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蘇聯確實逼了債ZT

(2021-10-17 08:11:43) 下一個

曆史回顧:那些年,蘇聯確實“逼了債”

 

 史 雲

 

 

一些媒體上流傳著這樣一種觀點:那些年,蘇聯沒有對中國“逼債”。主要論點是:1. 中國對蘇聯的債務,主要是軍事武器裝備進口所致,第二筆重大對蘇債務是中國獲得蘇聯援華的機器設備;2. 沒有任何曆史文獻能夠證實蘇聯逼債的存在;3. 中國向蘇聯還債,加劇了中國的經濟困難,同樣不是事實。

筆者認為,需要對一些數據和史實進行辨正。

一、中國欠蘇聯的債務有多少?

關於蘇聯對中國貸款的總額,即中國欠蘇聯的債務,曾有各種不同的數據,中蘇雙方政府並未公布過詳細情況。

中國外交部外交室王泰平主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第二卷,提供了比較全麵的材料:整個50年代蘇聯對中國貸款共11筆,總計56.76億舊盧布。詳細分列是:第一類,經濟建設貸款(共四筆)12.5億舊盧布;第二類,抗美援朝貸款(共五筆)34.25億舊盧布;第三筆,蘇軍自旅大撤退時轉售物資(一筆)7.23億舊盧布;第四類,移交中蘇合營公司蘇聯股份貸款(一筆)2.78億舊盧布。(王泰平:《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第二卷,世界知識出版社1998年版,第257、258頁)

實際上,整個50年代蘇聯對中國的貸款是13筆,總金額大約是66億舊盧布,而不是56.76億。因為1951年4月10日、9月12日兩筆用於抗美援朝的追加軍事貸款沒有簽訂正式協議,而隻是斯大林和毛澤東在電報中商定的,沒有計算進去。根據楊尚昆的記載,1960年蘇聯向中國提出要償還的貸款確實是66億,證實這兩筆追加貸款也是要歸還的。(《楊尚昆日記》上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1年版,第566頁)

這66億舊盧布貸款加上1961年3月蘇聯對中國的蔗糖貿易貸款3.296億新盧布(1新盧布等於4.45舊盧布),蘇聯對中國的貸款總計約為80億舊盧布左右,再加上曆年償還的利息,自1950年以來,中國對蘇聯的債務大約在86億人民幣左右。

有一種觀點說“自1950年以來,向蘇聯借貸連利息折合人民幣計算共為57.43億元人民幣”,比上述數字少了1/3。這可能是資料來源的問題,在學術範圍內也無可厚非。

問題在於,對這些債務的形成,這隻說了“主要是軍事武器裝備進口所致”和“獲得蘇聯援華的機器設備”,而沒有提及主要是因為抗美援朝。這就造成一個印象,中國為了加強自己軍備和經濟建設才借債,以後還債是理所當然。這就需要討論第二個問題。

二、中國為什麽對蘇聯欠下債務?

首先要指出,所謂“1950年11月,由周恩來出麵同蘇聯簽訂貸款協定,規定以1950年10月19日中國出兵抗美援朝為界,此前訂貨以全價付款,此後以半價付款”,這段話中即有多處錯誤。1950年11月並未簽訂任何一筆蘇聯對中國貸款協議。1951年2月1日,中蘇兩國簽訂協議,確定蘇聯向中國提供12.35億(實際提供9.86億) 舊盧布貸款,用以購買在抗美援朝戰爭中所需要的軍事裝備彈藥和鐵路器材。規定1950年10月19日誌願軍入朝作戰以前的以全價付款,以後的軍事裝備和彈藥以半價付款,鐵路器材以75折付款(以下簡稱“半價協議”)。這個價格優惠僅限於本協議的12.35億貸款。

其次要指出,所謂“朝戰期間,蘇聯共向中國提供了64個陸軍師、23個空軍師的裝備,絕大部分半價提供的。中國欠下30億元人民幣,折合13億美元”,也有多處錯誤。1952年11月9日,中國向蘇聯簽訂10.36億舊盧布貸款協議,購買60個師裝備。這隻占朝鮮戰爭時期中國向蘇聯軍事貸款的一小部分,並非全部,和1951年2月1日的“半價協議”是兩回事。在1951年,蘇聯已經提供4個師裝備,中國將其中3個師裝備給了朝鮮人民軍。購買60個師裝備的價格,也不是所謂的“絕大部分半價提供的”,而是因為蘇方不願意再給予半價優惠,周恩來提出這60個師裝備全部由中國全額支付,雙方才簽訂了協定。

