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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從楊陳黃談怎麽寫和看林彪談起-兼細數林彪的的罪(2)

(2004-10-28 20:42:28) 下一個
據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的《林彪的這一生》披露:同年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百科全書編輯室的工作人員將“林彪”條目釋文送呈黃克誠審查。黃克誠為此發表長篇談話。他說: “你們寫人物誌,要學習司馬遷,他在《史記》裏寫了一大群曆史人物。你們現在要用曆史唯物主義的觀點,用曆史學者的態度,去評價曆史人物。不要用過去黨內鬥爭中開鬥爭會的那種過火的語言,揪出一個人就把他的曆史功績一筆勾銷了。不能隻看一麵,要看兩麵,要全麵的觀察,作出全麵的評價,寫出曆史的真麵貌。不要受‘文化大革命’中和‘文化大革命’以前的一些傳統說法的束縛,要打破這個束縛。 林彪在我軍曆史上是有名的指揮員之一,他後來犯了嚴重的罪行,受到黨紀國法的製裁,這是罪有應得。但是在評價他的整個曆史時,應當分為兩節,一節是他在曆史上對黨和軍隊的發展、戰鬥力的提高,起過積極的作用。另一方麵是他後來對黨、國家和軍隊的嚴重破壞,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後果。這樣,兩方麵都寫明確,不含糊,才符合曆史事實。在這條釋文中,你們寫了林彪在曆史上擔任了什麽職務,這是必要的,但是在擔任這些職務時,他指揮了很多戰鬥。據我了解,毛主席和朱總司令在中央根據地指揮中央紅軍作戰時,他們手下有幾個著名的戰將,一個是彭德懷,一個是林彪,一個是黃公略。伍中豪同誌犧牲得早,1930年就犧牲了。黃公略也在1931年犧牲了。紅四軍是毛主席、朱總司令創建的,成立紅一軍團後,紅四軍就是林彪指揮,他是紅四軍軍長。開始時一軍團三個軍,紅三軍軍長是黃公略,紅十二軍軍長是伍中豪,後來是羅炳輝。在這三個軍中,戰鬥力最強的是紅四軍,戰功最大的是紅四軍。據我了解,林彪的確有指揮作戰的能力。他生前我是這麽講,他死後我還是這麽說。有人說林彪不會打仗,這不是曆史唯物主義的態度,不符合曆史事實。 在土地革命時期,他先當連長、營長、縱隊司令,以後當紅四軍軍長。在毛主席、朱總司令領導下,他指揮了不少戰鬥,在我們軍隊中,他可以說是一位戰將。要承認這個事實。一軍團在我國革命曆史上,起的作用是很大的,打過很多仗,在一軍團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部隊也很多。當然主要是毛主席、朱總司令領導的,後來林彪是軍團長。在寫這一段時,我想可以寫他指揮過紅四軍、紅一軍團,在一至五次反‘圍剿’和長征中,他指揮了渡烏江、臘子口等戰鬥。在廣西全州戰役中,他在前線指揮一軍團和三軍團一部分作戰。那時我是四師政治委員。我帶部隊到全州地區時,他指揮我們。我親自找了他,他告訴我部隊怎麽擺法。土城戰鬥是他指揮的,不過那次戰鬥沒有打好,沒有消滅敵人。總之,他是有戰績的。 在抗日戰爭初期,林彪指揮了平型關戰鬥。平型關戰鬥的勝利,對鼓舞全國人民的抗日信心,樹立八路軍在全國人民中的聲威有重大作用。這個戰鬥是林彪和其他同誌一起指揮的。他是一一五師師長,聶榮臻同誌是副師長,羅榮桓同誌是政治部主任。不過主要指揮還是他。毛主席、朱總司令當時都不在前線。後來有人說,平型關戰鬥打錯了,這不是曆史唯物主義的觀點。當然,平型關戰鬥一方麵是勝利,另一方麵也有教訓要吸取,就是同日本人作戰,當時按照毛主席的方針是不能硬拚的,盲目地拚會把我們的老部隊拚掉,當時我們沒有多大的本錢。但是這個戰鬥的勝利,大大鼓舞了全國人民,有很大的影響和意義,這是不能否定的。 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冬我們進軍東北的部隊是十萬多人,經過三年,到1948年12月部隊進關時是一百多萬人。帶十萬人進去,帶一百多萬人回來,建立了東北那麽大的解放區。當然,這不是林彪一個人的功勞,這是整個東北局和東北部隊指戰員和東北人民的功勞,但是林彪是主要負責人,也不能抹煞這一點。不然外國人會說我們寫曆史不顧曆史事實。在‘林彪’這條釋文中,對他的成績也需要寫具體一點,概括地寫幾句話。譬如,他與陳雲、羅榮桓、李富春同誌,共同領導了東北的解放戰爭,解放了整個東北,後來進關指揮了平津戰役,解放華北,以後又進軍中南,直到中南地區全部解放,他才回來休息。總之,對他曆史上的成績也要概括地點出來。 