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僅靠我們原來學過的聽過的讀過的周恩來傳記等等,是不可能知道真正的周恩來的。 那些, 而且很多張口就來周恩來如何如何的人,恐怕沒有讀過多少和研究過周恩來的--這裏指的是周恩來的講話,周恩來的做事,周恩來的為人等等。
首先,要定量一個標準。 就是事情首先是建立在有沒有的基礎上,然後在建立在一個客觀的標準上,例如同一事情,大家都這樣做了,你不能說誰是違心的, 誰不是違心的, 就像犯罪一樣,客觀的結果遠比主觀的判定來的準確。
其次,就是對於其的職位和其應該所負起的責任來比較,是否稱職了。
第一篇:從周想保林彪來看周的特性
這個首先是由周的本身特性決定的。 周個人來講, 我認為是很厚道的,很講情麵。 例如, 陳伯達就回憶到,在第二次廬山會議上陳被老毛點名批評為30年來在一些大的問題上從來沒有同老毛配合過, 但是周卻說是在一些問題上,不是說在所有的問題上沒有配合。 這令陳頗受感動, 因為困難時候得到的安慰無異與雪中送炭[1下了廬山的陳伯達 王保春 王文耀]。當然,周也有其殘酷無情的一麵,例如其警衛員成垣恭事件, 因為江青的壓力就被送進了五七幹校, 陳毅就說過周對江太客氣了之類的話。
但是,在執行當時的中央實際上就是老毛的決定時, 周林是一樣的。 當老毛決定要打倒什麽人之後,然後全黨支持,其中林和周的支持最重要。 可以說建國後老百姓受的罪, 都是由這些中共領導人承擔責任,隻是因為後來每個人都不可能是鞠躬盡瘁的聖人, 總要有人去做小人。 這就取決於後來政治的發展需求。 如果說大家都讚同官方的定論, 我們就不用在這兒磨牙了。 對於周也是如此,一方麵他對周圍同事總是表現出充滿人情味的溫情,往往關懷備至,似乎通情達理;另一方麵,他對毛又是無條件的忠實,當任何個人與毛發生衝突時,他均會不問是非的站在毛的一邊,非常熟練的對毛要整的人冷酷的加以處置。 對於劉少奇的案子就是典型,當時劉被捕後事周向全黨做的說明, 最清楚不過劉不是叛徒,但是仍然沒有提出異議, 足見一般【2 劉少奇傳】。
有人說應該站在當時的那種環境裏去考慮那個時代人物的思想及行為。 文革初期,周、林包括黨內其他許多高級領導人,在毛劉之爭中支持毛,除了認識上的問題外,主要是為了維護黨的領導和國家的穩定,是出於為黨為國的公心,而非個人利益。 但是別忘了,正是因為曆次的縱容, 才是人民的利益受到最大的傷害。 從這點上講,因為忠於領袖並不等於忠於黨和人民,這是兩個概念。所以,即使出於為黨為國的公心,而非個人利益也會受到譴責。
從法律認證的程序和實際操作來看,量刑是從客觀的實際後果來判的,雖然動機也會受到一定的考慮。 老毛在建國後犯下了很多嚴重錯誤,每次在老毛犯錯誤期間,周都是老毛身邊的重臣,尤其是文革期間,更是主要執行者, 特別是很多重大專案組的負責人, 在這麽多的冤案上也是簽了字的【3 楊成武的“我知道的中央專案組‘二辦’”,《縱橫》,2000年第1期,第18頁】。 最為重要的是,在你通讀《周傳》等書籍時, 周對毛幾乎沒有一句勸諫,他對毛的錯誤路線從來都是大力倡導、不遺餘力的推行的, 都時用服從大局來解釋的,從來沒有自己的主張,對毛的錯誤做法從來沒有過反對意見,隻要是毛的指示明知是錯他都要想盡辦法堅決執行,這絕對是不正常的,起碼沒有履行好自己的職責,沒有把黨和國家, 人民的利益放在了第一位, 從這個角度出發,為黨為國為人民是站不住腳的。
有人指出,具有現實意義的是,在今天的中國,無論在哪一級的領導班子中,如果再出現周這樣沒有主見、不分是非唯領導的好惡是瞻、為了討上級歡心什麽壞事都可以幹、奉行明哲保身的人物,大家一定會認為這不是好事。
話再回到文革時期, 有人說周不得不說違心話,不得不做違心事。 我們可以用同樣得標準去衡量, 我曾經說過林彪不當接班人就一直病下去就可以,那麽你周恩來也可以辭職不幹, 不做這麽多違心得事。 最為本質的事,周所保的人,後來都得勢了,所以周就成了聖人。 而且在整個林彪事件中, 周恩來的這種為官之道得到了淋漓盡致的表現, 先是保,後來又不保, 最後不得不充當了老毛的幫凶,乃至最後說出了“幸福都是毛主席給的,把仇恨都記在林彪身上”。 隻是因為後來林彪成了萬惡不赦的罪人,所以周保林就不再提起了。
廬山會議, 林彪看準形勢, 把矛頭對準張春橋, 引起了眾多人的共鳴。 沒有想道,林彪想的太簡單了,認為張隻是個小卒子, 不會引起什麽大麻煩。 而老毛卻想複雜了,把打擊張春橋上升到否定文革的高度上去了。 於是毛覺得林尾大不掉了。 這個時候, 夾在中間的就是周恩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