中國為什麽在“半價協議”之後又要貸款購買60個師裝備?主要還是為了應對抗美援朝戰爭。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麵對久經戰爭創傷、經濟凋敝的局麵,緊縮軍事開支、恢複經濟成為當務之急。為此,1949年12月5日,中央軍委發出指示,要求人民解放軍除了作戰和執勤部隊外,都要負擔生產任務。各軍區和國防機動部隊的十三兵團都參加了開墾荒地、修建鐵路公路和水利設施的生產建設。1950年,中央軍委又決定下半年複員150萬人回鄉參加生產。就在朝鮮內戰爆發前一天的6月24日,中央軍委和政務院聯席會議通過決定,要求東北、西北、華北軍區在9月底前,華東、中南、西南軍區在年底前完成複員計劃。由此開始了全國性的軍隊大規模複員工作。(軍事科學院軍事曆史研究部著:《抗美援朝戰爭史》第一卷,軍事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7、8頁)

在急需集中極為有限的資金和物資用於大規模恢複經濟的國內形勢下,中國這時候本沒有急速裝備大批軍隊計劃和財政支付能力。

1950年6月25日朝鮮內戰爆發後,美國軍事占領台灣,隨後組織“聯合國軍”進入朝鮮。中央軍委分析後決定,無限期推遲解放台灣計劃,以十三兵團為主組建東北邊防軍。為了應對朝鮮戰爭的威脅,8月的國防會議才開始部署各兵種製定三年發展規劃。

1950年10月誌願軍入朝後,由於裝備落後,傷亡很大,因此裝備陸軍、空軍的需要迅速提到日程上來。11月7日,毛澤東致電斯大林,請求蘇聯1951年1月至2月為中國計劃用於朝鮮作戰的36個師提供步兵裝備,並開列武器清單。而到1951年6月,“半價協議” 當年支付的購買軍事裝備、彈藥和鐵路器材貸款,已經用完。

1951年6月,高崗、彭德懷、徐向前等赴莫斯科談判購買60個師裝備問題。蘇方表示,當年隻能供給16個師(其中3個師是給朝鮮的)。毛澤東6月21日在電報中急切地表示:我軍在朝鮮參戰8個月的經曆,清楚地表明了我軍和敵軍在裝備上的較大差距,迫切需要改善我軍裝備,蘇聯的安排與朝鮮戰場的需要和時間是相抵觸的。他希望本年盡早交付一切。但經過反複商討,蘇方最後隻同意本年交付10個師,以後又減少到4個師,推後到1954年交付完畢。

當然,1953年朝鮮戰爭停戰協定簽訂,戰爭沒有進一步擴大,以後蘇聯提供的軍事裝備對於人民解放軍加強國防起到了重要作用,盡管其中一部分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給蘇聯的租借物資,畢竟比“小米加步槍”好得多。但中國與世界第一軍事強國美國進行大規模的抗美援朝戰爭,何時能結束,會否擴大到中國本土,不是中國在戰爭之初所能預料和控製的。從這個角度說,中國購買大批軍事裝備,也是考慮到抗美援朝戰爭可能擴大和長期性的被迫應對。

事實上,除了軍事貸款,整個50年代中國從蘇聯得到的經濟建設貸款,絕大部分也是直接或間接用於抗美援朝戰爭。《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指出:蘇聯對中國貸款中“抗美援朝貸款占60%以上”。(王泰平:《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第二卷,世界知識出版社1998年版,第258頁)這是單指其貸款名義用途而言,實際用於抗美援朝的比例則大得多。如1950年2月14日的12億舊盧布貸款,雖然貸款協定規定用於償付恢複和發展經濟的蘇聯交付的機器設備與器材,但第一年支付的2.4億舊盧布貸款,基本上用於軍事方麵,應算在抗美援朝貸款項目下。經濟貸款,在整個50年代中國對蘇聯債務中,還不到3.3%。

