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入蒙古境內的256就像是一頭水牛跑進了迷布地雷的雷區,其命運可想而知。以中國俗語來講,可以說是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在中國境內,林立果憑著對中國防空力量的了解,以及中國防空力量的不足,可以安然無事。然而進入蒙古後,一來對駐蒙蘇軍的軍情難以掌握,二來蘇軍的軍事裝備要遠超中國,加上蘇軍對於“誤入”領空的不明飛機的一貫做法,256就在劫難逃了。果然,當其在蒙古境內飛行了半個小時,來到距中國邊境414號界樁400公裏左右的溫都爾汗東北上空時,256被至今未明的外來因素所擊中,機身起火燃燒,雖然潘景寅竭力挽救,然而256已是失去控製,無法安全迫降,最終墜毀在寂涼的漠北黃沙之中。
中國《環球時報》駐蒙記者在1997年10月16日采訪了913墜機現場的目擊者,做了如下描述:
“我們來到拉哈瑪家已是下午6 時多。拉哈瑪大娘的蒙古包前有2 0 多頭牛,家裏擺設特別簡單,看來大娘家並不富裕。她今年6 7 歲,中等身材,穿著一身灰色蒙古袍,頭上圍紅色頭巾,右眼不好。她的老伴已去世了。提起“九一三事件”,她搖搖頭說:‘那是可怕的夜晚。’
拉哈瑪大娘回憶說,1 9 7 1 年9 月1 3 日淩晨2 時,一陣‘嗡嗡’的聲音把她驚醒。她急忙穿好衣服,出門一看,發現這難聽的聲音是空中傳來的,這時羊群驚散,馬嘶狗叫。她仔細一看,從西南向北飛過來一架冒著大火的飛機,飛得相當低。在巴圖腦爾布蘇木上空,繞圖門山轉一圈後順著紮森山穀向西南方向飛行,聲音越來越大。大概不到2 0 分鍾在蘇布爾古盆地墜毀。當時沒聽到大的爆炸聲,現場大火連天,第二天出事地方人少,當地老百姓保護了現場。在飛機墜毀地方,一片廢墟,還冒著青煙。機上9 人全部死了。其中一具女屍,還有一個高大的‘歐洲人’屍體。人們在9 名死者身上蓋上白布,烏鴉、老鷹一直在上空盤旋。第三天,飛機墜毀的地方來了不少蘇聯軍人,不讓人們靠近。最後大娘說:‘死者埋葬時墳旁立起‘無名墓碑’,離這裏不遠,你們是否去看了?’”
其實,256在空中著火燃燒這一情形,早在1994年1月31日《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雜誌社記者彼特•漢南和蘇珊•勞倫斯( Peter Hannam; Susan V. Lawrence)的文章《解開中國之謎》(Solving a Chinese Puzzle)中就已經有所披露。彼特•漢南和蘇珊•勞倫斯在1993年親赴蒙古和俄羅斯,行程上萬公裏,曆盡波折,采訪了256飛機墜毀的目擊者和蘇蒙雙方的經手官員,刺探出很多不為人知的內幕,寫出了《解開中國之謎》一文。其中記載目擊者對256墜機過程是如此描述的:
“林彪的末日在遙遠的漠北結束。1971年9月13日淩晨約2:30分,多佳亞莞-敦吉達瑪(Dugarjavyn Dunjidmaa)正在看管貝赫爾螢石礦的廢棄爆炸物,此時空中傳來渦輪發動機的轟鳴。敦吉達瑪現在住在貝赫爾的一座蒙古包裏,她回憶說,‘很快,我看到一架飛機,機後拖著火苗向下墜落。從我所在的地方可以跟隨飛機一直看到它墜毀在地麵上。(大約9英裏以外)’這就是英國造的三叉戟1E的最後旅程,機翼上帶有中國航空的256編號。”
不同的目擊者,不同的地點,不同的時間,不同的記者采訪,然而對於256在空中就已經起火燃燒的描述卻是如此驚人的一致,因此這個說法要遠比李文普一人說的那句“飛到伊爾庫茨克要多久?”的證言具有高得多的可信度。可是不知何故,很多人對李文普的話深信不疑,而對同913本無利害關係,因而最易說實話的多名蒙古目擊者的描述卻是千方百計地要予以否認,真不知道是何用心。
在康庭梓的文章中沒有提到《解開中國之謎》,但是對於拉哈瑪大娘的說法,則說是她把飛機的著陸燈看成了大火!
