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客情懷

人生,便是我們走入時間,周遭看看,留一點痕跡罷了。
正文

百字文---跟帖雜錄

(2007-05-30 08:19:47) 下一個

將百字以上跟帖於此集之,備忘耳。

* 一個顯而易見的結果就是,“有點錯誤”反而不是刻意編的,更不會是後人編的,也不是當做聖書刻意編的,不然的話,不是有很多聖手書生說要是我寫聖經,我會如何如何麽?

* 不明白吧,是這樣,耶酥和耶和華原為一,但在耶酥在地的年日裏,和肉身的耶酥有所不同。賜的和舍的,都是耶酥作為完全人的生命,神是無始無終的,談不到舍棄。複活,是舍與賜的關鍵和前提,複活說明死權的敗亡,如此,舍和賜才有意義,人才可以靠著向死誇勝。

* 建築科學的信仰基礎:物質世界是有規律的,規律是可被認識的, 規律具同一性
規律不隨時間變化

* 天堂是什麽,是和神合一的一種描述,故有所謂“在地如同在天” 天人和一是什麽意思,和一了,不是享受不到改天換地的樂趣了,隨心所欲,不逾矩呢?

* 耶酥有一名言:凱撒的給凱撒,神的給神。同理,該科學管的,歸科學管,該神管的歸神管。科學管什麽,管探索物質世界的規律;神管什麽,管生命。所以讀聖經,關心的是生命的來源,走向,及歸宿,致於器物層麵的東西在裏麵是點綴。什麽是櫝,什麽是珠,是讀每一本書所該關心的事,不會因盒子上的花紋理解不來,將珠也棄之不顧罷。

* 最簡單的解釋:神說這些,不是要你信的,神要你信的是他的創造及由此而來的權限;這便是櫝和珠之別,前者,你可以不“信”,也沒讓你去“信”,後者倒是著實該信的。我信神的創造,信由創造而來的掌管,信神在聖經中記錄的人性的變遷及其歸宿。總之,是珠的部分,我信;是櫝的部分,沒讓人去信;當然,雖著對神的認知增加,從櫝中讀出珠也是有可能的。再說一遍,我意在論,不在辯,當我的立論清楚地獻在讀者麵前時,可能,關於辯的部分就不再作答了。謝謝你把這個對話提上來,方便讀者。

* 信仰,廣義地講,誰都有,隻不過有許多人的“信仰”不那麽係統罷了。那問題就該換成“宗教信仰”好嗎?其實,人隻所以皈依宗教作為信仰,是其本身的需要使然,無所謂好與不好。以自身的宗教傲視他人者,沒得宗教之要義在於自省也。“叛教”或曰“該變信仰”,如為教義之故,我以為沒什麽不該;如為其他,則和“信仰”無關,叛不叛都沒什麽意義。

* 不盡然。人被誤解,可說作為個體的人的行為或意思被他人誤解,是常見的,原因是雙方的表述或是理解可能都不清晰。而宗教則不然,經教內多年的錘煉,基本教義對其信眾是清楚的,基本的表述之內涵及外延都有定數,故誤解多為教外人士。另外,雖宗教乃人的宗教不錯,但對宗教的誤解多為其教義的誤解,而非對每個教徒誤解的疊加,所以對宗教的誤解並不必然能歸結到對人的誤解。

* 這也是誤解。作過什麽不重要是對救贖而言,忠心則是信主以後的所為。作過的事該認罪的認罪,該悔該的悔改,該伏法的伏法,自己的作為自己當然要負責,並不是隻要忠心就得;另外,如你真的忠心了,你能漠視或繼續你曾有的惡行嗎?

