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直到今天為什麽還不敢公布陳版九大報告(2)
(2004-10-28 19:52:19)
下一個
直到今天為什麽還不敢公布陳版九大報告?個中原因不外乎兩個:
1)陳版的九大政治報告是已階級鬥爭為中心的報告:而後來的毛澤東在倒林彪的時候明確指出林彪是支持這個報告的幕後操縱人(十大報告),並且被稱作“唯生產力論” 被大批特批, 那就是毛澤東撒了一個彌天大謊,所以如果是這樣一個版本的話,不可能在毛的時代披露。如果說是以生產建設為中心的,那麽,為什麽在毛的時代也不能發表?眾所周知,劉鄧集團被稱為“資產階級司令部” 就是因為忘了階級鬥爭而去搞生產。印刷“永遠開除劉少奇黨籍” 的報告的字跡還沒有幹,陳伯達又“嚷” 著發展生產,豈不是告訴人們“階級鬥爭” 是不得人心的嘛?要不中央上層的人們為什麽老是都想著過“資產階級” 的生活。
2) 如果陳版的九大政治報告果真是以發展生產力為中心的報告,既然說林彪是陳伯達的後台,那個時候的林彪就知道要發展生產了,那豈不是林彪案要大翻特翻了嘛?既使同林彪無關,陳伯達在文革鬥爭的歲月,能提出要以發展生產為中心,那豈不是讓老鄧的風光退色不少?所以在鄧小平的時代還是不能披露陳版的政治報告。尤為值得人們注意的是在1980年12月18日,最高法院就陳伯達問題進行辯論時,陳伯達的問題絲毫與此報告一點牽連都沒有,相反還盡量躲避。這不正是從反麵證實了陳版報告的內容?要知道,在那次所謂的“超級審判” 中,象這樣白紙黑字的確鑿罪證是少之又少的?當初給他安上的那些罪名,如鼓吹“唯心主義的先驗論、天才論、階級鬥爭熄滅論、反動的唯生產力論”, 這在毛時代是可怕的罪名,那麽現在豈不成了“正確路線”? 而法庭明確要求陳伯達對1966年6月1日《人民日報》社論《橫掃一切牛鬼蛇神》的出籠和審定一肩承擔,並且解釋原題目叫《再接再厲,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為什麽要改名字!不提陳伯達起草的《五•一六通知》因為是親自在毛澤東授意下和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的,那麽為什麽不提陳伯達起草的八大和九大的政治報告呢?個中緣由恐怕就是二報告是異曲同工之妙吧。[4]
那麽陳伯達的這個報告和林彪的關係具體是如何的?我認為不大。首先林辦秘書張雲生的回憶中是這樣講的:林彪在準備“九大”報告時告訴秘書:“我向來不習慣念別人寫的現成稿子,而隻願意自己順口講。” 林彪還說明:“我這次做口頭講話,還是用十二中全會講話的那六個題目(全部都是文革的事).” [5] [6].林彪對“九大”報告的設想顯然同陳伯達起草的“九大”報告的主題就大不一樣。實際的情況是,作為“筆杆子”的陳伯達隻是揣摩毛澤東的意思在單獨行動,陳林兩個人根本就沒有一起起草。在王文耀的《陳伯達起草九大報告前後》是這樣寫的:由於是林彪在黨的九大會議上作報告,所以林彪就約陳伯達、張春橋、姚文元去他那裏(毛家灣)談了一下,以表示林委托他們三個代勞,報告內容由陳考慮,林彪就不多過問了。而後來,陳伯達帶著報告的提綱,又去和林彪商量過後,回來改成總題目下麵十個小題,還把這個提綱呈報給毛澤東。林彪根本就對要具體寫什麽沒有什麽意見,而是陳伯達寫完之後找的林彪,回來後也沒有做重大修改。對於林彪到底有沒有具體理解陳伯達的報告呢?在陳伯達起草的報告被“中央文革”否決後,陳伯達托葉群勸林彪好好看看他起草的報告稿。葉群向“林辦”秘書們吩咐:在向林彪講陳伯達起草的報告稿時,不能講得太細,以防林彪腦子一熱,又對陳伯達的東西發生興趣[7]. 這寫都表明林彪對陳伯達起草的報告並不是十分了解。實際上,政治報告並不能體現念政治報告的人的思想,因為政治報告從來都是起草人揣摩最高領導人的意圖而寫的。揣摩的對不對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後記:陳伯達的遭遇應了一個笑話:某些倒黴的中共幹部,在文革初期劉少奇派出的工作組的指揮下被揪出來,打成反黨黑幫;後來劉少奇被打倒,這位幹部又被說成是劉少奇黑司令部的爪牙;林彪爆炸後,他被扣上林彪反黨集團別動隊的罪名;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一來,他又被歸為鄧小平複辟資本主義的組織基礎;最後,華國鋒登基,四人幫垮台,但是他依然不得翻身,這次,他又被說成是四人幫的同夥了,嗬嗬,曆史被某些人無情的戲弄啊!
[1] 董保存:政治旋渦中楊成武
[2] 逄先知、金衝及主編,《毛澤東傳(1949-1976)》,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 第1499頁。
[3] 席宣、金春明,《“文化大革命”簡史》,中共黨史出版社,1996年,第209頁。
[4] 《超級審判――圖們將軍參與審理林彪反革命集團案親曆記》肖思科著第十九章 延長林彪之夢的人們(1980年冬•正義路一庭)
[5] 林彪所說的“十二中全會講話的那6個題目”是:“文化大革命”的意義:“文化大革命”的勝利:“文化大革命”中的兩條路線鬥爭;毛主席對馬列主義的發展;中國革命在世界上的作用;今後怎麽辦張雲生、張叢坤,《“文革”期間,我給林彪當秘書》,香港中華兒女出版社,2003年,第463頁。
[6]出處同上,第456頁。
[7]張雲生,《毛家灣紀實》,春秋出版社,1988年,第211頁;另見張雲生、張叢坤的《“文革”期間,我給林彪當秘書》,第46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