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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禁空令逼走了林彪-林彪事件913之五

(2004-10-23 00:28:06) 下一個
【原創】禁空令逼走了林彪-林彪事件913之五首先明確的就是禁空令的研究,是了解當時的毛澤東對林彪事件態度很關鍵的一點。因為,禁空令的發布在林彪出國境以前還是以後,對於林彪是否是無奈之舉而北上有著無可質疑的關鍵之舉,因為林彪已經在國內盤旋多時,因為什麽盤旋?為何不降落?禁空令的版本有很多種,最主要的問題有兩個要點:一個是名單, 一個是時間。我將對大量國內的資料加以分析而從而提出自己的觀點:那就是禁空令實際上有兩個版本:一個公開的一個隱蔽的,兩者的區別在於發布的時間不同。最有代表性的國內流行說法是:最原始的資料來自於李德生的回憶錄:當年軍委空軍指揮所的值班作戰參謀朱秉秀,九一三事件發生時,曾協助李德生參與處理這一事件。他詳細地記錄了自己在空軍指揮所親曆這一事件的始末:“眼看著目標靠近邊界線移動,1時50分飛出了國境,進入蒙古人民共和國領空,並在逐漸下降高度,直到我地麵雷達上的飛機信號於溫都爾汗以南消失。李德生立即向周恩來報告了雷達信號最後消失的位置。同時還示意我趕快拿筆作記錄,一句一句地複誦著電話裏周恩來傳達的政治局命令:‘從現在起,凡沒有偉大領袖毛主席、林副主席、周總理、黃總長、吳司令員聯名簽署的命令,一架飛機都不準起飛’。記完後我又向李德生複誦了一遍。他說,沒有錯,這就是淨空了,空中發現情況就是敵機(由於林彪出逃當時是絕對機密,命令下達後所及的人將很多,所以在命令上不能不出現林)。梁(指梁璞,當時任空軍司令部參謀長)同時對我們兩個作戰參謀說,趕快向各軍區空軍、指揮所傳達。我與徐心德(當時任作戰參謀)分工,由他接通電話,由我傳達命令,流水作業。從1時56分到2時20分左右才將周恩來下達的政治局‘禁航令’傳達完畢。”這是國內公開的版本。對此的解釋也是也基本上是一致的,是因為雷達屏幕上顯示256號飛機飛越國境已成定局的時候,中央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但因為當時對林彪乘機叛逃的意圖還不清楚,對林彪的全部陰謀還不了解,於是,中央從大局出發,除了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外,還向全國下達了“禁空令” 。在後來的眾多人寫作中,都引用了此種說法。 但是有個問題需要澄清:就是在此之前有沒有發布過禁空令?也就是說上述的這個禁空令實際上是形成正式下達的文件,而在這之前已經有了禁空令的實際操作和傳達?在李嚴春所著的<<追蹤林彪“九•一三”叛逃真相>>中這樣描述: 13日零點左右,林彪、葉群、林立果、劉沛豐等人不顧警衛部隊的阻攔,乘車從北戴河逃往山海關機場。周恩來接到報告後,立即向毛澤東報告。在256號飛機強行起飛後不久,毛澤東、周恩來斷然發出全國禁空令。雷達發現256號飛機向蒙古方向飛行,吳法憲請示周恩來要不要攔截,周恩來請示毛澤東,毛澤東說: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都是沒有法的事,由他去吧。(肖思科上校十年追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李嚴春也有類似描述 追蹤林彪“九•一三”叛逃真相2000年12月14日《北京青年報》,作者:李彥春)在這兒,我們看到,禁空令的發布時間大大提前了,是在飛機強行起飛後不久,這個描述對不對呢?我們再來看有關當事人的描述:張耀祠的回憶錄《張耀祠回憶毛澤東》是由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的編輯幫助整理完成的,作者在《後記》中稱:"我們一塊去粗取精,將本書刪改了11次之多。" 張是怎麽描述的呢? 9 月13 日0 點32 分,林彪乘坐的飛機,在一片漆黑中強行起飛了。機組上的副駕駛員、領航員、報務員和服務員都沒有來得及上飛機。8341 部隊的吉普車、大卡車還未到機場,飛機已經起飛了,張宏帶領幾個人,把那些未能走了的人包括專機的副駕駛員、報務員、服務員等,統統集中到候機室不準離開一步,等候處理。