* 一本書,一篇文章,要表達的意思應該是明確的,至少有明確的地方。如聖經,從申命記到福音書,無論律法還是恩典,要人們做的,就是愛神,愛人。毫無疑問,對不同的時代,對不同的人的具體作法會千差萬別,但我們的良心一定會讓我們知道怎樣做是對的;對基督徒而言,聖靈也一定會讓我們明白他的心意。問題在於,神的意思不妨礙我們地上的利益,我們會去做;反之,我們就“不明白”。愛神,愛人,難麽?但要吃虧,甘願吃虧,就難了。

* 自認自己信的是最高真理,有信仰的皆如此。誰去挑一個次最高的信,此謂之,朝聞道,夕死可已,那個高信那個,至少你認為哪個高信哪個。但強迫別人非得認為你信的也得是他信的,就有可能成為“法西斯”們的宣傳借口,就是真的真理也會成為“法西斯”們的借口的,曆史中屢見不鮮。

* 都不確定時,我的較好,不然會換。我一直都在納悶,就宗教而言,大家都差不多,我說的不是教義差不多,而是就諸位反的,如嘁兄五大論點,用到那個宗教都一樣的,為什麽單反耶教?我個人以為,佛教太深,穆教太兄,耶教到是個好靶子,對麽?猶太教也信舊約,“屠嬰”他們也有份的。

* 您看來是沒經過那個對“四舊”避之未恐不及的時代。中華道統的殘餘自是在民間生生不息,但對年輕的一代甚至幾代,其影響是模糊的,而且越來越小。什麽事但凡倒了要複興的份,不論主觀如何,八成是懸了。原來的中華道統被革了幾十年的命,直到現在網上還有人將孔子和狗並論,就是一斑。加之西風東漸,商潮遍地,欲複中華道統也恐怕和到出的仿古建築一樣,無非是著漢服祭孔之類,有名無實。於我本人,醉心於中華文化,從沒認為耶教和其有什麽不共戴天。

* 俺懂的耶教也是中文的,所以我說文化是民族的,信仰是普世的,信仰可在不同式樣的文化中帶出同樣的精神,佛,耶,穆,莫不如是,若有一天,論語大行於世,我們就會看到西化的“儒家”。是故萬不以文化限信仰,也不該依信仰辯文化。

* 人的作為和神的啟示分別是很大的。以前的基督徒和現在的基督徒都幹了什麽,如全麵看,場景會很不一樣。我們的先人在創造輝煌的古代文明時也作了許許多多不好的事,那我們就不弘揚中華文化了?

* 尊重和去信並不是一回事,不然提到尊重就得去信,不然不算尊重的話,我倒有一問,建國初提出要尊重黨外人士,難道要大家脫黨不成?

* 這是引伸的命題,原來說的是“我信的對我好”,接下去有“我信的對你也可能好”,傳教;“你信的對你也可能不錯”,尊重;但即便如此,依教義講還是“我信的比你信的好”,不然就改教了。此處隻好改回“教”,“老婆”就不合適了。

* 神的道德觀不變。但神道德觀的表述是在曆史中完成的,所以理解起來要考慮曆史的因素。用文言寫的典籍今天讀不也該如此嗎?

* 以色列是神治,後來人們向撒母耳要王,神說“那是厭惡我”,遂立掃羅為以色列王。而後,神並無幹涉人類社會的組成結構,隻從人心入手。

* 啟示是漸進的,律法隻是其中一步,後由恩典進入完全。奴隸製是人類曆史之階段,現在看如何是一回事,他到底是什麽是另一回事。馬克思也說過,和原始社會比,奴隸製是一個巨大的曆史進步。

* 是這樣,我也是驕傲之人,初讀聖經,嫌其文筆粗淺,不忍一讀。後偶遇約伯記,歎為觀止。鄉兄,我們聽的懂的,隻有人言,但人言和天籟還是辯的出的,不然怎會有“此曲隻得天上有”之歎,鄉兄飽讀詩書,於聖經尚須另眼相看,何為“櫝”,何為“珠”?另有一語相送:“因荒謬,而相信”,這也是我的信仰進路。

* 凡信仰都不可證明,能證明就當不成信仰的對象。但不能證明不一定就盲目,這裏並不是非此既彼的關係。隨舉一例,梅蘭芳唱的好就沒法“證明”,但欣賞者也未必“盲目”。傳教和強加也不總是一回事。而這無法證明的東西於信者,就是“事實”。

