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翻閱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檔案,意外地發現一份判決書,是1937年在延安審判許世友等人“拖槍逃跑案”所作。判決並不長,一共千餘字。其中的“事實”部分如下:
許世友,係前紅四方麵軍第四軍軍長,現在抗日軍政大學第一隊學習,因對目前鬥爭張國燾錯誤路線問題,認為中央是對紅四方麵軍采取各個擊破,對目前統一戰線的新政策,認為是另有密約的投降敵人,聽說西路軍失敗,認為自己就沒有出路,這次請假回家未獲允許,由於以上這些錯誤觀點出發,逐漸發展形成到政治上的動搖,遂與同學第四軍副軍長劉世模、政治委員王建安、政治部主任洪學智、前九十一師師長朱德崇、前九十三師政治委員詹道奎,組織拖槍逃跑出去打遊擊,分頭活動軍政大學中四方麵軍送來學習的各級幹部,結果組織了卅餘人,約定在四月四日晚間,各人帶各人的槍,到軍政大學第五隊毛(茅)廁側麵集合,由許世友帶二個人,在最後掩護出城逃跑,如有人追捕,即實行抵抗,許世友且主張大鬧天宮並主張在山上打幾槍說土匪來了,乘城內混亂的時候闖出城門,出城後在二十裏堡集合,用抗日的名義,向群眾派糧捐款,到陝南去打遊擊,此項陰謀,該犯等已著手實行,因被西北保衛局破獲而未遂,經中央司法部國家檢察長偵查起訴。
許世友是赫赫有名的將軍,曾立下無數戰功。當年他為何要率部“逃跑”?此事還需從批判張國燾說起。
批判張國燾及案件由來
1936年6月,中央紅軍與張國燾統帥的紅四方麵軍在四川懋功會師,最初的歡欣過後,雙方卻發生了一些隔閡與摩擦。其時,中央紅軍僅剩1萬餘人,四方麵軍兵力則有六七倍之多。張國燾自恃人多槍多,張口要權;兩軍官兵也齟齬不斷,一方麵軍指責四方麵軍“逃跑主義”、“軍閥習氣”,四方麵軍指責一方麵軍“喪失鬥誌”、“紀律廢弛”。
不久,“南下”還是“北上”的戰略分歧,引爆了雙方的矛盾。毛澤東為首的中央可能因察覺張國燾的野心,深夜率中央紅軍北上。張國燾隨即另立“臨時中央”,公開否定中共中央的合法性。後經共產國際代表張浩(林育英)從中斡旋,張國燾才勉強北上,重新與中央會合,但雙方難免心存芥蒂。
1937年3月中旬,主要由原四方麵軍戰士組成的西路軍在河西走廊幾乎全軍覆沒,消息傳到延安,紅軍上下沉痛不已,激憤的情緒引發了對張國燾這位四方麵軍主要負責人的大規模批判。3月27日至31日,中共中央在延安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對張國燾進行全麵批判,並通過了《關於張國燾錯誤的決定》,曆數其“領導錯誤”、“右傾機會主義”、“忽視黨的領導”、“軍閥主義”等罪狀。
考慮到四方麵軍官兵的感受,《決定》特意指出,“四方麵軍的幹部是中央的幹部,不是張國燾個人的幹部”。但在實際的批判活動中,鋒芒還是無可避免地指向了四方麵軍的很多幹部,尤其是許世友等高級幹部(他們當時都在抗日軍政大學學習)。據說,在批判張國燾時,有人把四方麵軍的幹部說成是“張國燾的人”、“張國燾的應聲蟲”。(詹楊:《戰將的足跡——詹才芳將軍的故事》,湖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P162)據洪學智回憶,抗大在批判時提出三條,一條說紅四方麵軍是土匪,二條說四方麵軍幹部是軍閥,三條說四方麵軍幹部是張國燾收買的。四方麵軍的人想不通,許世友氣得吐血,副軍長劉世模對準自己的腦袋開了一槍,重傷住進醫院。(《洪學智回憶錄》,解放軍出版社2002年版,P128-129)許世友本人在50年代的一份學習總結中敘述了當時心境:
到延安以後,就有人說張國燾如何長如何短,我也不作聲,隻要你不說到我頭上我就不管,以後西路軍失敗,我非常痛心,半月沒好好休息,加上反張國燾路線聽了不少胡言亂語,有的說我是托洛茨基,有的說我是土匪,有的說我反抗中央……下麵幹部看不起四方麵軍的同誌。我非常生氣,病得吐了血到醫院休養。……加上下麵又謠傳要槍決周純全、何畏、張國燾,我也是張國燾軍級幹部之一,也不能沒有我的事。我自己也覺得在這裏槍決太冤枉了。我南征北戰帶了這些彩,沒有功還有罪嗎?(郝景泉編著:《黨史風雲實錄》,紅旗出版社1996年版,P391-392)