這時周恩來來到毛的住所,向主席作了簡要匯報。並問:“怎麽辦?打不打,還在射程之內。”主席說:“不要打,天要下雨,娘要改嫁,都是沒有法子的事,由他去吧。”這時,總理向全國發了緊急“禁空令”:“關閉全國機場,所有飛機停飛,開動全部雷達監視天空!”同時,向各大軍區、省、市、自治區主要領導人通告了情況。具體的時間張沒有給出,但綜合各個人的回憶,周恩來來到毛的住所的時間是在淩晨一點以前。而且汪東興則給出周總理同意毛主席的意見的時間是13日淩晨l點12分。在少華胡遊的林彪這一生中也是這樣描述的:專機起飛後,周恩來、汪東興同時趕到毛澤東住所匯報。毛澤東大口大口地吸著煙,沉默不語。很顯然,事態發生如此急劇的變化,出乎他的意料。正匯報時,吳法憲從西郊機場打來電話,稱專機向北飛行已有三十多分鍾,即將由張家口一帶飛出河北、進入內蒙古,請示要不要派殲擊機攔截。毛澤東臉色一沉,斷然拒絕:“林彪還是我們黨中央的副主席,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不要阻攔,由他去吧。”周恩來還想做最後的努力。他發布“禁空令”:關閉全國機場,所有飛機停飛,開動全部雷達監視天空。在紀實文學<<神秘的中國中央軍委一號台女兵>> 中也是這樣描述的:就在林彪的飛機上天之後,周總理又讓話務員立即接通了吳法憲,下達了一個新的禁空令∶“從現在起,不準任何飛機進北京;全國的飛機,沒有毛主席、我、黃永勝、李作鵬、還有你,我們5人的聯合命令,一律不準起飛!”這一個“就”字,讓禁空令發布的時間再次提前,而後來以於南教授為代表的研究證明,禁空令的發布實際上更早。對林彪事件頗有研究的專家於南教授寫的<<周總理處置“九•一三”林彪叛逃事件的一些情況>>(原載《黨史研究》1981年第三期 於南,1928年生,吉林集安人。現任中共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教授。長期從事中共黨史、中國革命史的研究。主要著作有:《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十講》、《十年後的評說》、《中共黨史簡編》、《中共黨史大辭典》) 十三日零時左右,周總理接到8341部隊電話報告說,林彪一夥不顧警衛部隊的阻攔,已乘車從北戴河逃往山海關機場,並開槍打傷了跟隨多年的警衛人員。總理感到情況十分嚴重,立即從大會堂到中南海向毛主席報告。在北戴河那邊的情況,還沒有完全弄清以前,周總理一直在人民大會堂進行處置,深夜不便去驚動毛主席。在得知林彪已乘車逃往機場,開槍打傷人的情況報告後,就立即去向毛主席報告,下達了全國禁空令。同時派楊德中同誌到西郊機場“協助”(實為監視)吳法憲指揮。官方的《周恩來傳》的記錄如下:“對林彪等突然乘機逃走的意圖,當時還不清楚。對他們的全部陰謀計劃,一時也並不了解。周恩來命令李德生坐鎮空軍司令部,監視飛機動向;派楊德中隨吳法憲去西郊機場,派紀登奎去北京空軍司令部,以便從各方麵掌握情況。同時,他向全國發布禁空令:關閉所有機場,停飛所有飛機,開動全部雷達監視天空。最關鍵的是同時的講法,那就是命令李德生坐鎮空軍司令部,監視飛機動向;派楊德中隨吳法憲去西郊機場,派紀登奎去北京空軍司令部的時間,具體的時間可以考證出。在不同人的回憶下, 包括李德生在<<從廬山會議到“九•一三”事件的若幹回憶>>,汪東興的回憶錄和於南等人的研究,周的這個安排是在周同葉群打完電話,接到林彪乘車出走的報告後進行的。並且李德生還說明了同時發布了“禁空令”:關閉全國機場,所有飛機停飛,開動全部雷達監視天空。林彪的出走是11點50左右,所以說零點吳等人接到禁空令應該是合適的。對於具體的內容稍有不同,但有個共性,那就是關閉所有機場以及“淨空”,既然關閉所有的機場,那麽任何飛機也就飛不進北京。 但就是有的人提出疑問,又代表性的是康庭梓的觀點:就是他指出禁飛令和禁空令的區別。 256專機的第二副駕駛康庭梓文中(《文史精華》2004年第4期)稱:九一三事件之後,圍繞著“禁空令”的問題有些離奇的傳說,其中最主要的有林彪座機是被“禁空令”逼走的一說。 1971年9月13日零時32分,林彪座機從山海關機場強行起飛,一個多小時以後,於1點55分左右,從414號界樁進入蒙古國境的時候,中央下令:“從現在起,凡沒有偉大領袖毛主席、林副主席、周總理、黃總長(黃永勝)、吳司令員(吳法憲)聯名簽署的命令,一架飛機都不準起飛。” 