關於林彪在過去曆史上的錯誤,我不知道你們寫其他人的時候,像這類的問題是不是都寫上。譬如,林彪寫信給毛主席,提出‘紅旗能打多久’的問題。在黨內來說,一個下麵的幹部,向黨的領導反映自己的觀點,提出自己的意見,現在看來這是個好的事情;如果把自己的觀點隱瞞起來,上麵說什麽就跟著說什麽,這是不正確的態度。林彪不隱瞞自己的觀點,盡管觀點錯誤,但敢於向上麵反映,就這一點說,是表現了一個共產黨員的態度。在黨內有什麽意見就應該提出來,現在應該提倡這種精神。有些同誌不敢提意見,生怕自己吃虧,這不好。提的意見不一定都正確,還可能是錯誤,這不要緊,錯了可以批評。由於林彪提了這個問題,毛主席寫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如果林彪不提那個問題,毛主席那篇文章也寫不出來。在黨內不隱瞞自己的觀點,按照組織係統提出自己的意見,我們應該提倡這種事情,不是批判這種事情。特別現在應當提倡這種作風。在‘文化犬革命’中,誰說一句錯話就記賬,弄得誰也不敢講話,怕說錯了挨鬥。據我了解,像這類的事情林彪不止這一回,他向毛主席提意見還有提的更厲害的。我考慮,如果其他人的條目釋文中像這類問題都寫,‘林彪’這一條也可以寫;如果在其他人的條目中這類問題不寫,對林彪也不要那麽苛刻。在我們黨幾十年革命鬥爭中,沒有錯誤的人是沒有的,沒有講過錯話、沒有做過錯事的,恐怕一個也找不出來。毛主席也犯過錯誤嘛。像這類曆史上的問題,如果其他人的條目中不寫,‘林彪’這一條也可以不寫。如果要寫,也要在肯定他在曆史上的成績之後,再提到他在曆史上也提過錯誤的意見。至於他後期的問題,屬於另外一個性質,那不是錯誤,而是嚴重的罪行。他坐飛機外逃,機毀人亡,身敗名裂,自己給自己作了結論,這要嚴肅批判,當然也是按照曆史事實表述出來。總起來說,我的意見就是要按曆史唯物主義的觀點,用曆史學者的態度,來寫林彪的曆史,好的,壞的,兩方麵都寫,不要隻寫一方麵。” 據黃克誠的家人說,此時他的眼睛已幾近失明。不久,就主動提出辭去工作。眾所周知,在1959年“廬山會議”上,身任解放軍總參謀長的黃克誠曾被打成“反黨集團”的成員之一。他在政治上的蒙難,與林彪的“重出江湖”是有直接關係的。因此,他的講話,代表的是曆史學所要求的客觀的立場。他在政治上的“公道”與“克己”,曾為執政黨和軍隊在“劫後”的曆史中的團結和進取樹立了楷模 也就是陳雲說過的,不唯上,不唯書,隻唯實。可如今的中國,又有幾個人能做到這一點呢? 我的結論:林彪是犯了很多錯,但不是首犯,你也會想得到林彪應得到什麽樣的懲罰和罪名,看看黃克誠怎麽講的,至於他後期的問題,屬於另外一個性質,那不是錯誤,而是嚴重的罪行。他坐飛機外逃,機毀人亡,身敗名裂,自己給自己作了結論,林彪最大的錯誤是外逃,嗬嗬,這很嚴重的,我看來也是,為什麽,是最後關頭沒有守住最後的防線! 另外一點,就是黃克誠講的時候,林的功績是大的,篇幅是長的,錯誤也要提,但篇幅是小的,是不是有意為之?可以理解,陳雲說趁幾個老骨頭還在,重新評價林彪,老天也不站在林彪這一邊,還沒有等得到重新評價林彪這一天,陳雲就去世了。是不是林彪真的是罪有應得還是祖墳埋的不好!豈是一個歎字了得!!! 張玉鳳、姚文元的(《回顧與反思》) 中均提出,四人幫”在林案中造假,張玉鳳、姚文元都是極其重要的直接當事人!他們的回憶,其份量之重,不言而喻!他們兩人,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對同一事件,發表內容相同的說法,其可信度,不言而喻!他們倆人,對造假的動機,提供了相同的證詞:維護毛的“光輝形象”和權威。結合當時的曆史背景,合乎邏輯,可信。姚文元特別指出:「九-一三」林彪事件,在中央公布的資料中,摻了很多假,有的是根據當時政治形勢需要而編匯的。因為當時中央還為此做了“決定”決議:一切要從維護毛主席形象、絕對權威,維護毛澤東思想、維護文化大革命、維護無產階級革命路線的幾大原則出發。這是個什麽樣的“中央決定” ?為什麽不能公布於世!? 據此,當時的“中央文件”,絕不可信,已成不爭的事實!當年舉世矚目的那場“正義的公審”,基本上,延用了當時的“中央文件”的指控,其可信度,還有多少?不言而喻!當然,曆史還企盼著圖們等人,這些“正義的審判”的重要當事人,對專案和起訴過程的“實事求是”的憶!!!據我們了解,已有幾位專案當事人,在寫這段曆史。屆時,又要爆出“驚天醜聞”。 不管你多會造假,機關的知情人們一造反,一揭發,醜聞全暴露,當也擋不住!!! 後記:多謝Wuren 和牛力,其中有引用你們提供的資料。有點長,多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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