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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又叫了》附錄2讀記:教會對女性和婚姻態度的發展

(2007-03-13 11:10:56) 下一個
《雞又叫了》附錄2讀記:教會對女性和婚姻態度的發展

老教會的女性仇視及其後果
關於這一從保羅就已經開始的、意義重大的題目,至少要大略看一下從古到今的發展。

苦行主義在新約書信裏有時還受到譴責,但很快就在基督教裏擴展開來。這是基督教對古典時期晚期廣泛流傳的一種文化疲倦潮流的適應。

早在3世紀,象特圖良、奧利根和 Cyprian 等大神學家,就已經在爭先恐後地讚美苦行生活,公元4世紀,教會之父們的要求越來越徹底,教會越世俗化,就越強烈地要求苦行。Basilius 不僅禁止教徒們有任何樂趣,而且禁止他們笑。為了表達對罪惡存在的憂傷,基督徒們要低垂目光,蓬頭垢麵,衣衫不整。Nyssa 的 Gregor 把整個生活比為肮髒的渣滓,Laktanz 甚至認為花香是魔鬼的武器,Verona 的 Zeno 認為,基督教美德的最輝煌之處就是“踐踏自然”。

基督教苦行主義最嚴重的後果,在神學家哈納克看來是對女人的貶低。

古代教會對女性的汙蔑
耶穌認為與男人平等的女人,很快就在教會裏占了多數。正是通過她們,新的宗教才進入了知識階層。使徒行傳的作者有一處稱一位女基督徒大比大為門徒(9:36;中文譯本作“女徒”),說明這位女性在那時的基督教世界地位很高。婦女們很長時間內在教會內工作範圍廣泛,女先知或許比男性先知的曆史還長。有些女性建立了教會,有的領導教會,在使徒時代就有了教會寡婦和主祭的職位,這種職位相當於長老,但是被天主教會廢除了。到4世紀的時候,婦女在教會裏還占多數,但是3世紀的時候,他們就已經被禁止在禮拜時行使牧師的職能,而在2世紀的時候,一位重要的教會之師(艾倫紐斯)就宣布女先知是中了魔的。

壓製女性或許是從受猶太教傳統影響的原始教會開始的,苦行主義對基督教的入侵、尤其是保羅的態度更起了作用。

2世紀末,正在形成中的天主教會還隻把婦女看作肉體的、低等的、誘惑男人的被造物,是夏娃和女罪人。

教會之父特圖良把女人說成是“魔鬼的入口處”,把耶穌之死歸罪於女人。他泛指女人說:“為魔鬼開門的是你,是你開啟了那棵樹的封簽,是你首先遺棄了神的律法,是你迷惑了魔鬼無法接近的那人。你輕而易舉地使與上帝同樣的男人跌倒在地,是你的緣故,也就是因為死的緣故,上帝之子不得不死,你居然還想得到在裙子上掛首飾?!”

教會不僅希望女人不戴首飾,教會之父 Hieronymus 恨不得把她們的腦袋都剃光了。他們甚至被禁止唱歌,因為,有些基督徒為了“避免誘惑”不願意到教堂。這對教會來說太過分。所以,一位教會作者就下令:“在神聖節日要愛她們,私下聚會要恨她們!”

即使進教堂,婦女們也不是總能得到允許。據說懷孕期間和經期,她們不能和上帝交流。對亞曆山大的 Dionysius (265年去世)來說,禁止來經期間的女性進教堂、禁止她們“接觸主的肉與血”,是不言而喻的,亞曆山大的 Timotheus(385年去世)也持同樣的看法。在敘利亞教會,經期進教會的婦女被罰贖罪七年;有些地區,給經期的女性分發聖餐的牧師要被取消職務。

Hipolyt 製定的、公元3世紀重要的教會規章規定,禁止為經期的婦女施洗禮,凡幫助接生的人禁止參加禮拜,如果生的是男孩,禁期限為20天,如果生的是女孩,禁期限為40天;生男孩的母親需要潔淨40天,生女孩的母親80天。直到公元5世紀,還有牧師拒絕為潔淨期未到而瀕臨死亡的產婦施洗禮。

