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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56大拐彎之謎

(2005-01-24 19:26:31) 下一個
三、256大拐彎之謎
256起飛以後,航向先順著山海關機場跑道方向(244度)向西南飛行了4分鍾,來到林彪出發的北戴河上空(林立衡、張寧都聽到了飛機聲音),然後緩慢異常地轉了一個大的出奇的弧度向西北(310度)飛去。康庭梓寫到:“從零時32分起飛到46分,在14分鍾的時間內,飛機從244度右轉彎到310度,共轉了不到70度,這個轉彎動作在地圖上畫出了一個很不均衡的大弧線。對一個飛行員來說,用多於平時十幾倍的時間,用如此怪異的加入航線的轉彎動作,在他一生的飛行中,恐怕都不會發生。”對於這種現象,康文認為“雖然無法知道當時駕駛艙內發生具體爭執與鬥爭的情況如何,但是從飛機航跡上看,飛行員操縱飛機不是向西飛,就是想掉頭往東,竭力回避向北叛逃的航向。可見潘景寅即使在林立果逼迫下,也在想方設法與其周旋,雷達屏幕上的航跡是有說服力的。”然而這就與康文中前麵分析的潘景寅為執行林立果叛逃命令而不顧航行安全,有意拋下部分機組成員相互矛盾了。既然對於林立果的命令,潘可以置飛行安全(包括自己生命的安全)而不顧,甩掉副駕駛等人,這裏怎麽又成了“可見潘景寅即使在林立果逼迫下,也在想方設法與其周旋”呢?可見康文在邏輯判斷上的混亂和不合理。
如果是潘景寅在同林立果周旋的話,這樣做是毫無用處的。林立果學過駕駛直升飛機,懂得機上一般儀表常識,對於羅盤這一飛機通用儀表應該是很熟悉的。當林立果命令潘轉向時,潘敷衍了事隻轉一點就不動了,林立果馬上就會發現潘有不願外逃的意向,此時林立果必然會監視潘景寅立即把航向調整到外逃的310度航向,決不會允許潘繼續磨磨蹭蹭,似轉非轉地白白消耗掉本來就不足的燃油。因此開始一段的慢轉,還勉強可以解釋為潘的不情願,而後來的幾段慢轉彎就不能這樣解釋了。康庭梓可以辯解說,林立果看不懂或者沒看到羅盤,不知道潘是在慢轉彎。如果是這樣,反正林立果不知道飛機是在朝哪個方向飛行,那又何必多此一舉慢轉彎呢?
在本文的開頭一段已經分析出潘景寅是林立果線上的人員,他早就已經上了“賊船”,此時即使想下船也知道自己不會有什麽好果子吃了,不管是真心保林也罷,還是迫於無奈也罷,潘隻有一條路跟林立果死心走到黑了。然而那為什麽又有這麽奇怪的大弧度轉轉停停的拐彎現象呢?合乎邏輯的分析是,林立果和潘景寅在合作,以這種緩慢的轉向方式來欺騙飛機上的某些乘客,不想讓他們覺察到飛機正在改變方向,飛向西北方向!
乘過飛機的人都知道,飛機在轉彎時機身要發生傾側,雖然身體感覺不到這種傾斜,但窗外的地平線會發生明顯的起落現象,即使在夜間,看到地平線的變化,乘客也會明白飛機正在轉彎。而9月13日淩晨(實際上就是9月12日那天的半夜)半彎月亮正在東南方向地平線上似升未升,讓人很容易就能看到地平線。因此如果256正常轉彎的話,機上人員很容易就可以覺察得到。為了隱瞞飛機轉彎的現象,林立果(葉群)刻意安排潘景寅在向西南飛行了一段之後,以很難讓機上人員覺察得到的極小傾角緩慢而堅定地將航向轉向了西北。
飛機上除了林立果和潘景寅,還有林彪、葉群、劉沛豐、楊振剛以及三名機械師。葉群和林立果可以說是外逃的同謀,無須隱瞞什麽。劉沛豐是林立果的死黨,也無須欺瞞。楊振剛這個人很有意思,不知道為什麽作為一個司機也上了256。如果他也是“林派”,當然跟著林彪走就是了,飛機飛向哪個方向,他不會關心。即使他不是林彪線上的人員,作為一個很少乘飛機的工作人員,很可能根本就不會知道飛機拐彎,即使覺察出了也不會知道飛機在飛向哪裏。
這樣一來,林立果(也包括葉群)想要欺瞞的乘客就隻剩下林彪和三位機械師了。
三名機械師是奉命執行任務,對於飛機的目的地雖然不能說漠不關心,但也隻是知道就可以了,他們的職責是飛機的保養和維護,隻要飛機各項設備運轉正常,他們的工作任務就算完成了。林立果當然也會考慮到這些機械師發現飛機航向的異常會提出疑問,但是對於這種疑問隻要說首長身負秘密使命,要到一個絕密地點去進行某項計劃就可以完全搪塞過去了。那個年代,有誰敢懷疑副統帥的正確性?實在不行還可以來硬的,用槍來威逼機械師就範,而機械師是沒有槍支的。有了這兩條預案,足以讓林立果放手令潘景寅大膽轉彎。不過這兩手準備都必須要有林彪的首肯才行。如果林彪不同意這條航線的話,三個機械師加上楊振剛(可能還有半個潘景寅)林立果和葉群就很難對付的了。再有一點就是,三名機械師都是飛行老手了,盡管256以小傾角轉彎,要完全的騙過他們飛機轉向這一事實也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可以說,林立果不會是為了這三名機械師去冒險在境內轉來轉去的浪費燃油。
就以上分析來看,林立果想要欺瞞的人就隻剩下林彪了!
