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菊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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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小鮮】(26)不能什麽都是中式英語的錯

(2017-03-22 13:13:50) 下一個

3:15Joan Baez - Donna Donna來自秋爽齋

26

 

最近virtual媒體和平麵媒體有不少關於中式英語的報道和討論,有批判的,逗樂的,讓人倍感窘迫的,也有怨天尤人的。不過,中式英語是蹩腳英語,但蹩腳英語不一定都是中式英語,英文不好不能都記在中式英語的賬上。

 

上個禮拜《文學城》的新聞首頁登了署名"新華網"的一篇報道,題目是"留學生涯: 中式英語外國人聽不懂被誤成歹徒搶劫"。這篇報道把一些作者自身的普通英語知識誤區賴到了中式英語的頭上,這不應該,要盡量避免冤假錯案。

 

現在來看一看"新華網"的英語誤區是否帶有普遍性,也好讓中國學生引以為戒("新華網"的話引在引號內)。

 

誤區一: "編者按: 中國同學衝著機場商店的店員說: "Give me a Marlboro", 店員當時冷汗就下來了,以為是遇到歹徒了"

 

首先,"Give me a Marlboro"是最正宗不過的標準英語。作者可能要說的是該同學說話不夠禮貌,那我們可以在句首或句尾加上please: give me a Marlboro, please(作者本人也提到用please)。但不能說沒禮貌的英語就是中國英語吧! 在美國日子呆久了你會發現,美國不講禮貌的英語也不少,這怨不得中國的孔夫子沒教過他們。再者說,同樣的這位同學在中國也會話語不禮貌,我們不能說他在中國的不禮貌是中國的事,到了美國他的不禮貌就是中國英語的錯了。

 

同學說了句"Give me a Marlboro"就讓店員以為是歹徒來了,那更是聳人聽聞。店員的冷汗,即便真的有,那也說不定是那天輪到他打擺子。在美國商店裏,顧客對售貨員說give this或者give me that是常有的事(雖然不太禮貌),在戒備森嚴的機場商店,說這話的可能少些,但也不會一個沒有,用不著大驚小怪,除非該同學說: Give me a Marlboro or I'll kill you。

 

誤區二: "第二個'反麵教材'就是我們北方人常吃的麵條,我們中國學生通常管它叫noodles。可當我們初次來到國外時發現在超市裏根本沒有"noodles"這種東西。麵條的英文標名是pasta,或者spaghetti。noodles通常是指給小孩吃的細小繡蜜的麵條"。

 

這第二誤作者更是誤大了,這"反麵教材"沒用對,自己卻難免要讓別人用來作反麵教材了。一,noodles這種東西,超市裏有。作者隻是沒有找到(應該問人),但沒有找到和沒有是兩回事。中國流行方便麵,美國佬(尤其是大學生)也常用,它的英文名稱就叫Ramen Noodle(或Ramen Noodle Soup)而不是Ramen Pasta也不是Ramen Spaghetti。作者想要買可以去任何一家Wal-mart,準沒錯。

 

Pasta和Spaghetti是麵條沒錯,但他們一般專指用意大利方式烹製的麵條,Spaghetti是意大利語,也叫通心粉,英文的解釋是pasta in thin solid strings,一般加番茄醬,攪拌得粘粘糊糊。Pasta也是意大利語,翻成英文就是paste(漿糊)。意大利式樣的麵條都愛加上一些又黏又綢的佐料和融化了的奶酪,看上去跟漿糊似的,所以老外們把它叫做pasta或spaghetti,但他們也統統可以被稱為noodles。

 

意大利人馬可波羅來"東天取經",未能功德圓滿位列仙班,還是凡人一個回了意大利,基本一事無成。但他帶回的中國麵條卻恩澤了整個西方世界。隻是這意大利人也有要把引進的外國先進技術國產化的毛病,這才有了意大利麵條,也造成了"新華網"對英文noodle一詞的誤解。

 

老外們不會做中國式的湯麵,但在美國有為數眾多的中國餐館韓國餐館以及其他的亞洲餐館,他們那兒出售湯麵有時還有涼麵,在亞洲餐館裏的這些麵條都叫noodles。其實,noodle是個涵蓋麵很廣的名詞,不僅"細小繡蜜(這四個字是原文)"的兒童食物可以成為麵條,很多細長的麵食類食品都可以叫noodles。在美國的中餐館有一種食品叫麵幹,是用一般的麵片切成長條後在油鍋裏炸脆,是給老美吃湯時就用的(老美不說喝湯)。老美們很喜歡,他們把這麵幹就叫做noodles或crunch noodles。可見,湯的幹的軟的硬的都可以叫做noodles,多半這是形狀決定的。夏天遊泳池裏供小孩玩的一種細長的用泡沫塑料製成的漂浮物(非食品類、長度有1到1.5米)美國人也把它稱作noodles。

 

誤區三: "第三個需要糾正的中式用法也是關於吃的,確切地說是關於吃後的感覺。我們中國學生遇到什麽好吃的東西,經常就是將其評論為 "delicious"。其實這個delicious是很正式的用法,平時外國老百姓說話基本不用。他們用的通常是tasty,或者就是一句簡單的good,高度概括了"。

 

這第三誤,誤的有點太主觀了。在餐館打工、和老美朋友一起就餐,delicious一詞是太常聽到了,使用頻率至少和tasty一詞一樣高(如果不是更高的話)。而且delicious也並非是什麽很正式的用法。我常和老美一起打球(一周三次),一場球下來,大汗淋漓,都要抱住水瓶猛灌,這時老美常會說: This is really the most delicious water(這時候的水最好喝)! 這delicious還不夠口語化嗎? 這時你要是說"damn delicious"恐怕更能表示當時的感情呢。作者對delicious用法的糾正不僅不需要,而且是糾正錯了。

 

以上幾點並不是有意要和誰抬杠,我也深知中式英語是個embarrassment,是魚龍混雜的中國英語教育的真實寫照。作者的一家之言,本也沒什麽,隻是上了《文學城》首頁,就有點"流毒甚廣"了。那些還在中國"仰望北鬥胸懷美國"的學弟學妹們看了這樣的文章,得到misinfornation, 可能錯以為來美國後吃不上"麵條"而打退堂鼓。當然我說的隻也是一孔之見,各位如果還"有話要說",那可以接著討論。

(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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