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研究中極大派和極微派的爭論
瑞士蘇黎世大學舊約神學教授 Konrad Schmid
最近幾年尤其是在英語國家形成了一場爭論,這爭論非常激烈,但是同樣沒希望最終得到澄清。爭論的主題是:聖經舊約中屬於史書的那些部分從曆史角度看是否可靠?所謂的極大派 (Maximalist) 原則上認為可靠,而所謂的極微派 (Minimalist) 原則上對此懷疑。如果要提名字的話,那麽,首先是哥本哈根的(Niels Peter Lemche, Thomas L. Thompson)、Sheffield的(Philip R. Davies)以及其他英國大學的舊約學者(Lester L. Grabbe, Keith Withelam)現在已經屬於經典的極微派,而屬於極大派的多是德語地區的傳統聖經學學者,但也包括美國的一些學者,如William G. Dever (Tucson)或Baruch Halpern (Penn State University)。爭論的內容不僅僅是方法和曆史問題。因為討論的對象及其傳統的意義,討論的核心必然是,一方麵是信詞和對自家宗教的維護(極大派),另一方麵是推翻聖像和徹底批判(極微派)。
當然,關於聖經曆史可靠性的論爭不是新題目,它實際上與批判性聖經研究學一樣悠久。隨著人類理性在啟蒙運動時期開始用於審視聖經傳統,聖經不可受任何批判這一傳統的、由教會維護的宣稱就不得不放棄了。從啟蒙開始的新時代我們就已經認識到,與赫馬史詩一樣,聖經是古代文獻,同樣必須、也可以就其產生條件和內容傾向進行質疑。
聖經曆史批判開始於非常簡單的觀察,比如摩西不可能象傳統所說寫了摩西五經的全部:申命記結束部分寫到了摩西的死和入葬——摩西的奇跡能力再強,也不可能記下自己的死亡和葬禮,這完全是不可能的事。隨後,越來越多的段落被證明不是摩西所寫,十戒作為最後的堡壘堅持了很長時間,但是,通過語言風格和宗教史方麵的論證,今天得到公認的是,即使十戒也不可能是摩西自己所寫。
就這種基本的判斷可以簡單地達成一致,而現在所說的爭論中新的地方是某些極微派人物否定聖經曆史性的尖銳態度。他們認為,聖經沒有曆史價值,其中沒有history,而隻有story,沒有曆史,隻有故事。具體講就是,關於大衛、索羅門和其他國王的故事如同天堂和大洪水一樣,也是虛構的;聖經對曆史的描述是波斯時期、甚至是希臘時期偽造的;如果要寫以色列曆史,隻能不依靠聖經來寫。聖經不是曆史文獻,如果把聖經作為曆史文獻來用,必然造成聖經以色列和曆史以色列的混淆,而兩者卻是必須要分開的。
應該怎麽看著場爭論呢?是極微派的觀點有道理呢,還是應該支持極大派、在曆史問題上相信極大派?在判別個別問題的立場時首先應該明白,雙方爭論的是什麽。極大派和極微派爭論的某些問題確實是“純”曆史問題,但在這個表象後麵所掩藏的卻是聖經研究學和神學任務的根本不同。有趣的是,不論是極大派還是極微派,雙方都顯示一種幾乎是傳教士的熱情:一些極大派人物通過他們的論證方式表明,他們認為一切背離傳統觀念的說法都意味著神學和西方的沒落,而一些極微派人物則顯示出一種幾乎與信仰相同的啟蒙意願,要真正地以批判的態度解讀聖經,使神學擺脫聖經主義的枷鎖。
那麽曆史情況怎麽樣呢?當然,我不可能置身於爭論之外,不能像法官一樣從一個客觀的立場來評判誰有理,但是可以確定一些框架性數據,以便為作評判提供幫助。如果隨後的考慮給人一種真相在兩派之間的印象,那當然會顯得是落了中間道路的俗套,但是事情就是這樣。可以肯定的是,不論是極大派的極端觀點還是極微派的極端觀點都不正確。聖經既不是在曆史問題上沒有錯誤,其中的故事也並非完全是捏造。比如我們知道,世界並不象創世紀所說的那樣是在7天之內被造的(對聖經而言創世紀無疑是一篇“曆史”文字),同樣,根據近來在Tel Dan發現的公元前9世紀的寫有“大衛之家”字樣的刻文,我們也知道,大衛作為一個王朝的奠基者是一個曆史人物。一方麵,極微派認為,從聖經的角度看問題根本不同於從曆史角度看問題,這是對的,另一方麵,極大派認為聖經不是簡單的虛構,這也是對的。