913至今已經30多年了,對於林彪參與林立果策劃的“571工程”並參與外逃謀劃一事仍然沒有可靠的證據。對林彪據以定罪的過硬證據隻有兩條,1、李文普的口供,說林彪在車上問“到伊爾庫茨克要飛多久?”;2、林彪的手令“盼照立果、宇馳同誌傳達的命令辦。林彪 9月8日”。
但是李文普的口供隻是孤證,並無旁證,沒有任何人證或物證來確認他的說法。按照法律重證據,輕口供的原則,這條僅是孤證的口供顯然作為旁證都很勉強,而作為給林彪定罪的重要依據實在是難以令人信服。
至於林彪的那個手令並沒有講是什麽樣的命令,而林立果以某種手段騙取手令的可能性不能排除。連十分熟悉林彪和林立果關係的林立衡都認為林立果和葉群要“綁架”林彪,可見林立果和林彪之間必然存在著一些不協調的因素。再有就是,林立果偽造林彪“手令”的可能性也很大。江騰蛟就供認自己看到的“手令”和法庭出示的不是同一張“手令”。可見林立果偽造了不止一張“手令”。
由此看來,林彪很有可能並不知道林立果和葉群要把天捅下來的大手筆,當然也就不可能事先同意事變失敗後外逃蘇聯的安排。當葉群和林立果發現事變計劃敗露後,趕去勸林彪外逃時,林彪這才知道老婆和孩子已經闖下了滔天大禍,自己是在劫難逃了。然而對於外逃的安排,林彪流著淚說“我至死是個民族主義者”,這表明了林彪至死不同意外逃的心情,另一層意思就是林彪對於南下廣州或者香港的計劃還是同意的。事情至此,林立果和葉群也隻好退一步,帶著南飛廣州或者香港的計劃同林彪上了飛機。
這樣一來,256起飛後,就按照南飛廣州的航線先向西南飛行了幾分鍾。但是,林立果很快就知道,飛機上的油料剛夠在9000米的巡航高度上,以每小時800多公裏的速度飛到廣州。而在3000米以下規避雷達的高度上,由於空氣阻力大,256每小時隻能飛500到600公裏。照此計算,256機上12噸半燃油隻能飛行大約2個半小時,最多飛約1500公裏,而山海關到廣州要飛約2000公裏,因此256根本就飛不到廣州或者香港。在山海關機場降落後,潘景寅就要求將256的燃油加到17噸,就是要保證256能有足夠的燃油飛到廣州。現在256隻有12噸半燃油,又屬於違規起飛,中途無法加油(在山海關就差點被扣住,再在國內機場降落隻能是自投羅網)。此時林立果萬萬不敢在國境內以9000米的巡航高度飛行近2000公裏,那幾乎就等於是提供給導彈和殲擊機的活靶子。林立果心裏明白,現在隻剩下就近外逃一條路可以走了。但是按照林彪的脾氣,他很有可能寧肯降落在國內,承受和毛澤東攤牌的結果,也不肯背上“叛國”的罪名。這樣一來,林立果就隻好采用先斬後奏的手法,讓潘景寅以讓人很難覺察的微小傾角飛出了這麽個讓後人難以理解的大弧線航跡。這種飛行方法主要是為了騙過林彪,當然順帶也附有最好也能瞞過機組中機械師的作用。因此,林立衡所說的葉群、林立果要綁架林彪並非是毫無根據的空穴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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