50年代,中蘇兩國簽訂多個貿易協定,蘇聯承諾向中國出口技術設備進行建設的成套項目,共有304個。其中“一五”計劃時期實際承諾142項(通稱“156項”),“二五”計劃時期實際承諾162項。中國每年以蘇聯急需的農產品、礦產品出口,償還進口的設備款。到1960年,中方已經向蘇聯出口了72億盧布的貨物,計劃以後繼續出口79億盧布的貨物。這種進出口易貨貿易和用於抗美援朝的貸款債務,是不同的,屬於今天國際貿易中的延期付款性質。

1964年1月5日,毛澤東與日共中央委員談話說,中國欠蘇聯的帳總共70多億盧布,其中隻有3億美元是借款,其餘都是朝鮮戰爭買武器的錢。這個數額和比例大致是符合事實的。

三、蘇聯“逼債”了嗎?

由於中共在1960年6月的布加勒斯特會議上不同意赫魯曉夫粗暴攻擊其他黨,赫魯曉夫施加壓力後仍不能得逞,便把意識形態分歧擴大到國家關係上來。蘇聯於7月16日照會中國,決定召回全部在中國工作的專家。中國政府多次照會蘇聯,希望重新考慮這個單方麵破壞兩國協定的行為,但蘇聯政府拒絕考慮,到9月1日全部召回1390名專家,並帶走設計圖等技術資料,停止供給設備和關鍵部件。蘇聯對中國迫切需要的汽油、卡車等也拒絕供應。

這個行動對中國的經濟打擊是沉重的。前述蘇聯對中國出口設備進行建設的304個項目,到1960年蘇聯撤離專家前,中國已經完成或基本完成149項,尚未完成的有155項。當蘇聯撤離專家、停止供應技術、設備、物資後,這155項大多陷於癱瘓狀態。中國此前已經以出口農產品、礦產品方式對這些項目進行的巨大投資,存在著“作廢”的危險。

於是,10月31日,中國外貿部長葉季壯約見蘇聯官員,口頭提出聲明:由於自然災害和蘇聯撤走專家給中國造成了經濟困難,出口計劃必須調整。中方向蘇聯的訂貨要重新考慮;對蘇聯過去的貸款,仍然在1961至1965年還清本息;貿易方麵,估計共欠蘇方20億盧布,可能要在5年內還清。(王泰平:《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第二卷,世界知識出版社1998年版,第241頁)

這本來是一個對蘇聯單方麵撤走專家、破壞協定的被動反應,是很正常的。蘇方既然已經不再履行協定,中方當然要考慮調整。即使這樣,中方也沒有就確定5年還款時間,隻說“可能”。但12月17日蘇聯外貿部長帕托利切夫針對中方聲明,一方麵說同意中方建議進行談判,另一方麵又指責中方未協商就把“償還期限確定為5年”,逼迫中方應在合同有效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償清貿易欠款。

年底,中方再次向蘇方發表口頭聲明,對蘇聯要求三個月內償還貿易欠款予以反駁說,根據中蘇協定,由於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合同不能完成時,可以解除對合同沒有完成的責任。(王泰平:《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第二卷,世界知識出版社1998年版,第241-242頁)這個說法已經很客氣,事實上是赫魯曉夫首先以“人力”破壞了兩國協定。

這一時期,蘇聯一些外貿官員的言行,遠不是那樣心平氣和,而是惡劣的“逼債”。 中國官方文件確實沒有公開提到這些“逼債”行為,但並不等於沒有。舉幾個例子:

周恩來的經濟秘書顧明回憶說:“有一次,蘇聯的一個外貿部副部長在人民大會堂和總理談判,要我們還錢。總理說,我們現在暫時有困難。談完後,總理送他出來,他看見門口有一塊三百多公斤重的大石英石,就對總理說,你們如果沒有別的東西,這個就很好。總理頂他說,你要你就拿走。”(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周恩來傳》下,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版,第1548頁)