首先要注意的是,在這裏使用“大娘”這個詞很易使人產生誤覺,以為拉哈瑪是年老眼花,見識不廣,從而很容易把燈光看成火光。在康文的插圖中,也把拉哈瑪畫成一個頭發蒼白的老年婦女形象。然而要提醒大家的是,在1971年,拉哈瑪不過是一個41歲的中年婦女,正值壯年,眼力和見識不會差到那種分不清燈光和火光的地步。
三叉戟的著陸燈在飛行中是折疊在機翼內部的。筆者從熟悉三叉戟結構的朋友那裏了解到,這個著陸燈倒是可以在起落架沒放下的時候就打開,隻是飛行速度不能超過400公裏,不然會損害燈具。這種著陸燈是采用聚光燈效果的,其下射角度大約在8-9度左右,而且隻是向前方照射,照射麵積有限。人們都有在夜間被汽車大燈照射過的經曆,在汽車正前方會覺得燈光刺眼無比,可隻要角度偏一些,在汽車旁邊,燈光強度就會立刻減弱,就不用提在汽車後麵,根本就看不到車燈了。汽車大燈還考慮到駕駛員在夜間要分辨近在眼前的路邊標誌,因此特意加了部分散光效果,使燈光能夠照到路邊的交通標誌。而在飛機上就無此必要了,全部燈光都可以集中到照射飛機前方的著陸區域。因此隻有當拉哈瑪在飛機前麵的一定範圍內,才能看到那刺眼的燈光,而當在飛機側麵和後麵時,就不會看到著陸燈的“火光”了。256不是直升機,不可能長時間停在一個部位,也就是說,即使拉哈瑪看到著陸燈光,也隻能是在很短的時間裏。這種一閃即過的燈光竟會被一位正常的中年婦女看做是長時間燃燒的火焰,康庭梓的想象力真夠豐富的。
《解開中國之謎》中的描述更加證明那火光不可能是燈光產生的錯覺。目擊者目隨“機後拖著火苗”的256直到9英裏之外,那“火苗”肯定不會是256把著陸燈轉向後方,特意照射目擊者的吧。康庭梓特意回避了彼特•漢南和蘇珊•勞倫斯這篇文章中的有關段落,也是有所苦衷的吧。
在康庭梓文章中還以256墜落的第一落點沒有發現有燃燒痕跡來作為否認256在空中就起火的證據。其實這一點很容易理解。根據飛行常識,在一定範圍內,飛機的仰角(也叫迎角AOA)越高,失速的臨界速度就越低。通俗點講,就是說,在一定的範圍內,飛機的仰角越大,就可以飛得越慢,而不至於掉下來。因此,人們看到飛機著陸時都是“昂著頭”減速。康文認為256當時是以7-8度的仰角在作迫降。在這個仰角情況下,256尾部的三個發動機以與機身平行方向向後噴出的高溫燃氣傾斜向下,可以直接到達地麵,而在機身上部的燃燒火焰是向上的,比較難以到達地麵。如果連高溫燃氣都沒有留下燃燒痕跡,機身上部的火焰又怎麽可能在地麵留下痕跡呢?
