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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是一個被釘上十字架的法利賽人?(修訂稿)

(2006-12-26 21:40:29) 下一個
耶穌是一個被釘上十字架的法利賽人?(修訂稿)
(根據不同德文網頁匯編)

新約裏匯集的基督教故事,按傳統說法產生於公元1世紀中到2世紀末。其中,法利賽人被描述為耶穌的對手,尤其是他最重要的論戰對手。福音書裏把極端的宗教的外在表現形式說成是法利賽人所特有的,強調其虛偽,成為基督教教會傳統中反猶主義的一部分,而法利賽人這個詞由於基督教的緣故,已經進入一些西方語言的日常語言,成為一個罵人的詞匯。

按新約的說法,法利賽人過於強調潔淨的戒律,而耶穌則把對上帝的愛和博愛置於一切之上,用基督教的話說就是:舊的一方麵強調遵守律法的字義,而所謂新的另一方麵則強調遵守律法的“精義”:

5: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

雙方爭論的起因是,耶穌聲稱,在涉及到他作為彌賽亞(不是作為神!)的方麵,他有解釋托拉的全權。需要指出的是,按照猶太教的理解,俗語所說的“愛人如己”所體現的對上帝以及對人的愛屬於猶太教倫理傳統,耶穌作為猶太人必定是知道這一傳統的。教會利用了法利賽人、文士、新與舊等概念,暗示耶穌發明了“愛人如己”的倫理,而猶太人隻有舊有的律法、隻知道冷酷、盲目而虛偽的對律法的忠實以及舊約裏熱衷於報複的上帝。許多表示神聖的概念,比如在希伯來語意味著“教導、訓誨”的托辣,在基督教界被廣泛翻譯成律法,在基督教的宣傳裏律法一詞帶有強烈的負麵含義,變成了罵人話,形成了“律法宗教”的說法。即使在今天,大多數基督教的神學家還把托辣等同於律法。令人詫異的是,新教在這方麵更甚於天主教。此外,從整體上宣判一個民族內的族群、宗教流派、甚至是整個民族有罪,這是新約所特有的。這一點可以通過新約裏關於猶太民族要把耶穌釘上十字架、從而犯下了罪這種或明或暗的說法得到證實。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在於原始基督教從耶路撒冷猶太教教團分裂出來組建一個新宗教的過程,通過分裂,新的基督教得到了支配越來越強大的外幫教會的錢財的權利,而不用錢財資助位於耶路撒冷的原始基督教“總部”(雅各派)。另外,猶太教和猶太教下屬的原始基督教或耶穌的追隨者在羅馬帝國受到排擠,所以,基督教要通過不同的方式接近羅馬帝國:把耶穌的死歸罪於猶太人,而不是殘暴的羅馬人比拉多;耶穌的地位變得像羅馬-希臘神話中的半神,是上帝通過人間女性所生的兒子,等等。

耶穌作為猶太人,是在猶太教的傳統中成長起來的。想了解耶穌的許多種說法,必須了解耶穌所處的那個生活環境以及那個時代的精神領域。鑒於新約是在基督教與猶太教決裂後產生的這一情況,非猶太教批評者猜測,法利賽人在新約產生時已成為猶太教的主流,因此新約對他們做了歪曲性描述。批評者指出,耶穌所討論的問題,大多在塔穆德對當時猶太學者的討論的記載中得到了體現。拉比Roland Gradwohl就認為:“耶穌對經文的解釋與那個時代其他人的解釋幾乎沒有什麽區別。即使他偶爾有個別新念頭,這些新念頭也不是多麽新的。”比如,耶穌在論述對待窮人的態度時說:“你施舍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馬太福音6:1-4)。塔穆德的說法是:“暗中施舍的人,偉大於我們的導師摩西”,重要的是,“施舍的人不知道誰接受施舍,接受的人不知道是誰的施舍”。所以,有人認為,耶穌在愛鄰人的問題上接近法利賽人中的Hillel派的立場(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這位比耶穌早一代的法例賽人是猶太教“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發端者。他與耶穌的區別是:他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就是托辣的全部,其他的都是引申”,是對外邦人的提問而說的,而耶穌的“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卻是對自己的門徒說的),在離婚問題上的立場則接近Shammai派,而他關於人死後有生的說法,在法利賽人裏也有,人們對他的稱呼Rabbuni/Rabboni也表明,他很有可能屬於法利賽人的傳承。這樣,基督教傳統裏關於他和法利賽人的論爭,有可能是猶太教辯論文化中典型的塔穆德討論,不過是後人把這種討論誤解成了重大分歧或者是出於宣傳目的而歪曲了這種討論。

新約另一些的批評者則認為,新約對法利賽人做了漫畫性描述。耶穌認為被治愈的人是被寬恕了罪的說法,完全符合當時法利賽人的觀點,因為這一點而判定耶穌褻瀆上帝,並不符合曆史上的法利賽人。即使是新約裏被法利賽人指責的在安息日為人治病,也不違背任何拉比的規定,同樣,說耶穌向社會邊緣族群說教的行為受到法利賽人的拒絕,也不符合曆來教導寬恕所有人的拉比傳統。而另一方麵,塔穆德記載中也不乏對法利賽人的批評,但是這種批評都有具體的針對對象,而不是對法利賽人的整體判罪。比如巴勒斯坦塔穆德就把法利賽人分為七種,耶穌對法利賽人的某些批評完全與其中的批評相符。詳細的對比能表明,耶穌的許多說法符合法利賽人的教誨。因此有人猜測,耶穌是不是就是一個被釘死的法利賽人 ——從現代倫理的角度來看,根據新約中所記載的耶穌的言論,他與比他早一代的 Hillel 和 Shammai 根本就不在同一個水平層次,說他代表了道德的進步就更是無從談起了。

對法利賽人的負麵描述,應該起因於基督教傳教對象從猶太人向非猶太人的轉變。從公元70年後,是法利賽人繼承了猶太教傳統,指出了傳統要在每個時代重新作出解釋的必要性,以避免傳統成為講話而沒有生命力的東西。從這種意義上看,他們此後成了猶太傳統的代表者,所以,基督教方麵負麵描述法利賽人有利於這種轉變,就是背離造就了耶穌的猶太教傳統。換句話說,要與猶太教劃清界限的早期基督教,實際上是在通過打壓母教來拔高自己。

後記:特別感謝網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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