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個人利益”的背後

(2004-03-29 22:00:21) 下一個
施化



“個人利益”之所以看起來麵目醜陋,是因為它脫去了崇高偉大的鍍金外衣,也因為它是中國人政治視野中的盲區。用高尚的政治和倫理概念來維係社會,是中國的傳統。和用利益關係來調節社會相比,這個傳統既違背自然,違背科學,又違背人性。不知道還要等幾代人,中國人才能走出這個盲區。

不知有沒有人注意到,一件平平常常的小事,到了中國人眼裏,都可以無限拔高升華。一場足球比賽,全然可以同民族尊嚴等同起來。最近的中國載人航天和日本學生西安跳舞事件,都表明同一現象。這種現象,可稱作為“大革命後遺症”——如果把中國革命稱作一場大革命的話。就象發過一場高燒以後,人眼中看到的外部世界常常是虛幻的。曆史上可與此相比的,也許還有法國大革命。不過,到了下一代或者再下一代,革命已成為昨日黃花,當塵埃落定,在革命的宏偉輝煌的遮蓋下麵,人們將看到的隻有實實在在有血有肉的個人。

那麽,在“個人利益”的背後究竟是什麽呢? 首先,“個人利益”的背後,是一片真實的世界。其實,“生命價值”或“個人價值”的自我實現,也就是個人的欲望,才是一天天改寫曆史的原動力。不拿西方高度發展的生產力的動因來打比方,就說中國吧,在當代改寫了中國曆史的,有兩件大事值得一提:一是“打土豪、分田地”,二是“包產到戶”。兩者都是以農民的“個人利益”為號召、不僅僅是號召還實實在在的利益實現,調動了占人口大多數的個人的積極性,前者改變了一個政權,後者避免了崩潰危機。 這正證明了,總是實在的利益關係而非畫餅,成為撬動地球的杠杆。

最初提出“三個代表”的中共高層,肯定意識到利益關係的杠杆作用。所謂代表誰誰誰,其實是個省略句,完整起來就是代表誰誰誰的“利益”。可不是嗎:“……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害在於:“人民利益”必須建立在“個人利益”的基礎之上才能實現。如果沒有了一個一個具體的個人的“利益”,“人民利益”將不是被架空,就是被偷換。換句話說,在一個“個人利益”不被承認,或概念混亂、界限不清的大環境下,即使有名義上的“人民利益”,也一定是有名無實的、掛著羊頭賣出來的狗肉。比如,沒有權威人士點著人頭指名道姓,十有八九沒人知道“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說的是誰。可是偏不說出來,讓你自作多情去。

現階段什麽才是實實在在的中國人的“個人利益”呢?對農民來說,是土地所有權經營權;對市民來說,是房屋的地權產權;對於勞工階層,是起碼的生活、安全、健康、養老的保障;對於腦力勞動者,是自由思想、自由發表和知識產權保護;對弱勢群體,是保證讓他們訴諸社會尋求公正的自由媒體;對於強勢群體,是一套清晰牢固的法規,既避免讓他們染指其他群體的個人利益,又避免他們自己的財產一朝煙消雲散……

那麽,誰將會賦予個人上述利益?曆史在說,既不是偉大國家也不是英明領袖,而是一個一個意識到自己“個人利益”的個人自己。一個極其淺顯的邏輯:有人要給孩子吃一顆糖,說,“這是你的糖”,孩子一定會拿這顆糖嗎?不一定。如果孩子已經被父母訓練出思維定勢,認為拿這顆糖是羞恥的、是不合時宜的,即使他知道糖確實很好吃,也不會大大方方拿過來送到嘴裏。事實上,幾十年來的中國基礎教育,已經成功地完成了這個思維定勢。對“個人利益”內涵和外延的茫然無知,是導致當今中國社會光怪陸離現象的直接原因。簡單地說,隻要一個社會或群體中的多數個人達成共識,認為爭取個人利益是名正言順天經地義的事,那麽,這一利益的真正實現將是指日可待。

其次,“個人利益”的背後,是腐敗的逐漸消失。腐敗,就是利用公共權力為個人謀私,也可以說,是掌權者利己之心的極度膨脹。按理說,主張“個人利益”至上,正是為腐敗推波助瀾?靜心分析一下,結果卻剛剛相反。 將“個人利益”法律化、製度化,擺到桌麵上讓人人眼睛盯著,是消除腐敗、終結腐敗的最後藥方。腐敗的個人動因,往往是沒有分清自我權益和他人利益的界限。一個貪官,他“生是革命的人,死是革命的鬼”,好像不存在個人利益,正因如此,他的個人利益無所不在,所有他權力範圍所及的利益都可以囊括,而且理所當然。中國的官員沒有財產登記製度,不是因為操作困難,而是因為從理論上就不承認有私產。這種邊際模糊的效應就是,“多吃多占是小節”。

