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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溝沉】打破封鎖 中印自衛反擊戰內幕之三

(2004-12-18 04:14:47) 下一個
印度當局在其無理要求遭到中國政府的拒絕後,繼續推行:前進政策“,使用武力片麵政變業已形成的邊界狀況,並不斷製造流血事件。

  在東段,印度派兵越過“麥線”,於1959年4月25日侵占了該線以北的朗久;4月28日侵占了塔馬墩;8月13日侵占了兼則馬尼(沙則),並在這些地區建立了哨所。接著,8月25日印軍挑起朗久事件,向我駐朗久附近的工作隊開槍射擊,在印軍遭我還擊2人斃命後,於27日倉皇撤逃。

  在西段1959年10月20日印軍3人在空喀山口非法越境偵察,遭我邊防巡邏隊扣押後,60多名印軍於21日越境圍攻我巡邏隊,我被迫還擊,雙方互有傷亡,在我擊斃印軍9人,俘7名後,印軍餘部狼狽逃竄。這就是空喀山口事件。

  印度政府借朗久、空喀山口兩次事件,掀起反華浪潮,配合當時聯合國在辯論“西藏問題”時對我國的誣蔑。從1961年到1962年9月,印軍先後在西段邊境的我國領土上建立了43個入侵據點,侵占我國領土4000平方公裏。這些據點,有的距我軍哨所僅幾米遠,有的甚至建在我軍哨所的後側,切斷了我哨所的後路。西段形成了印軍入侵據點和我軍邊防哨所犬牙交錯的對峙狀態。在東段1962年6月印軍又越過“麥線”,侵入西藏山南地區錯那縣的克節朗河穀,在扯冬地方建立了入侵據點,企圖改變“麥線”方向,以線北約11公裏的拉則山(印方稱“塔克拉山”)脊作為邊界。9月17日至19日,印軍30餘人向擇繞橋頭我軍位哨瘋狂挑釁,以刺刀、步槍、衝鋒槍逼我執勤戰士後撤。對峙至20日,印軍終於首先開槍,打死我軍幹部1人,打傷戰士1人,我被迫還擊。雙方交火至29日,我擇繞橋頭哨位主動後撤。印軍得意忘形,得寸進尺。10月8日,印軍越過克節朗河,於10日進攻我軍各哨所。到20日前,共打死打傷我軍邊防幹部戰士47人。在西段邊境,印軍不斷包圍我巡邏小組,伏擊我運輸人員,射擊我哨所。印軍飛機頻繁侵犯中國領空,在1959年至1961年的3年間,入侵進行軍事偵察活動就達12 0餘架次。

  談判:

  中國政府以亞洲和平和中印友誼為重,對印度的武裝侵占活動一直采取克製忍讓態度,並為和平解決中印邊界問題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周恩來總理為和平解決中印邊界問題作了長期不懈的努力

  鑒於中印兩國人民的友好關係和中國西藏地方與印度在崇教及商業上的緊密聯係,中國政府爭取印度的友好合作是極為重要的。1952年6月14日,周恩來在中國已完成和平解放西藏的任務後,針對印度政府曆次來的照會中所提它在西藏的各種“權益”,向印度駐中國大體潘怩加就中國處理印度與中國西藏之間的關係問題,提出了一個原則和一項措施。周總理指出:“對於印度在中國西藏的關係的現存狀況是英國過去侵略中國過程中遺留下來的痕跡,對於這一切,新的印度政府是沒有責任的。英國政府與舊中國政府締結不平等條約而產生的特權,現在已不複存在。因此,新中國與印度在西藏的關係,通過協商重新建立起來。” 1953年12月,周總理接見中印兩國代表團談話時提出了互相尊重主權與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惠、和平共處的五次原則。他說:發展兩國友好關係,商談印度與中國西藏地方的關係,謀求解決那些如正成熟的懸而未決的問題,也應該按照這些原則進行。印度代表團對這五項原則表示完全讚同。

  1959年3月22日尼赫魯給周恩來寫信向中國提出大片領土要求。195 9年9月8日周恩來在給尼赫魯的回信中明確指出:中印邊界從未正式劃定,中國政府一貫主張雙方應根據“五項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全麵解決邊界問題。周恩來在信中指出:中國絕不承認所謂“麥克馬洪線”,但是為了維持邊境的和睦,中國軍隊從未越過這條線,最近中印邊境出現緊張局勢,都是由於印軍越境挑釁造成的,應該由印度方麵負完全責任,希望印度政府立即采取措施,撤回越境印軍和行政官員,恢複兩國邊界久已存在的狀況。

 周恩來在接到尼赫魯1959年9月26日的來信後,又於11月7日給尼回信。信中指出:如果兩國政府不想出一個十分妥善的解決辦法,雙方都不願意看到的邊境衝突今後還可能出現;為了有效地維持兩國邊界的現狀,確保邊境的安謐,並且為邊界問題的友好解決創造良好氣氛,建議兩國武 裝部隊立即從實際控製線各自後撤20公裏,脫離武裝接觸。

  周恩來接到尼赫魯1959年11月16日的來信後,於12月17日又給尼回信。信中再次提出和平解決邊界爭端的具體步驟,建議兩國總理舉行會談。

  經過一段交涉和安排,到1960年4月,周恩來新赴新德裏,與尼赫魯舉行會談。然而,中方為爭取公平合理地和平解決中印邊界問題的真誠努力,仍然沒有得到印方的響應。雙方除同意由兩國官員共同審查、核對和研究有關邊界問題的事實材料並向兩國總理提出報告外,未達成任何實質性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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