這就是九一三事件中的“禁空令”。 在九一三事件中,中央高層關於飛行的命令有兩條:一是禁止林彪座機起飛的命令;一是“禁空令”。 針對林彪專機悄然到達山海關的反常行動,周總理直接向山海關機場發出指令:沒有周總理、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海軍政委)四個人共同簽署的命令,飛機不準起飛 (此為禁飛令,筆者注)。遺憾的是,4人聯合命令並未生效。 1點55分左右,當雷達屏幕上顯示256號飛機飛越國境已成定局的時候,中央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但因為當時對林彪乘機叛逃的意圖還不清楚,對林彪的全部陰謀還不了解,於是,中央從大局出發,除了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外,還向全國下達了“禁空令”。 禁止256號飛機起飛的命令與“禁空令”是不同的兩回事情。  “禁空令”是麵對全國的飛機、在林彪座機逃出國境之後發布的,命令中的領導人除周恩來、吳法憲、黃永勝以外,還增加了毛澤東、林彪,去掉了李作鵬。空軍司令員吳法憲在西郊機場傳達“禁空令”的時候,沒有提到林彪,這可能是他已經知道林彪就在飛機上。當時為何還要寫上林彪的名字?中央從國家及黨的全局考慮,林彪出逃是國家的絕密,命令下達後要涉及到很多方麵、很多人,平時的中央文件上都是毛、林不分,如果突然不提林彪,會引起許多猜疑和麻煩。我首先提出二個問題: 第一個就是吳法憲等人傳達過幾個命令?第二個是吳法憲傳達的禁空令時間和公開發布的禁空令時間相不相同?吳法憲傳達過兩個命令,一個是最早的禁飛令,23點左右吳法憲來到西郊機場。 23點40分 山海關海航某師山海關機場調廢室值班員李萬香(航行調度室主任)又接到李作鵬的電話。 這一次,李作鵬首先問了值班員的姓名,然後說:“告訴你們。它(指當時在機場的這架飛機)的行動,要聽北京周總理的指示,黃總長指示,吳副總長指示和我的指示,以上四人其中一位首長指示(注:李作鵬否認這麽說過,但明確的提到要有周恩來的指示應該是沒錯的)放它,才能放飛,其他人指示都不可以。”)相信吳法憲也是在這個時候傳達的禁飛令。康對於發布禁空令的時間是采取的官方公開說法。 康文中稱第一個是禁飛令並說禁止256號飛機起飛的命令與“禁空令”是不同的兩回事情。但是實際上問題恰恰出在這個地方。康文在此文中就有了個矛盾,他寫到:空軍司令員吳法憲在西郊機場傳達“禁空令”的時候,沒有提到林彪,這可能是他已經知道林彪就在飛機上,這說明吳法憲有傳達過禁空令。那麽時間呢? 卻不一樣。從上論述可知,吳的時間要遠早於公開發布的時間。康把公開發不禁空令的時間和吳法憲在西郊機場傳達禁空令的時間沒有分開,讓人覺得吳法憲在西郊機場傳達“禁空令” 時是在1點55分以後。 第二個最重要的一點因為他認為禁空令是在林彪已經出了國境之後才發布的,所以不是禁空令逼走了林彪。問題出在康沒有指出吳法憲在林彪乘車出走後,又接到了新的指示-禁空令。為什麽說有人員名單的變化?其實這是禁飛令名單和和禁空令名單的區別。禁空令是周總理、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海軍政委)四個人,第一個發布的禁空令名單是毛澤東、周恩來、黃永勝、李作鵬、吳法憲,第二個發布的禁空令毛主席、林副主席、周總理、黃總長(黃永勝)、吳司令員(吳法憲)。而這兩個名單的不同,正好體現了當時的情況,吳法憲在西郊機場傳達的時候,是僅麵向實際控製機場的人,而後來卻是麵向全國,誠如康所說,中央從國家及黨的全局考慮,林彪出逃是國家的絕密,命令下達後要涉及到很多方麵、很多人,平時的中央文件上都是毛、林不分,如果突然不提林彪,會引起許多猜疑和麻煩。禁空令的真相就是禁空令實際上有兩個版本:一個公開的一個隱蔽的,兩者的區別在於發布的時間不同和由於麵向不同群體而導致了名單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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