康文否定“擊落”說的另一個論據,就是說導彈擊中的飛機應該在空中爆炸。這一點就不用多說了。看看上麵所舉的1978年蘇聯擊落韓航902巴黎經北極航線飛往漢城的客機一例就可以清楚了。蘇聯導彈打斷了波音707的機翼,擊穿了機身,打死了機內的乘客。而飛機卻又飛了一個多小時,並且迫降成功。這是因為導彈大多都有近炸引信,雖然導彈沒有直接擊中飛機,但在接近到目標一定距離時,也會爆炸,以戰鬥部的碎片來擊毀目標。這時目標就不一定當場爆炸。普通人可能不清楚這一點,但作為一個飛行員,對於導彈擊中時,飛機並不一定當場爆炸這種常識,應該是了解甚透的。可是中國的“優秀飛行員”(不優秀也進不了專機師,更開不了三叉戟)康庭梓卻說:“從反麵推論,如果是打下來的話,飛機應該在高空爆炸,其飛機碎片的撒落範圍應該是圓形,而不應該是狹長的梯字形。” 這確實很難令人理解他為什麽這麽說。
其實康庭梓的文章總是讓人不放心,例如他在2004年新發表的《林彪座機殘骸哪裏去了》一文中寫到:“重量為51噸的三叉戟256號飛機,被肢解後散落在如此大範圍的草原上。”這實在是不應該犯的錯誤。256是三叉戟1E,重量為43.3噸,重達51.2噸的三叉戟是三叉戟3B。中國要到1975年8月,才進口了第一架三叉戟3B!作為筆者這麽一個外行尚且知道這些差別,康庭梓作為三叉戟的駕駛員犯如此低級的錯誤就怎麽也說不過去了吧。就是在康的《思考》這篇文章裏,還提到我使館人員在墜機現場看到了三叉戟的三台發動機:“在上麵提到的那扇門的東南30米處,有一台外殼炸裂的發動機,這是3台發動機中出現的第一台。 。。。。。。。。。。。。。。 根據孫一先繪製的殘骸分布圖上看出,在接近480米處的西側,出現了第二台發動機。在尾部東南方向25米的地方,是第三台發動機”,完全忘記了自己文章中就說過的,在我使館人員到達現場之前,蘇聯人早已拆走了一台發動機的事實。可見康寫文章太有些隨心所欲了。
至於那個引起廣泛注意的右機翼根部圓洞,“擊落”說和“油盡迫降”說都有不同的解釋,甚至細化到洞口鋁刺“外翻”還是“內翻”的爭辯。可是在爭論中,人們卻不知不覺走入了盲人摸象的誤區,忘記了要把256作為整機來分析的普通常識。256飛機翼展28.96米,機長34.98米,機高8.23米,不僅僅是一個右翼而已。256機身任何部位的損壞都有可能導致256的墜毀。256墜機後機身爆炸分裂,30多米長的機身變成無數碎片,四散飛落在數百米的現場上。在如此大的分散麵積上,無論是機身、機翼還是發動機,如果在爆裂的接口處有什麽“洞口”或者外來物造成的損壞,在短時間內是根本無法辨別的。隻有把殘骸搜集齊全,拚湊到一起,或許還能找出蛛絲馬跡。僅僅否定右機翼上一個來曆不明的圓洞是導彈造成的並不能排除256被擊落的可能性。
據我駐蒙使館人員孫一先的回憶,蘇聯人在我使館人員到達現場之前,開著直升飛機,匆匆忙忙拆走了256的一台噴氣發動機。一般通行的看法是蘇聯人急於竊取三叉戟噴氣發動機的先進技術。可是,仔細分析一下,難道就不可能是為了隱瞞什麽不可告人的秘密嗎?如果蘇聯人確實擊落了256,後來又在飛機的機翼上發現了“中國民航”的標誌,就不免要想盡一切辦法避免背上“擊落民航客機”的罪名。所以在後來的談判中指示蒙方一口咬定256是軍用機。另外蘇聯人還要想方設法消除256被擊落的痕跡,急忙把火的趕在中國使館人員到現場之前拆除一台發動機,就有這方麵的嫌疑。很可能那台發動機上留下了某種導彈或者炮彈造成的明顯損壞。
如果說是為了技術,蘇聯人大可以從容在中國人員勘查完現場再行動,何必那麽猴急?肯定是有什麽原因,不想讓中方看到這台發動機。因此,說發動機帶有被擊落的痕跡有很大的合理性。再有就是,蘇聯人對剩下的兩台發動機毫無興趣。雖說損壞嚴重,但是作為模仿技術參考還是有很大價值的。搞過技術測繪的工程人員都知道,在拆卸一部先進機器時,很多部件拆開後,是無法還原的。要確切知道拆卸之前的情形,雖然可以采用事先照相的辦法,但是最好的辦法就是再有一台同樣的整機作參考。1967年1月27日執行阿波羅 AS-204 任務的 012號指令艙在發射塔試驗中失火,三名宇航員被燒死。為了查清事故原因,要把012號指令艙拆為部件進行分析。盡管作事故調查的美國工程師手頭有012號的詳細圖紙,然而為了有一參照物,在1967年2月1日,把正在用於訓練宇航員的014號飛船指令艙調到事故調查中心來與拆卸012號指令艙互相對照。這使得阿波羅宇航員的訓練受到一定影響。由此可見,在拆卸一台機器時,有一台參照物是多麽的重要。反觀蘇聯人,在手頭沒有任何圖紙的情況下,如果要拆卸一台發動機搞測繪時,再搞一台發動機作為參照物是必不可少的措施。256上使用的是三台發動機是同一型號的Spey 511 @ 11,400lbs發動機,完全可以相互參考。然而,在那麽急吼吼地拆走一台發動機之後,蘇聯人任剩下的兩台發動機在荒漠野外風吹雨打20載,再也無人問津,直到90年代分別被港商和蒙古商人當作廢鐵買走。這不由得使人懷疑,蘇聯人拆走的那台發動機真的是為了技術研究嗎?