原則上講,越在時間軸上移動,聖經的曆史可靠性越高,而隨著聖經批評的發展,聖經的曆史記載的可用性就越來越向後推。(譯者注:神學家的話不解釋不容易聽懂。這句話的意思是,聖經記載的曆史越古老就越不可靠,越接近現代才越有可用性)從中世紀到新時代開始的時候,聖經曆史的可用性還是從創世紀第一章開始,到了18世紀,人們才確信,遠古史的記載不是曆史,從亞伯蘭開始聖經才有了曆史基礎,19世紀,始祖的故事被作為國王時期的海市蜃樓得到揭穿,到了20世紀,人們最終明白,出埃及和占領迦南的過程不可能象聖經所記載的那樣進行,因為,以色列民族顯然是在以色列境內才形成的(比如說,以色列各支的名稱來源於巴勒斯坦地區的地理名稱,不論“占領”國土的過程如何,這些名稱不可能早於占領國土,就能說明這一點)。在目前的討論中,許多聖經學者認為,考察聖經文字某種意義上的曆史性,應該從索羅門時代之後開始,從文本上講是從《列王誌上》開始,從曆史上講是從前9世紀開始。這一分界法有以下幾個理由的支持:
第一, 聖經說大衛和索羅門在位40年,之後的國王在位時間顯然就不是再象記述大衛和索羅門時取整數了,這些數字雖然沒法考證證實,但有可能是這些國王真正的在位時間。
第二, 從前9世紀開始,聖經外文獻開始提到以色列和猶大,就是在亞述帝國的進貢名單裏。這首先是以色列和猶大成為國家的跡象,而取得國家地位是寫作可供參考的曆史文獻的重要前提,比如國王紀年史,根據列王誌,古代以色列顯然有過這種國王紀年史。此外,在這些文獻中提到的事件與聖經中的記載相合。這樣,同樣的事件就可以得到相互獨立的證實,按照曆史學的通常方法,這可以被看作是曆史性的明顯跡象。
第三, 第三,如同上一點一樣,在以色列考古發現的刻文也指向同一方向。我們可以確定,從前9世紀開始的刻文明顯增多,這表明,以色列在這一時期完成了向文人社會的過渡(但是這並不是說居民的多數都會讀寫,而隻是說,這個社會有一個可以讀寫的階層)。這就不僅為曆史事件的記述的可能性提供了前提,而且使這種記述成為可能。
第四, 聖經自身也可以為這種分界提供佐證。比如我們有以撒亞書,但是沒有伊利亞書。伊利亞的活動時間是前9世紀,而以撒亞是前8世紀。以撒亞留下了先知書,而以利亞沒有留下,這就可以很明確地解釋,在伊利亞和以撒亞之間,以色列和猶大的文人化或精英階層的構成得以完成。
但是,兩種可能的誤解首先要澄清。其一,這種分界並不是說,聖經中所有此分界線之前的記述都是完全虛構的。這種標準本身就很難適用。比如,聖經中所記述的大洪水當然不象聖經創世紀6-9所記述的那樣。聖經的記述根源於美索布達米亞的源文件,而後者又來源於兩河流域定期的洪水泛濫,所以,聖經的記載又不是完全的“捏造”。即使是聖經所說的出埃及可能也有一定的曆史背景。亞洲地區的遊牧部落在公元前2000不斷往來與尼羅河和巴勒斯坦,這在埃及文獻中有很好地記載。另外,作為對曆史的記憶,還有公元前2000年中葉迦南地的外族統治者喜克索斯人被驅逐出埃及(參見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6%9C%E5%85%8B%E7%B4%A2%E6%96%AF%E4%BA%BA),但是,這不過是“背景”,從史學角度看必須靠聖經外史料來複原。
其二,說聖經關於前9世紀後的記載可參考,並不是說這種記載可靠,而是說可能可靠。從這一分界線開始,聖經史料才成為可以批評使用的資料。聖經現在所記載的信息,並不是無論如何都值得信任的。如同相關的古代文獻一樣,聖經對以色列曆史的記載同樣可以歸於傾向性文獻,這就是說,它對事件的描述是出於特定的政治與神學立場。如果要把聖經作為史料來參考,必須要考慮這些文字的這一特別視角。
