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國第一案----龍治民殺人案-10
(2006-07-31 09: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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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曰,王墹村又傳出一條驚人的消息,現場勘驗組於當曰在龍家廁所東牆下50厘米處,又發現一堆已完全骨化的屍骸。經過整理鑒定,計為4具。是為“1號坑”。
次此發現再對火動了商境,這不由得不使人推測:48具屍體恐怕還不是最後的數字,埋屍之處恐怕不隻限於龍家周圍。
與此同時,各種流言從民間產生、張揚開來:
龍的同案犯目前已化整為零,四處逃匿,有人親眼見過。
某縣發生了一起搶劫案,人說是龍的同夥幹的;某縣發生了拐騙案,人說是龍的同夥幹的。外地區發生了搶劫案,人說也是龍的同夥幹的。
一個從龍家查得的奇怪的小本這時擺在了偵案者麵前。他是用各種香煙盒裝訂而成的,上下翻揭。從本子上端釘合處雜亂重疊的線腳來看,裝訂者在不斷地添續新頁。現已有一百多頁。字寫在煙盒背麵,字跡大小不等,時而工整時而潦草,但出自一人之手,可見記事者是在不同場合書寫的。記載的內容十分龐雜,但基本可以看出這是一份長長的名單,竟記載了1208個人的姓名及被記載者的情況,名單上大多有名有姓,也有有名無姓的如“田娃”“淑芬”和有姓無名的如“老田”“張師”等等。從地址看,上麵的人多居鄉村,也有一些居城鎮的居民、幹部、工人。地址之後的內容便沒有一定之規了。有的按常例記載該人的性別,大概年齡,家庭狀況等。有的在其姓名之後,隻記該人有個老表某某某,轉而記載某某某的情況。有的姓名之後什麽也沒有。除此之外,本子上還出現了一些名人的名字。
這是一份什麽樣的名單呢?像民間傳說的那樣,上麵記載的都是龍犯已殺或要殺的人嗎?然而名單上沒有杜長英、李雲、薑三合及其他幾個已被親屬認領的死者的名字。同案犯的名單嗎?這很難說,不能用龍犯不可能有一千多個同案犯這樣的想法來否定在名單中會藏匿有同案犯的名字。或許名單的龐雜甚至記上名人的名字是龍犯的障眼法呢?但話又說回來,龍犯會把同案犯的名字記在本子上嗎?
提審龍犯。
問:龍治民,這個本子是你的吧?
答:是。
問:上麵的東西是你寫的吧?
答:那當然麽。
問:上麵記的都是什麽人?
答:啥人都有。
問:你都認識?
答:咋能都認識哩。認識就不記他了。要說認識也隻是在啥地方見過一麵,閑講兩句,過後我就把他們記下來。大部分我連麵也沒見過,都是聽別人說的。我在街上轉,聽別人在一邊說誰誰誰咋了咋了,我把別人說的那人記下來。
問:你為什麽要記下這些人?
答:……也不為啥。真的不為啥,記著耍哩。
問:耍哩,這話誰能相信?
答:真是耍哩,別人我敢哄,你們我咋敢哄哩!
……
商縣=局有兩個炊事員的名字居然也被龍治民列在了名單上。當詢問到他們時,兩個炊事員破口大罵,繼而賭咒發誓:根本與龍沒有打過交道。至於他們的名字怎麽會出現在那小本子上,“我們咋知道呢?”
偵破領導小組決定:必須把名單上所記的一千多人逐個查清!
這可是一個大工程。調查走訪組亦隨著成倍的擴大,幾百個人分成一百多個調查分組撒向商洛全境。後來王扣成回憶說:“那個小本可把人整苦了,光是就它的調查材料摞起來,就有半人高!”調查結果表明:
一、名單的由來確如龍犯所言,大多是道聽途說得來的。
二、龍犯記此名單是為了曰後到其中一些人家裏騙吃騙喝。
三、名單中大部分的名字對龍沒有實際意義。也許真如龍所言,“記著耍”?
調查的結果另人失望,案情顯得更加複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