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版羅馬書3:7-8
(2007-04-16 05: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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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版羅馬書3:7-8
7 Denn so die Wahrheit Gottes durch meine Lüge herrlicher wird zu seinem Preis, warum sollte ich denn noch als Sünder gerichtete werden
8 und nicht vielmehr also tun, wie wir gelästert werden und wie etliche sprechen, daß wir sagen: "Lasset uns Übles tun, auf daß Gutes daraus komme"? welcher Verdammnis ist ganz recht.
按德文路德版,這兩節用最直接的中文表達出來就是:
7 如果上帝的真理通過我的謊言而得到更榮耀的讚美,為什麽我卻應該作為罪人而被審、8 而不是更應該像我們被褻瀆的那樣、像許多人說我們說“讓我們作惡以便讓善的到來”的那樣來做呢?這些人受詛咒是完全對的。
如果不用問句,意思就是:如果上帝的真理通過我的謊言而更榮耀,那麽,我不僅不應該作為罪人受審,而是更應該像別人汙蔑我們說過的話“讓我們作惡以便讓善的到來”一樣來做事。但是汙蔑我們的人是應該受詛咒的。
換句話說:我為了榮耀上帝而撒謊不是罪,但是別人指責我就應該受詛咒。
哈哈,這不就是保羅一貫的行為模式嗎?
拷貝幾個舊的英文版譯文,大家看看和路德的德文譯文有區別嗎?
KJV
7: For if the truth of God hath more abounded through my lie unto his glory; why yet am I also judged as a sinner?
8: And not rather, (as we be slanderously reported, and as some affirm that we say,) Let us do evil, that good may come? whose damnation is just.
Amerikan standard
7But if through my lie (L)the truth of God abounded to His glory, (M)why am I also still being judged as a sinner?
8And why not say (as we are slanderously reported and as some claim that we say), "(N)Let us do evil that good may come"? Their condemnation is just.
English Standard
7But if through my lie God's truth abounds to his glory, why am I still being condemned as a sinner? 8And why not do evil that good may come?--as some people slanderously charge us with saying. Their condemnation is just.
如果保羅想聲明自己不說謊,那麽,明白無誤的說法應該是:“如果我為顯揚上帝的真理而說謊,就會象罪人一樣受審,這怎麽能顯揚上帝的真理、讓他更有榮耀呢?”
與這麽明確的說法相比,“如果我的虛謊更能顯揚上帝的真理,讓他更有榮耀,為什麽我還要像罪人一樣受審判呢?”完全就是不打自招嘛!保羅的說法隻能理解為:他為了榮耀上帝而撒謊,不會象罪人一樣受審判。
另外,你們詆毀母教猶太教的這種忘恩負義的做法實在讓人不齒,甚至可以說,你們的做法就是出於宗教原因的種族主義。
怎麽理解這兩節經文?字麵上理解:首先保羅說的是“如果”,其次保羅說是受“冤枉”的,所以保羅沒有說謊。
羅馬書3:4。。。。。。哪怕人人都說謊,上帝總是說真話,正如經上記著說:“你發言,就顯出正義;你受審,就能勝訴。”就像今天很多基督徒並沒有按照聖經上的話去做,那麽是不是由於他們的行為就說明 上帝在撒謊呢?當然不是。在保羅的時代也是這樣的,保羅行了割禮,象保羅一樣行割禮的猶太人有很多,他們熟知經文,但是卻不能接受耶穌。但是他們的錯誤是否能夠證明上帝的話是錯誤的呢?當然不能。這可以從保羅在羅馬書2:28-3:4看出來。今天的基督徒有著同樣擺在當年猶太人麵前的問題。曆史總是驚人的相似。提摩太後書2:13“即使我們不忠信,他還是忠信的,因為他不能不認自己。”或者拿提摩太後書2:9所說的“上帝的話語是不能被囚的。”也就是說盡管千千萬萬或者上億的基督徒沒有按照本該按上帝的要求去做,上帝也還是按照他所說的去做,也就是偽基督徒永遠也不能證明上帝是錯誤的,隻能證明是人自己的錯誤。詩篇51:1-7充分說明了這點,比如第4節所說的:“我犯了罪,惟獨得罪了你;我做了你視為惡的事。因此,你發言就顯出自己正義,你審判就表明自己高潔。”如果保羅時代的猶太人能像大衛王一樣謙虛,意識到自己會犯錯誤,那麽他們就可以接受耶穌。人的不正義,忠信的行為和上帝正義,忠信比起來,隻能從反麵更證明上帝的正義和忠信。這就是為什麽保羅說如果我撒謊,他就幫了上帝的忙,隻能更顯揚上帝是正義的,更顯揚他的榮耀 ,因為上帝從來不撒謊(民數記23:19,提多書1:2)。如果我們做錯事,在做正義的上帝麵前,通過對比,隻能使上帝更顯榮耀。當然不是每一個不完美的人都這樣認為,不完美的人會用自己不完美,不正義的審判權去定義完美正義的上帝是不正義和完美的,而且更變本加厲的是還為自己做壞事找借口,認為繼續做惡,還可能有一天好事會因此而來。這實在是一種自欺欺人的態度。“作惡的人必被剪除”(詩篇37:9)。正像約瑟夫斯在《猶太人的古代史》第8章1節裏講到的邪惡的人雖然沒有因為他們的惡行被馬上剪除,但是他們的確也是一無所獲。當他們因為惡行不用遭受任何痛苦而覺得他們安全的時候,他們的刑罰卻升級了,比以前更重。就像迦南人一樣,上帝給了他們400年的時間悔改,但是他們變得越來越邪惡,所以最後等待他們(除部分迦南人悔改外)的就是被以色列人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