沒有私產並不等於他沒有個人利益,當他在本能地考慮家庭配偶子女的現實利益,考慮自己退休以後如何謀生的時候,他的手就製度性地伸進別人的腰包。對他來說,所有的腰包之間,既沒有界限,也沒有區別。哪怕再有效的監督機製,也無法在最開始的時候就裁定他是否在越界。一直要到事情鬧大,涉嫌貪汙上千萬上億,才讓人覺得不對勁。現在,貪官們也在學乖,該怎麽貪怎麽貪,隻別鬧太大。

對於一個以個人為單位劃定財產界限的資產社會來說,上述情況沒有發生的條件。不可能設想李嘉誠貪汙、或是他的手下經理貪汙。每個人都有自己清晰的利益範圍,就等於說無人可以肆意把自己的權利範圍擴張到別人那裏去——擴張空間不存在了。人人都有權利,特權必定受到擠壓。雖然不出現平等,但同時也不會出現特權的過度擴張,社會矛盾激化。

那麽多人的利益相爭,是不是也會激化社會矛盾?這就要看他們是不是真正認清了自己利益的邊界和是否得到了公正條件下應有的利益。利益關係或者利害關係會讓人清醒,在適當的臨界點作出讓步。而不受他人利益製約的權力和被剝奪幹淨的權力,才會膨脹發熱。從孫誌剛案引發的、由房屋拆遷案波及的中國平民的維權活動,很可能成為又一個曆史轉折點。不過很顯然,沒有民間的壓力,就不會出現一丁點讓步。

最後,“個人利益”的背後,是民主的最終實現。民主是迄今被人用得最廣泛、又是意義最含混不清的名詞。“民主是人民當家作主”、“民主是少數服從多數”、“民主是普選”、“民主是不壞的製度,但效率低下,不能解決任何問題”等等、等等。我理解的民主,簡單地說,其實是一種觀念。這個觀念的核心是兩個詞:“協商”和“妥協”。由這個觀念延伸,人們可以作各種各樣的事,包括製憲、訂法、組黨、選舉、訴訟、遊行示威……都可以促進民主。但一當違背這個觀念,隨便再怎樣努力做同樣的事,隻會離民主越來越遠。

民主一當成為習慣,人們就可以解決幾乎主要的社會問題。雖然在某時某刻不會選擇最佳方案,但對當時協商的雙方來說,一定是最無害的雙贏的方案。起碼不會發生一方把另一方逼死到牆角,發生流血衝突。隨著時間的推移,還會出現更佳的方案。曆史沒有最佳方案,但曆史痛恨流血。民主中看起來沒有贏家,因為各方都從自己原來的立場上後退;但民主中也不會有輸家,因為各方都把自己的利益損失減到最小。

接下來的問題是,由誰來進行“協商”和“妥協”?在國際上,民主載體很明確,那就是一個一個的主權國家。那麽在一個國家之內呢?有人會說,是一個一個階級、政黨、團體。對嗎?不對。如果再深入地考察下去就會發現,有意願組成階級政黨團體的,其實是一個一個有自主權益範圍的個人。那種在個人的權力被剝奪下出現的黨團,一定是很可笑的一出鬧劇。何況,現在當政者不容忍新的團體政黨。 換個角度講,在民主的載體還沒有形成的條件下,推廣民主就成了空話。

民主一點也不神秘,也不需要多麽高深的理論。什麽時候中國的農民和平民意識到自己的天然的“個人利益”了;什麽時候他們發出一致的聲音,要求行使自己的權力了;什麽時候中國的當權者感到壓力,覺得不得不作出妥協讓步了,這時候出現的一切都是民主。

中國要民主起來其實很容易,條件是,老百姓再也不把“個人利益”當成羞恥,把自己現有的權力當成是哪個大救星的恩賜,開始切實地研究起來:什麽東西原本天生是屬於我的,後來被人奪走了,而現在要實實在在地要回來。當然,這不是要造反,而是要維權。

很可惜,今天在中國的多數受到良好教育的精英階層,不一定同意我的這些觀點。這就使民主的出現很困難,拖延時日。不管怎樣,對民眾“個人利益”的啟蒙,要盡早開始。否則,就象貪官一樣,對自己的利益範圍茫然無知,隻要條件一具備,“利益盲”們就會無限度擴張自己的利益,成為暴民。  



2003年11月
[ 打印 ]
[ 編輯 ]
[ 刪除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