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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經解經:耶和華不符合愛的定義,他不愛人類(zt)
(2006-12-13 15: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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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經解經地證明:耶和華不符合愛的定義,他不愛人類
來源:
ICLL 於
06-12-13 13:15:06
“ 愛 是 恒 久 忍 耐 , 又 有 恩 慈 。 愛 是 不 嫉 妒 。 愛 是 不 自 誇 。 不 張 狂 。 不 作 害 羞 的 事 。不 求 自 己 的 益 處 。 不 輕 易 發 怒 。 不 計 算 人 的 惡 。”
我們來看看耶和華違反了那些條。
第一,耶和華自稱就是一個嫉妒的神,所以,他不符合“愛是不嫉妒”一說。
第二,耶和華自誇是天下老子第一,全能全善。所以不符合“愛是不自誇”一條。
第三,耶和華時刻要求信徒榮耀自己,所以不符合“不求自己的益處”一條。
第四,耶和華會為了非常小的事情而大發脾氣,比如為了摩西的一個不小心,而賜死於他。
第五,耶和華十分小氣,他說“誰 得 罪 我 , 我 就 從 我 的 冊 上 塗 抹 誰 的 名 。”,他殺死了除挪亞家八口以外的所有人類,就因為他認為這些人(包括所有婦女,孩子,嬰兒)做了惡,所以不符合“不計算人的惡”
綜上,聖經以自己的文字,來證明了它自己宣稱的神,耶和華,是不符合它自己的愛的定義的。同時我們感謝小基朋友把這個話題提到我們麵前。做了一個很好的見證。
見: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religion&MsgID=318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