按一位天主教新約學者的說法,婦女“在基督教裏得到了全新的尊重”,這完全是顛倒是非的說法。即使是一些所謂的“異端”都顯然更清楚地記得耶穌對女性的高度評價,比如諾斯替信徒和瓦倫廷的學生 Marcus 就讓女性參與主持聖餐儀式,在 Montanismus,婦女可以當牧師和主教。

婚姻和婦女一樣被教會嚴重貶低
它和嫖妓一樣也以同樣的行為為基礎。所以,對人來說最好是不碰任何女人。
教會之父特圖良


新約中,那些“未曾沾染婦女”的已經受到讚譽(啟示錄14),可以看出,基督教曾經有反對婚姻的派別。

第一任“教皇”彼得結過婚,有孩子,但是後世的基督教文獻聲稱他逃離任何藏有女人的地方,被描述為女人仇視者,甚至把這樣的話塞到他嘴裏:“女人不配活著。”(多瑪福音112)使徒約翰也被反複聲稱為處男。克萊門一書明確讚同不結婚。2到3世紀的時候,教會的苦行和反女性傾向越來越明顯。

2世紀最重要的護教士尤斯丁認為,性衝動的每一種滿足都是罪惡,每一個婚姻都與滿足罪惡的樂趣相聯係,所以是違反律法的。3世紀,教會之父Cyprian 建議基督徒處女們過無憂無慮無孩子的生活,同時用分娩的痛苦來恐嚇她們。後來的教會之師 Ambrosius 采用同樣的方法,甚至勸說基督徒女孩們違背父母的意願也堅決不結婚:“先克服對父母的敬畏!” Verona 的主教 Zeno 建議年輕女士們不要承受九個月的負擔。奧古斯丁宣稱年輕處女們在天堂的地位要好於她們的父母,並且希望任何人都不再結婚,以便加快世界末日的到來。

更懂得誘導的是 Hieronymus(鄉下人注:這位是著名的拉丁文聖經 Vulgata 的翻譯和編輯者)。他告誡處女們,和靈魂上的未婚夫隻在臥室裏說話、歎息、嬉笑。他給處女們唱的催眠曲是:這時候你睡著了,他就會來,還會“摸你的肚子”(et tanget ventre tuum; Hieronymus 書信Hieron. ep. 18 ad. Eustochium)——不知道這是他對自己放蕩的年輕時代的回憶還是聖靈的啟示?——原因嘛,他自己事先就已經解釋:人總是要愛什麽的,“肉欲的愛可以被精神的愛克服”!對這位教會之師而言,婚姻唯一值得讚賞的地方就是可以產生處女。他以保羅為依據教導說:“如果不碰一個女人是好的,那麽碰一個女人就是惡的。” Hieronymus 認為,結了婚的人就是在按照畜牲的方式生活,和女人睡覺的人“與豬和不理性的動物沒什麽區別”!4世紀末,僧侶 Jovinian 認為,不結婚和齋戒不是什麽特別的功德,結婚的女人、寡婦和處女沒有什麽高下之分。他的觀點在羅馬反響很大。對此,教皇 Damasus 的這位朋友和秘書、天主教會的聖人和學者的守護者,撰寫專文,其中這樣稱呼 Jovinian:“你喜歡胖的、可愛的、精巧打扮的,還要再加上所有的母豬和狗,因為,你是肉的喜愛者,和鷲、雄鷹、蒼鷹、貓頭鷹一樣……所有的俏麵孔、卷頭發、紅臉蛋都歸你這頭牛,或者,不如說她們都在你的豬玀下哼哼唧唧……你的放豬人比我們的牧者富,公羊總能吸引許多老處女。他們變成了公馬,嘶鳴著要母馬:隻要見到母的,他們就叫。連那些可憐的小女人也唱起了她們師傅的歌:除了精子,上帝別無所求。”(Hieron. adv. Jovin zit. nach Teiner, I. 134)

很能說明問題的是,天主教會直到14世紀才開始舉辦教會婚禮,而在教堂內舉辦婚禮甚至直到16世紀才開始。這一事實無疑是與教會對女性的貶低聯係在一起的。而男人呢,即使喝得酩酊大醉、打老婆,女人也必須永遠無條件地服從,因為,如同 Basilius 主教在關於爬行動物的布“道”辭中所說,因為他是她的一個肢體,“而且是所有肢體中最優雅的”。

……
(220-2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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