這種含冤受屈而無路可走的鬱悶,不僅許世友有,其他的四方麵軍幹部也有。據說,許世友病了以後,四方麵軍的各級幹部去探望他,沒有一個不哭的。憂憤交加之餘,許世友決心豁出去,“我們回四川去。四川那裏找劉子才去,還有1000多人的隊伍,他們巴不得我們去呢!在這裏,說我們是反革命要槍決,我們去四川打遊擊去嘛!叫他們看看,我們到底是不是革命的”。他說幹就幹。到第三天時,已有30多名幹部願意走,其中有後來被判刑的劉世模、洪學智、朱德崇、詹道奎、王建安等人。據許世友稱,一切計劃都是由他作的,路線也是由他劃的,他身上還帶有寫給毛主席的信。他們準備在4月4日晚10時出發。
不過,這個計劃並未實現。原第四軍副軍長王建安改變了主意,並將此事報告給了抗日軍政大學黨總支委員謝富治。謝馬上將此事報告給校黨總支部書記鄧富連,鄧則立刻找到校政治處主任莫文驊。據莫回憶:
我讓鄧富連留下繼續了解情況,觀察動靜,自己立即去找劉亞樓、傅鍾等領導人。跑了幾處,都沒有找到,於是,我隻好去找校長林彪。估計他在毛主席處開會,毛主席住在鳳凰山下窯洞裏,離學校不遠,過一條街便是,我即到那裏找到了林彪,向他報告了此事。他讓我先回學校,不動聲色,注意了解新情況,待他向毛主席報告後,再作處理。我急忙回到學校,好在時間還來得及,隻要消息沒走漏,不至於立即發生什麽意外的情況。我先向學校保衛科及身邊同誌通報了情況,以便有思想準備,以防萬一。不久,林彪回來了。他馬上召集劉亞樓、傅鍾、鄧富連、謝富治和我,還有保衛科的同誌開會,傳達黨中央、毛主席的決定,立即將策劃事變的主要成員逮捕。(莫文驊:《許世友在延安受審真相》,《炎黃春秋》1993年第7期)
這一事件當時被定性為“許世友反革命集團”案件。中央最初懷疑此事的幕後操縱者是張國燾,但在董必武、李克農等人與被捕的四方麵軍幹部一一談話之後,否定了這種可能性。現存中央檔案館的一份審問記錄上有這樣一段對話:
“聽說你們對張國燾也是不滿的,可為什麽批張國燾,你們就想離開?”
“問題不在張國燾,而在於你們借批張國燾,批了紅四方麵軍的幹部,他張國燾縱使千刀萬剮,也不能株連整個紅四方麵軍。西路軍失敗,張國燾並沒去,怎麽說是張國燾路線的結局呢?好像紅四方麵軍就是張國燾的私人部隊,正因為你們這樣認為,才是把我們黨的軍隊汙蔑了。我正是因為這個想法,才說出一些與當時情緒和方式不同的觀點來。”(郝景泉編著:《黨史風雲實錄》,P397)
案件為何寬大處理
6月6日上午,最高法院公審許世友等人拖槍逃跑一案,各機關團體代表共約150人參加。據判決書顯示,審判長是董必武,人民陪審員為倪誌良、謝富治、劉長勝、高檢成等4人,書記員是周景寧。審判的具體情形如何,未見到相關記載,高等法院檔案中未見到除判決外的其他案卷材料。判決結果是,6位被告“組織拖槍逃跑”罪名成立(未遂),許世友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不過所見判決上未寫明),劉世模被判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1年;洪學智、朱德崇、詹道奎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褫奪公權1年;王建安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
這個處罰結果,對於“拖槍逃跑”這種在革命時期極其嚴重的罪名而言,顯然是極為寬大的。判決書的“理由”部分是這麽說的:
