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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三事件”中的小人物(6)-

(2005-04-26 01:22:24) 下一個
“九·一三事件”中的小人物(6)

作者:百鍶

<最滑頭的人--李偉信>

談到李偉信,我們不妨先看一看這樣一個標題:《中國的隆美爾元帥---林彪》,其後標出的作者是,林立果、周宇馳、於新野、李偉信。其實,這是指的《“571工程”紀要》。不知是誰別出心裁,但也屬用心良苦。隆美爾,希特勒軍隊的元帥,德國的軍事天才,二戰末期,參與了推翻希特勒的政變,失敗後,被希特勒強逼自殺。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元帥---林彪,有“常勝將軍”之稱,也被指策劃謀殺毛澤東的政變,最後失敗,葬身蒙古溫都爾汗。曆史確有相似之處,但又完全不同。比起德國軍官團中謀殺希特勒的“精英”們,林彪的兒子林立果建立的“聯合艦隊”更象烏合之眾,在議論謀殺毛澤東之時,已經個個心驚膽戰,有點膽量的還就數參與《“571工程”紀要》製定的周宇馳、於新野、李偉信。然而,到了最後關頭,1971年9月13日淩晨,周宇馳、於新野、李偉信乘直升飛機“北逃”失敗,周宇馳、於新野、李偉信約好各自舉槍自殺,隨著周宇馳喊“一、二、三”,呯!呯!呯!三聲槍響,地上隻躺下兩具屍體,李偉信向天上打了一槍。不知死去的周宇馳、於新野如何看李偉信這一貪生怕死之舉,但也在陰間的林立果一定會歎息自己看走了眼,沒想到李偉信是個滑頭。

李偉信,“九·一三事件”前,任空四軍政治部秘書處副處長,1950年參軍。文革中,林立果多次到上海,空四軍政委王維國派李偉信接待,林立果對李偉信頭腦靈活,但不多言的工作作風很是欣賞,以後林立果要李偉信跟著他活動。從此,李偉信成了林立果的心腹。林立果一共開了六次“兩謀”的會(指謀殺毛澤東和密謀去廣州另立中央。)每次李偉信都在場。包括林立果、周宇馳等人的密談,李偉信也幾乎全在現場。1971年3月24日,林立果和周宇馳、於新野在巨鹿路空軍招待所密謀“571”工程的具體計劃。李偉信除中間有事離開過幾次,一直守在門口。最後一天的談話(3月25日),林立果叫李偉信參加了。所以說李偉信是《“571”工程紀要》的製定者之一。

有了《“571”工程紀要》後,李偉信自己主持幹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按“571工程”要求,起草了“上海小組”的入組須知,要求“上海小組”成員要忠於林彪,服從林立果的領導。“上海小組”的前身是空四軍政委王維國組成的一個替林立果選“妃子”的“找人小組”。1970年3月,林立果到上海,把“找人小組”改建為聽命於他的“上海小組”。不過,這個小組以空四軍政治部的“秀才”為主。李偉信在《入組須知》中寫道:“本小組的任務,是為完成無產階級司令部直接交待的各項任務。”“尤其是小組的最高領導——林副部長的指示,必須認真領會,句句照辦,字字照辦!”“小組的一切活動要絕對秘密,未經請示和未得指示,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和了解情況。”李偉信對林立果的“忠誠”可見一斑。

1971年9月12日晚,李偉信似乎已經有了不祥之感。林立果臨去北戴河前,讓李偉信和王永奎把“聯合艦隊”在空軍學院、西郊機場兩個“秘密據點”的東西收拾一下,各種機器、器材能帶走的帶走,文件、報刊、書信、材料等能帶的也帶,不帶走的就燒掉。9月12日傍晚,李偉信和王永奎將器材全部裝箱,然後翻箱倒櫃,信和港刊等都統統燒掉了。可笑的是,李偉信還把幾包避孕套也扔到火裏,燒不著,又趕快丟到下水道裏。與其說是收拾東西,還不如說是“毀滅罪證”。晚上10點多,李偉信開著一輛蘇製嘎斯69吉普去了東交民巷空軍招待所,接他弟弟李偉軍和王維國的兒子王大璋。在車上,李偉信對王大璋說:“要是我被打成反革命,你可要為我伸張正義。”王大璋非常驚訝,不明白李偉信為何如此說。晚11點,李偉信等人到了空軍學院將軍樓,王大璋站在後門外,往房子裏望,全是紙箱,還有幾個手提箱。後門外還有個卡車,上麵裝了大半車的箱子,有好多桔子水。因為見過林立果用桔子水泡飯,王大璋認定是林立果的東西。這時,李偉信打電話讓王琢把大卡車轉移到北郊二高專7號樓的“秘密據點”。過了20分鍾,李偉信叫王大璋上樓幫忙。二樓有個乒乓球房,裏麵有床,床上有尼龍蚊帳,王大璋猜是林立果的住處。幾個人把壁櫃撬開,看看裏麵有什麽,壁櫃裏隻有一個餅幹盒,裏麵裝了很多錄音帶。李偉信和他的弟弟立刻忙著消磁。一直到9月13日淩晨零時左右,李偉信和李偉軍才從樓上下來。李偉信對李偉軍說,你和王大璋還是回空軍招待所。明天早上接到我的電話,你們就直接去機場,接不到電話,你們自己想辦法回上海。李偉信把他弟弟和王大璋接到空軍學院,似乎也沒有要特別幹什麽,倒好像就是讓他們看著他在幹什麽,以便以後能夠說清楚自己。李偉信對自己以後的命運還真有點先見之明。