* 一般是禱告得醫治,多在地上待一會兒,此乃人之常情。特別是得醫治,至少可減少痛苦。有沒有什麽時候禱告求死呢,應該也有,但皆為為自己求,有沒有人在弟兄姐妹重病時禱其速歸天家呢,到沒聽說過。也可能沒人希望好友離開,就是送客,不也都說“慢走”麽?沒轉移話題吧。

* 也可能沒人希望好友離開,就是送客,不也都說“慢走”麽?同理,送親人說“慢走”,送上門買東西的也得說“慢走”,不過看重症患者,有時心裏會說,“真不如早點走了,對話人死人都是解脫”,但當你當病人的麵為他禱告,你除了求神安慰醫治,你還能幹什麽?你說“我求你速回天家”,人之常情啊。說心裏話,我真是覺得“息勞歸主”這話好的緊,可不接我走也沒辦法。

* 這不是三言兩語說的清的,這麽說吧。我其實也不是省油的燈,可信主的過程卻波瀾不驚,容易的我都不信。於是我總想借別人的力量,隻能借別人的力量,試試我信仰的牢固程度,或推翻了也未可知。要知道,信就要信在實處,然而我失望了。大家提的問題多是些“門外文談”,我在這裏隻是偶將我認為大家可能的誤解作一點說明,其餘的是繼續等待那真的問題。我也沒將此處作為傳福音的場所,因為,福音不是言語能傳的,在虛擬環境中,沒有生命的碰撞,無所謂傳福音;這裏也不是骷髏地,我們沒失掉任何東西,而主舍的是命。主的國不在地上,該在我們心裏,讓主在我們心裏真的是主是王,絕對比在這裏回罵要難。我總是想,讓我們借朋友們的力量,來破碎掉我們舊的生命又什麽不好,聖殿不是被巴比侖毀了嗎?言語的征戰向來不是征戰,讓我們用更象主的生命給主作見證,才是傳福音,你說呢?

* 我是這麽看,愛人如己是一口號式的戒命。作為口號,要簡單上口,作為戒命,要有約定俗成的操作辦法。這些信眾們也都知道的。如象如是的分析,世上所有口號都無容身之地矣。試舉一例,“待同誌要象春天般的溫暖”,你可問:什麽是同誌,什麽是春天,怎麽才溫暖,最後是如有一個同誌沒感受到從你而來的春天般的溫暖,你就沒做到。。。。

* 我從來不和孩子攪這些問題,特別是在他小的時候。具體說我們去教會是在他六歲時,他和主日學老師就進化爭得不可開交,怎麽辦,隨他去。後來不再爭了,聖經讀的很熟,又開始和牧師爭聖經,怎麽辦,隨他去。現在由於不滿牧師的共和黨傾向,教會也不去了,怎麽辦,隨他去。大人如有信仰,最好的辦法,也是最難的辦法,就是讓孩子知道你對你的信仰是認真的,而認真的信仰也一定是建立在認真的思考之基礎上的。題外話,孩子該有的,是基於他自己明確的思考上的信仰。

* 個人見解:此處之子,乃道成肉身後的“子”,有了肉身的限製,有了人的形式,當然和父有了區別,有了父所沒有的局限。但“我與父原為一”,他肉神的限製無損他完全的神性。所引經文,都是說的此種區別,而不是子與父神性上的差異。

* 科學不是態度,是方法“實事求是”,於“實事”才能“求是”。所以科學是研究形而下事物,“實事”,的方法,用到形而上處,自不適用,因為沒了“實事”,所求的此“是”亦非彼“是”也。

* 簡單講,因為說來話太長。有一本經在那,說是神的話,信也不信?信的根據是什麽?不信的根據又是什麽?如果你讀後感覺舒服,認為不錯,就信了,那你信的難到不是你自己麽?如果讀後感到它有權柄,它說的怎麽是這些,那你回問自己,我該信嗎?什麽叫信?信了怎樣?這些問題不是用筆墨來回答的,這些問題是用生命來回答的。這些問題就在新舊生命的交替,的掙紮中給我們每一個各人清楚的回答。這一切都借我們不完備的理性開啟,憑著信心跨越,由自身生命的變化而落實。