另外,當年被蘇聯人拿走的黑匣子,到現在也不肯歸還,也叫人心存疑竇。這裏麵到底有什麽不敢公開的貓膩呢?1992年11月俄羅斯總統葉利欽訪問韓國準備簽署俄韓基本條約時,親手將1983年被蘇聯擊落的韓國民航007客機上的“黑匣子”交給盧泰愚總統。雖然,韓國人後來發現“黑匣子”裏都是假貨,但是,原件最終還是找到了,並移交給了事故原因調查國際委員會。為什麽256的黑匣子就不能歸還呢?另外,蘇聯人拆走的那台發動機也應該盡快歸還中國,即使原物已經不在了,但詳細照片和有關資料也應該盡快提交給中方。拖得越久,就越證明前蘇聯在256墜機事件裏有著不可公開的秘密。
也許就是因為有著不可告人的秘密,直到現在,俄羅斯人還在耍弄花招。為了搞亂思維,混淆視聽,前蘇聯KGB第九局局長在接受鳳凰台采訪時竟然編出了256曾經飛到蘇聯赤塔附近然後又掉轉頭飛到溫都爾汗附近墜毀的謊言。
從地圖上可以清楚的看到,赤塔距離256飛越的中蒙邊境414號界樁約有800公裏,而赤塔距溫都爾汗約600公裏。扣除KGB所說的256距赤塔還有50公裏的往返距離,也就是說,256在越界之後又飛行了大約1300公裏!256在13日1點55分越界,約在2點30分墜毀,也就是說,在大約35分鍾裏256的飛行速度達到了每小時2200多公裏,實現了超音速飛行!由此可見這個謊言編造的是多麽荒誕。
就這麽個顯而易見的謊言,竟然還有人專門撰文加以詮釋,並自鳴得意是什麽新發現,可見其智商水平處在一個多麽可笑的水平上。
在2000米到3000米的高度上,256的飛行速度隻能在600公裏左右。筆者沒有找到準確數字,但可以參考現代的空中客車310的飛行數據。A310手冊規定,飛機起飛後,在3049米以下飛行時采用的時速是每小時560公裏,當達到11000米高空時,巡航速度為850公裏。再看一下當代戰鬥機的低空性能:米格-31的在高空的巡航速度為2500公裏/小時,而在低空隻有1500公裏/小時,高低空的速度相差40%;蘇-30在高空的作戰半徑達1315公裏,而在低空作戰半徑僅為625公裏。因此,作為巡航高度為9000-11000米,巡航速度為900公裏/小時的256三叉戟,在2000-3000米的高度上飛行,速度為600公裏/小時是很正常的數據。256墜毀的地方距414號界樁大約為400公裏,正好在256進入蒙古後飛行了35分鍾的距離範圍內。
很多人對於256為何帶著火苗掉頭選擇向南飛來迫降有所疑問,其實這又是一個很簡單的常識問題。在夜間視線不好的情況下,256飛行高度高了根本看不清地麵的情況,無法選擇合適的迫降地點。256隻好低飛(同時更有可能是已經飛不高了),而在低飛的情況下,等你發現有合適的迫降場時,飛機已經飛過了這個地點了。更重要的是,也隻有飛過了這個迫降場,飛機上的人才能真正了解到這個迫降場的全部情況。因此,潘景寅就256飛過的第一個迫降場上空,艱難地駕駛著256由向北飛行轉為向南飛行實行了一次自殺式的帶油迫降。本人還是認為把這次迫降叫做墜毀到更接近一些256的真相。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