盡管如此,聖經所記載的索羅門後時代的基本曆史框架應該說原則上是對的:國王的順序及其在位時間從文獻的角度看並未得到公認,另一方麵,這些記載又能與聖經外文獻相聯係。但是,涉及到國王的具體記載,其可信度是有限的,這一點在宗教措施或聖經所指國王的過失體中現得最為明顯,因為,列王誌的自身利益正在這一點上:列王誌把以色列曆史描述為持續背離上帝的曆史;國王和人民本應該遵守律法的核心戒律,卻不斷違反律法,所以,以色列在約束亞占領國土後最終在新巴比倫時期喪失了國土。列王誌想說明,為什麽以色列成了一個沒有國土的民族,一個流亡的民族,而這個原因被倒敘為以色列負罪的曆史。但是,從曆史角度看,這種解釋是完全違反曆史順序的,因為,那些所謂從摩西開始就需要遵守的律法,是在國王時代末期才產生的,作為律法核心的申命記是國王Josia時期的產物(前7世紀),這一點從1805年de Wette的 Dissertatio critica 就為人所知並得到各方認可。沒有直接受到神學傾向影響的,可以作為複原以色列曆史的史料批評性地使用,其中包括事件史、日常生活史的因素以及社會狀況、經濟關係和人物。
我們可以看到,聖經對以色列曆史的描述有一種懸浮差,floating gap,這使實際的曆史與傳說中的(出埃及)和美化了的(大衛)曆史產生了分別。這種懸浮差在許多民族的曆史感中都能看到。在沒有文字的社會,這種懸浮差一般滯留在現實後一二百年,而在有文字的社會,具體的曆史回憶或規劃決定浮懸差的另一端:對瑞士而言,這個浮差點是威廉·退爾和Morgarten戰役,而在古代以色列是大衛和索羅門時代。
換句話說就是,極大派需要被批評的是,他們沒有看到曆史被神化的過程,而極微派立場的困難在於,他們認為古代的曆史記載全是神話。
極微派與極大派的爭論會如何發展,還有待觀察。Israel Finkelstein 和 Neil Silberman 新近出版的The Bible Unearthed, New York 2001,開辟了一條可以討論的出路,當然,他們的書中有些反正統的矛頭,或許是因為這個原因不僅僅被極大派定性為極微派。他們提出的綜合性論題在許多地方還需要具體化、需要糾正,但是基本思路是可行的。盡管如此,討論還是不會有結果,這首先和舊約研究學原始資料缺乏有關。舊約最古老的完整版本來源於公元1008年,就是說根基於中世紀早期的手稿。1947年以後雖然有了死海古卷,但多數都是文本的殘片,舊約時代的文本根本沒有得到保存。這些文本是什麽時候產生的,其中涉及到的時間究竟如何,多數隻能通過內在的關係來確定,這當然就是可以而且必須討論的了。
德文原文見:
譯後記:
此文作者是瑞士蘇黎世大學舊約神學教授,從文章的立場來看,在兩派的爭論中應該說是比較中立的。文章雖然簡短,而且未必能反映爭論的最新進展,但對於神學外行來說,我們從中可以看到三個問題。
其一,我們可以看到,西方神學界的傳統勢力為什麽在科學證明了聖經至少部分章節不可能被看成曆史記載時還要極力維護聖經的曆史真實性:“一切背離傳統觀念的說法都意味著神學和西方的沒落”。這和論壇上基督徒為聖經辯護可以說是一脈相承。
其二,我們可以看到,當聖經的曆史性被證明為不可靠的時候,傳統勢力如何強詞奪理,試圖繼續維護聖經的曆史性和權威性。但是,兩河流域周期性的洪水泛濫就能證明挪亞方舟的可信度了嗎?說聖經和荷馬史詩一樣是一種古代的傾向文獻應該說比較中肯,要說有什麽曆史可靠性就差遠了。這種牽強附會我們在論壇上也見識多了。
其三,我們可以看到,基督教的神學研究與教會宣傳有著巨大的差別。以摩西五經為例,神學界早已證明不是出自摩西手筆,而現在教會宣傳中還在聲稱什麽40位作者的一致性。這是不是有意誤導呢?如果教會在宣傳中使用神學研究的結果,情況又會怎麽樣呢?如此下去,現代教會靠欺騙來吸收信徒的印象隻能越來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