* 談不上最喜歡,一直以來我都對提摩太前書關於聖經那節經文情有獨鍾,聖經是神的話語,離開聖經便無基督信仰的根基,而神的聖言,又是讓我們行善的。所以,至少對我們這裏的弟兄姐妹,讀經該是必有的功課。讀經不是股勾一下,投身激辯;讀經不是東摘西拚用來帶領;讀經是吃飯,是對你那從神來的生命的喂養;是為了你那能行善事的身體的建造。

* 我是想過的,也都有貼商榷,但不見有人理會,仍舊問著構造出來的問題,本人名之曰“擺殘局”。說實在話,幾乎所有的反基言論,都沒超出新雨絲的水平,沒什麽說服力的。我之所以寫點東西,隻是看到大家在將經過裁剪的“基督教”批來批去的,認為不太合適罷了。你對基督信仰到是很了解,也很反感,憑心而論,你真認為大家說的有道理嗎?隻有轉貼的曆史批判還有點讀頭。

* 由聖經高等批判所想到的鄉兄譯了一篇曆史批判的文字,很是精彩。那是考古,古籍整理,版本校勘的功夫,用在對聖經的分析上,自成一家之言,是為“科學”,即對相應的對象須用響應的方法考查之。聖經是古籍,那就從考據入手,分清抄本,譯本,搞明白年代及其年代的影響,不論你是燒香,或是拆廟,都有學理為依。不然,非用自然科學的結論或方法去和聖經砥礪,就好象用X光看軟組織。

* 再有討論,挑戰,如理解為打擂台,那到不用尊重對方。你隻須尊重規則,在規則允許範圍內,盡可能激怒對方,讓情緒影響動作,到是競技體育常用的戰術。如討論而學術,讓大家抱學習的態度是不合宜,但象曆史批判這樣的討論就能使人罵口難開,到不失為一個好的提醒。

* 基督教到今天,積澱了幾千年,己進入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要反,也應界定在某一層次論之,如此篇專攻教義,那篇專打作為,等等。不然,上一句不和科學,下一句有違倫理,欲做答,而無從開口。討論依我所見,還是盡量用中性詞匯,諸如無恥,卑鄙,出賣良心,除了痛快,一切於事無補。討論,應在論,而不在駁,駁是法庭上的事,討論複雜問題,在於雙方立論,各自檢省,而不是審問,將複雜問題無由地化簡,導致非黑即白的答案,從而“贏得辯論”。

* 不同信仰的對話古已有之,演成戰爭者亦不鮮見,恰有以我們所不齒的西教為多,諸君何不發揚我中華傳統智慧,坐而論道,明理於談笑而不是叫罵之間呢。罵人真就有這麽大的吸引力嗎?請參辯雙方參考。

* 這是篇有意思的文章鄉兄所言是否所謂聖經高等批判?我沒有太多的涉獵,問過不少華人牧師,看法極不一致,有強烈反對,有的認為可取。我個人以為,最大的衝擊在於對聖靈啟示的複雜化上。另外,對古代文獻,孤本為多,同一作者的寫作風格會有演變,就很難把握,象李白的菩薩蠻,就被認為托偽之作。好文,收藏了。