上敘(述)犯罪事實,經被告等之自白,其組織拖槍逃跑未遂的情形,與促起拖槍逃跑的動機,至臻明確,犯罪之成立,已無疑義,所應研究者,科刑之輕重而已。查被告等均係紅軍中高級幹部,受過訓練,明知組織拖槍逃跑,是違犯軍隊中的最高紀律,在任何地區打遊擊,均是破壞統一戰線的行為,乃竟擴大煽動組織拖槍逃跑至三十餘人,並企圖在出城時如遇追捕即實行抵抗,此項犯罪,不僅客觀上是反革命,即在主觀上也是完全的反革命行為,依照一九三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會命令第二十五號關於紅軍逃跑問題第一條第二條應即各處死刑,惟查被告等革命鬥爭曆史甚久,在革命戰爭中,受傷多次,至少在四次傷以上,過去在四方麵軍長期工作過程,缺乏政治教育,養成根深蒂固的不正確的觀點;雖在軍政大學訓練了一個時期,但究竟一時不易糾正過來以致發生此項極嚴重的犯罪行為,法雖不赦,情尚可原,再查犯罪行為尚屬未遂,例應減輕處罰,又被告等在羈押過程中,迭次表示悔懊,茲站在教育的觀點,給被告等以自新的機會,予以極寬大的處置,按被告等各人情節輕重,主動被動,在偵察(查)過程中的表現等等為科刑標準,特為判決如主文。
從判決理由可以看出,對許世友等人“極寬大處置”的主要原因,是他們曾有革命功績。但革命功績在當時的刑事審判中並非絕對的豁免理由。僅在4個月之後,同樣是在延安,發生了另一起有名的刑事案件。紅軍青年幹部黃克功因戀愛糾紛,開槍殺死女青年劉茜。黃年少時就參加革命,也曾受傷立功,很多人為之說情。高等法院院長雷經天舉棋不定,致信毛澤東。毛澤東親筆回信,指示依法將其處死,“正因為黃克功不同於一個普通人……共產黨與紅軍,對於自己的黨員與紅軍成員不能不執行比較一般平民更加嚴格的紀律”。(西北五省區編纂領導小組、中央檔案館編:《陝甘寧邊區抗日民主根據地·文獻卷》下,P160)可見,革命功績並非“免死符”。同樣是觸犯死罪,黃克功依法槍決,許世友等人卻獲寬宥,也足見當時的刑事審判並不機械執行“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等刑法原則。
聯係“黃克功案”中高等法院院長向毛澤東請示一事,還可推知,許案的處罰結果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與毛澤東的態度和意見有關。雖然當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負總責的是張聞天,但實際上在黨內享有最高權威的已是毛澤東。有人認為,是毛澤東愛惜許世友這個武功高強、性格直率、作戰勇敢的將才,才指示免其一死,甚至有人繪聲繪色地描述了毛澤東“收服”許世友的戲劇性場景。毛澤東的“惜才”心理,或許是原因之一,但寬大處理的最重要原因,恐怕還是出於維護黨內團結大局的考慮。試想,若將許世友等人處死,其他的四方麵軍幹部和戰士將作何想?會不會造成離心離德的局麵而出現更多的“拖槍逃跑”事件?長征過後本已極度虛弱的紅軍,此時尚未恢複過來,又麵臨國民黨大軍壓境的險狀,若起大規模內訌,無異自取滅亡。共產黨和紅軍力量的壯大,“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的統一戰線政策的推行,都要求中央以妥善而務實的手段平息這一內部風波。
餘波至今未平
此案中被判刑的6個人,後來幾乎都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中立下戰功,並在新中國成立後榮膺高級軍銜。對當年的審判,他們中有的人仍耿耿於懷。如洪學智在回顧此事時曾說:“我為什麽被抓,沒有人跟我講過。我究竟犯了什麽錯誤,我也不明白。給我定的罪名是‘組織逃跑未遂’。別說‘組織’了,我連想都沒想過。”(《洪學智回憶錄》,解放軍出版社2002年版,P130)原四方麵軍中有的幹部也對此案有不同意見。曾任四方麵軍總指揮的徐向前在回憶錄中認為:“其實,這是一個冤案。起因在於抗大清算‘國燾路線’,矛頭指向四方麵軍的學員,整得好苦,引起強烈不滿情緒。許世友他們議論過,在延安呆不下去,就回鄂豫皖或川陝根據地,打遊擊去!不知被什麽人報告上去,就變成了‘反革命事件’,株連一大片。”(《徐向前回憶錄》,解放軍出版社2007年版,P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