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說不止有一個神
(2006-10-02 0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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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說不止有一個神
基督徒們總說,神隻有一個,所有的人都是這個所謂神的孩子。其實,隻要用自己的頭腦來讀聖經,同時比較一下不同的聖經版本就能發現,這種說法實際上違背聖經記載。聖經舊約裏多次說過,神不止一個。
創世紀開篇第一章裏就說:
1:26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
當然,基督徒/新教徒們會辯解說,這裏說的“我們”是神的自稱,如同舊時候的帝王和當今的教皇以第一人稱複數自稱一樣。不用先急著辯解,我們一步一步來看就能看出這種說法不對。
同一句話,天主教思高中譯本的說法是:
天主說:「讓我們照我們的肖像,按我們的模樣造人,……」
這種譯法與德文版的譯法一致。我不得不懷疑,通行的聖經中文版翻譯得是否正確。如果是“我們要……”,把“我們”說成是這個神的自稱或許說得過去,可是,如果是“讓我們……”,還能說“我們”是這個神的自稱嗎?顯然,這個神說“讓我們……”的時候,不是隻有一個神,而是還有其他的神!
嚴格地說,舊約的一神論並不是說隻有一個上帝,而是要猶太人承認眾神中的一個為“萬神之神”:申命記10:17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他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
如果聖經作者或者耶和華認為隻有一個神,何必要禁止神的選民崇拜其他的神,甚至以死為要挾呢?
為了掩飾這一點,基督徒們在翻譯聖經時可以說是費盡了心機。比如申命記32:8,通行中文版的翻譯是:
“至高者將地業賜給列邦,將世人分開,就照以色列人的數目立定萬民的疆界。”
“至高者”?“照以色列人的數目立定萬民的疆界”?這種說法根基於路德的德文聖經翻譯:
Da der Allerhöchste die Völker zerteilte und zerstreute der Menschen Kinder, da setzte er die Grenzen der Völker nach der Zahl der Kinder Israel.(至高者分裂各族、遣散人的孩子時,按照以色列的孩子的數目確定萬族的疆界)
好奇怪的說法。看看天主教思高版聖經的翻譯,不禁大吃一驚:
當至高者為民族分配產業時,分布人的子孫時,按照天使的數目,為萬民劃定了疆界
這裏說的不是按照以色列的人口,而是按照天使的數目!那個譯本是對的呢?
再查天主教德文統一版聖經,就更讓人吃驚了:
Als der Höchste (den Göttern) die Völker übergab, / als er die Menschheit aufteilte, / legte er die Gebiete der Völker / nach der Zahl der Götter fest.——當至高者將各族交給(眾神)時,當他將人類分散開時,他按照眾神的數目確定各族的疆域。
問題究竟出在哪裏?為什麽各種版本的翻譯如此混亂?據懂希伯來文的朋友講,希伯來聖經在此用的是Elohim這個詞,而Elohim是Eloah的複數形式。舊約中Elohim指猶太人的神時當單數用,指眾神時當複數用,區別在於動詞使用單數形式還是複數形式;又和JHWH混用,反映了舊約集結過程中所謂的Elohist和Jahwist兩派間的爭執與妥協。馬丁•路德在翻譯聖經時不喜歡這種承認有多神的說法,就擅自將“眾神”換成了“以色列的孩子們”。但是,摩西的口號他就不好改了:申命記10:17 Denn der HERR, euer Gott, ist ein Gott aller Götter und HERR über alle Herren, ein großer Gott, mächtig und schrecklich, der keine Person achtet und kein Geschenk nimmt——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他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順便說一句,路德的譯法是:……萬主之主,強大而恐怖,不看重任何人,不受禮物。)
至於其他多神論的說法就更多了:如果隻有一個神,聖經作者和耶和華實在沒有必要反複強調隻能信他一個。象摩西十戒裏說的“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或者出埃及記23:13所說“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要謹守。別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從你口中傳說”,簡直就是明說除了耶和華以外還有其他的神。如果聖經作者或耶和華認為隻有一個神的話,這種喋喋不休的反複強調就隻能說是無的放矢了。
可見,基督教那種隻有耶和華一個神的一神論,明顯與聖經矛盾。
至於基督教文化圈裏產生的那種一神教信仰與多神教信仰相比是一種道德進步的說法更是莫名其妙。一神教極度排他,缺乏寬容精神,或者說以不寬容為本質,這種道德進步在什麽地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