* 此公理非彼公理

回答: 如果有人企圖把基督教公理化,讓我們試試 由 iamcaibird 於 2007-03-20 20:23:14

別人不管,我是從沒試圖將基督教公理化的。但討論一個係統,得將前提明確,將概念定義才是,不然就沒說清楚的可能。討論基督教,在它裏麵神是有明確定義的,基於定義他隻能是唯一的,而全部關於基督教神的說辭也隻基於一本聖經,麵對這樣一個係統,你說有什麽辦法。要不否定它,要不先以它的前提為基礎去看看它是否自恰,當然還可以置之不理。既然我們開始討論基督教,就不能置他自定的前提於不顧,而把它自身的前提明確出來,並不是要將其公理化,也並不是說這樣的前提和科學所依據的公理是等價的,畢竟有形而上和形而下的分別。於基督教,它的前提是聖經所啟示的神創造天地,而聖經有被認為是該神給人的啟示。討論基督教如不在此框架下,永遠說不清,反的和信的都如此,壇子裏的爭論多源於此。對於如此的宣稱,理由是無意義的,因信者不是根據理由而信,也不會因另外的理由而不信,除非有真的證據,如找到耶酥的遺骸,並確鑿鑒定,那基督教不攻自破。其實這在聖經裏早說了,如基督沒有複活,我們信得就枉然的話。我倒是希望大家仔細討論,看看聖經係統到底自恰與否,來決定取舍,這還是因為我們都對它發生了興趣,更多的人並不理會如此的話題的。而自恰與否有決不是什麽兔子反芻,拐杖幾多的繞口令,那都不是治學的態度,充其量是在清真商店舞弄大肉之類的行為。所以,如聖經是神給人的啟示,那你列的問題都是它裏麵說的,剩下的便是信與不信,信即認為聖經是神的啟示,不應有錯;不信,那聖經便是托偽之作,也用不著逐條批駁了,因為它全部都在謊言下展開。你同意我的意見嗎?

* 沒錯,如討論基督教,所說的神就是聖經中說的神,即耶和華。因為在聖經裏“神”被定義為自在者,為第一因,創造者,就給了神一個唯一的地位。於是乎,由信神而信聖經,由信聖經而更信神,是一個不斷的反饋循環,用聖經的話說,叫:因著信,以至於信。

* 信佛的也很多,不信的更不少,但這是另外的問題。也是信仰是證明不來的證據。對別的宗教,沒調查自沒發言權,我呢,正好碰到基督教,讀了經便信了。有些信的理由,但都不是充要的證據;估計信其他宗教的人也如此,畢竟是彼岸的描述,無法證明的。我是由於荒謬而信的共鳴者,你也可體會一下這裏的道理,滿有意思的。如我碰到的是伊斯蘭教,那要看古蘭經是不是能讓我信了。再有,信仰於追求者開始好象是模糊的,一旦碰到,就一下清晰了,原來找的就是它,沒碰到就繼續找。

* 是和某些科學結論“相矛盾”,而不是和科學矛盾,這個區分還是不省為好。“全知全能”也同樣是神學概念,不是我們經驗裏的那樣,因為我們經驗裏沒有此類內容,我都不知在“全知全能”裏到底他知道什麽。對於信神這件事,隻要相信有“創造”就夠了,神總不能和商朝的人講地質學,講同位素測定吧。而聖經吧創造擺在首位,意在宣示他的主權,這才有要人信他的基礎。用個不恰當的比喻,有點象政治學討論一個政權合法性是所用的權力基礎和權力來源的概念。矛盾也好,筆誤也罷,對於基本點都是很清晰的,如創造,墮落,悔改,救贖等等。沒有任何的疑問。我說過,不信的理由一定多於信的理由,而信,唯一的理由便是自身的需要。

* 唯我獨尊不假,因他是神;跨度其實不大,新舊兩約經曆千年,隻不過我們讀經時都放一塊了,顯得跨度很大。要是讀一本中國通史,是不是也有此中感覺。由於行文簡易,往往使我們忘了事件的時代背景,然而,如幾千年前的立論,讓我們讀起來仿如今世,那是不是可說成“安定在天”。

* 您這不是愛人如己出了問題,而是論證了格言和產品說明書的差別。任一格言,口號,多是愛人如己式的,如雷鋒名言,對同誌向春天般的溫暖,你怎麽執行,對幾個同誌能使你的春天不降溫?然而,我們也都知道,這裏說的是個態度,不涉具體做法的。不然,每提及和諧社會,那一定要跟上十篇人民日報社論才不是虛假的口號,多麻煩呢。所以愛人如己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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