9月13日淩晨5點左右,周宇馳、於新野、李偉信乘直升飛機“北逃”失敗,周宇馳、於新野自殺,李偉信活了下來。李偉信成了林彪集團中第一個被捕的人。當天晚上,李偉信就向北京衛戍區司令吳忠交待說,林立果等人有一個“571工程”。一開始,吳忠沒有聽明白,還罵李偉信態度不老實,都這樣了,不交待問題,還胡扯什麽“工程”不“工程”的。其實,是吳忠的心理準備不足,沒想到一個林立果的“死黨”能夠轉變的這麽快,不相信李偉信一夜之間就會“出賣”林家父子。

以後,李偉信的交待就更有意思了,一方麵符合了“上麵”的要求,另一方麵,關鍵問題基本來了個“死無對證”。

讓我們看一下李偉信是如何耍滑頭的:

李偉信曾這樣交待說:“現在另外交待和揭發幾個問題。一、“571”計劃寫成後,我沒有見過,但是於新野在一九七一年九月十一日,曾誇耀自己說:林立果把計劃及一本於新野最近摘錄的關於武裝起義的事例,都留在北戴河“首長”(林彪)、“主任”(葉群)那裏。二、於新野一九七一年七、八月在廣州時對我說:林立果當時比較緊張,對會議估計三種可能:(1)一般談一下,(2)整到軍委辦事組,(3)整到“首長”(林彪)。後來估計(1)、(2)可能大。在批陳整風匯報會上,黃、吳、邱、李、葉都檢討了,而且主席批準要他們檢討,‘主任’(指葉群)非常緊張,當時要搞“571”,並和黃永勝他們也商量了,黃永勝他們也同意。三、劉沛豐一九七一年八月在北戴河,有次對我說,前幾天,天天四五點鍾睡覺,吃不消,我問幹什麽,劉說,葉群天天找林立果,研究“571”,把艦隊一些人的代號也要去了。”

這一段交待非同小可,以後成為了林彪直接指揮“政變”,黃永勝等人參與“政變”的關鍵“口供”。在“官方”的“正史”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也經常被涉及林彪的書籍文章引用,但可信度到底有多高,值得懷疑。李偉信揭發的三個問題全是聽“死人”說的。前兩個問題是聽就在他眼前自殺了的於新野說的,第三個問題是聽和林家父子一起葬身蒙古溫都爾汗的劉沛豐說的。然而,這樣的交待對李偉信卻是有利的。首先,等於有“立功”表現,這樣的“交待”把《“571工程”紀要》和林彪、黃永勝聯係起來了,符合“上麵”的要求,可以爭取到“坦白從寬”。其次,撇清了自己,都是聽說來的,當然就是表明自己涉入不深,最多也就是個“從犯”。再次,為以後“翻供”埋下伏筆。說的都是“死無對證”的事情,以後“翻供”當然是很容易的。

李偉信如此“滑頭”的交待最終為自己帶來了“好處”。1981年5月9日,空軍軍事法院的審判庭上,李偉信定的是陰謀顛覆政府、投敵叛變(未遂)兩項罪名,判刑15年。而同樣參加了“兩謀”會議的關廣烈、王飛(因精神病未追究刑事責任)定的是參加反革命集團、反革命殺人(未遂)罪,罪名很重。李偉信既參加了“兩謀”,又是唯一活著的參加了《“571工程”紀要》製定的人,但卻沒有被算做參加反革命集團、反革命殺人(未遂)罪。對李偉信的確從寬處理了。可是又有誰想過,李偉信的“滑頭”能夠為自己撈取到“好處”,又有多少人會這樣去做呀!

“九·一三事件”中到底有多少不實之詞,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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