念書,則無一近親可以照顧(此處沒有說明李彩是否仍在澳洲抑或回了中國),為此,他不得不將兒子李子兆也一並帶回中國。但這個孩子畢竟還年輕,仍需繼續念書,方有前途,故懇請內政部能為其子一年後重返澳洲繼續念書提供續簽。接到這樣的請求,如果事情屬實的話,勢無法拒絕;但內政部想確認李子兆重返澳洲後,要在什麽學校念書,遂於十五日發函中國總領事館詢問。對於這類事情,中國總領事館因有經驗,事實上早就在十二日獲得了華人英文學校校長願意接收李子兆重返該校念書的錄取確認函,因而據此於十九日複函內政部。內政部收到該函之後,確認沒有任何疑問,於元月二十三日,正式複函中國總領事館,同意為李子兆再次入境澳洲念書提供續簽。

在獲得澳洲政府的滿意答複之後的次日,李子兆就和父親李福登上了從雪梨駛往香港的常德號班輪,返回中國。但從此之後,就再也沒有李子兆入境澳洲的信息。換言之,即便他獲得了澳洲政府的再次入境簽證,他也沒有重返澳洲。什麽原因導致這樣的結果,因無片紙資料查詢,不得而知。


19281218日,李彩為其侄子李子兆來澳留學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請護照和簽證所填寫的申請表。


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宋發祥於一九二九年一月十二日為李子兆簽發的中國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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