蘇聯陣營東歐國家的一些官員也同樣參與了“逼債”。1961年12月26日的外貿部《外貿通報》匯報貿易談判情況說:東歐各國中“德、捷兩國對華態度特別壞。民主德國派其政治局委員馬特恩來我國板起麵孔向我要債。”(外貿部:《關於1961年對東歐六國貿易談判和貿易情況的通報及撤銷對東歐1962年以後預訂貨物和成套設備、推遲談判方案的請示》,1960-12-31——1961-7-11,外交部檔案館109-02992-01)

盡管這些蘇聯官員態度惡劣,但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中國確實沒有及時償還貿易欠款,人家“逼”從法理上說也應該。中國方麵也從沒有因為赫魯曉夫賴掉承諾就打算不再向蘇聯出口農產品、礦產品還債。就在接到蘇聯撤走專家照會後的第三天,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說:不管怎樣,過去我們答應買武器彈藥按半價的,現在我們還是按半價還債,一個錢也不賴。經濟建設的設備也是一個錢不賴,欠多少還多少。因為這是蘇聯人民的錢,我們要對得起蘇聯人民,在我們困難的時候他們幫助了我們。現在他們領導這麽反華,但是錢是蘇聯人民的錢,還是全部還清。各地方、各部門要下決心把東西擠出來。(吳冷西:《十年論戰》(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9年版,第337頁)這也是中國官方文件從來不用“逼債”說的原因。為了還債,蘇聯決定撤離專家後不到一個月的8月10日,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全黨大搞對外貿易收購和出口運動的緊急指示》。

然而,情理上又不如此。中國人之所以對“逼債”表示憤慨,正如本文第二點所述,這些債務,本來大部分是中國人應蘇聯建議出兵朝鮮,付出巨大犧牲,又麵對蘇聯附加條件,為別人攬下來的抗美援朝貸款。

蘇聯本來表示支援朝鮮由中國出人、蘇聯出錢出裝備,後來又變成半價和全價貸款。在貸款條件上,也要求中國用當時蘇聯稀缺的戰略物資償還,“將中國不再使用的全部剩餘的鎢、銻、鉛、錫提供給蘇聯”,期限為14年,前4年為易貨方式提供,從1955年開始作為償還貸款的供貨。雖說是“中國不再使用的全部剩餘”,實際上蘇聯要求的年供貨量遠大於中國曆史平均年產量,是傾中國全部所有,也力所不及的。在經濟貸款中,蘇聯規定了中國要用橡膠償還,中國當時還不能生產很多,隻能從其他國家進口轉給蘇聯。當中方擔心敵人封鎖,轉口購買完不成協議要求時,蘇方就直言不諱地說:如果中國不能按商定的數量提供橡膠,蘇聯隻好減少中國的卡車訂貨。

以上種種不合理、不平等曆史因素,再加上蘇聯官員“逼債”的盛氣淩人,就造成了中國人麵對“逼債”的強烈反應。正如鄧小平在1989年5月和蘇聯領導人戈爾巴喬夫會談時回顧,朝鮮戰爭,中國出了誌願軍,同美國直接較量,蘇聯供給的軍火還要中國付半價。後來中蘇兩國關係不好了,中國麵臨經濟困難,但無論怎樣困難,也得還這筆軍火債,我們提前兩年還清了。

最後,向蘇聯還債無疑是加劇了三年經濟困難。在那些年裏,增加出口農產品就意味著減少中國人的寶貴食物。這本是一個無須討論的問題,但中國人並沒有把這些歸咎於還債,官方文件從沒有寫過“逼債”造成三年經濟困難,以後更是實事求是地自己承擔了責任。

對於蘇聯給予的重要支援,中國人也沒有忘記。還是鄧小平回顧中蘇關係惡化原因所說,這方麵現在我們也不認為自己當時說的都是對的。真正的實質問題是不平等,中國人感到受屈辱。雖然如此,我們從來沒有忘記在中國第一個五年計劃時期蘇聯幫我們搞了一個工業基礎。

我們在看待曆史時,要考慮曆史發生的複雜原因。隻強調一方麵,否定其他,甚至說根本沒有蘇聯“逼債”、說沒有“三年自然災害”雲雲,是片麵的,有炒作之嫌。

(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會主義研究中心研究員)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