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家暴說不

普及關於家暴的心理以及法律知識,澄清家暴的心理與法律誤區,幫助受家暴荼毒的姐妹,推動國內關於家暴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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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義工禦樹林楓
按:這篇文章“跑”了很遠,講述了許多關於美國反對家庭暴力立法發展過程,同時用中國台灣作為例證;這些是為了闡明:關於家庭暴力的誤區是存在在所有文化曆史中;民眾的認識是取決於科學發現與社會支持宣傳。眾多“李陽們”施暴時忘記了中華文化的仁愛,但為了自己的行為能逃脫法律製裁卻又高舉“中華文化”旗幟,似乎反家暴是標準的[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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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以後才明白(小說)轉自花自飄飄零博客(請點擊看原作資料和博文)
我一直以為有問題的那個人是我。我賺的錢不夠多,我不會做家務,我煮的飯菜不好吃。我不懂得照顧孩子,讓年幼的寶寶不停哭鬧。我不夠圓滑,不知道取悅公婆姑嫂。我作踐自己,像傭人一樣,挽起衣袖換燈泡修水管。。。。有那麽一段日子,我的自信心降到零。當宏建一回到家裏,我就緊[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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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開庭前李陽對媒體表示:“孩子跟著母親成長更適合,Kim是個優秀的母親。”李陽誇完妻子,又話鋒一轉說,“當然我覺得自己也是個不錯的父親。”毋庸置疑,李陽的事業是成功的。他給孩子帶來了高級住宅和國際私校。同時,李陽“一年加起來也就二十多天”同孩子在一起。一個事業成功的的男人就一定是好男人麽?一個能給予孩子良好物質生活的父親就是一個“[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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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施虐者都很“好麵子”,而施虐者的熟練撒謊(Skillfullydishonest--LundyBancroft)就造成施虐者對內對外截然不同的兩麵性。李陽是一個公眾人物,但是他作為一個施虐者所體現出的兩麵性卻與其他施虐者極相似。李陽在離婚案12月15日開庭前的微博上情深款款地寫道(8:10am):今天我要和太太見麵了,不是在家裏,而是在法庭。我心中沒有抱怨和仇恨,隻有接受、寬容和感恩[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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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家暴案沸沸揚揚之際,李陽在2011年9月曾表示願意接受心理治療。在實際上李陽並沒有按期接受治療,而是在頻繁高調接受媒體采訪“救市”。這是我在搜集家庭暴力有關信息的早期發現的文章,後來也發現了一些不同觀點的文章。引此文不是在討論李陽的家暴行為和婚姻觀,而是意在討論心理治療對家庭暴力的效果。在博文底部給出LundyBancroft[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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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雅婷的孩子們暫時還是在牧師家臨時撫養,但是牧師本身有兩個孩子,夫妻是雙職工,我不認為他們比外祖父母更合適作孩子的撫養人及監護人。不知道有沒有溫哥華的網友能跟胡父胡母說得上話的,請把我們的問候和多倫多網友的關懷帶給他們:
送給胡雅婷父母的幾句心裏話。bycancubs(洋蔥公主)at2011.12.1810:25(#7151636@0)
也許看到裁決你們很失望。但是在沒有對撫養[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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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反家暴工作組義工遊世界
上一篇:離婚時,加拿大法律對孩子監護權判決的一般原則1
翻譯這些條文是比較累人的活,比到處到網上抄抄美女累人多了。不過,想到能讓無數的親們受益,心中就甚為安慰。佩服一下自己,也佩服一下對家暴說不小組的義工姐妹們,做了這些踏踏實實的高水平的工作。
監護權的種類
1.共同監護權。在共同監護子女的這樣的安排[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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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反家暴工作組義工遊世界
前言:前一陣子,在法律論壇上,看到有人信口開河,完全沒有法律依據地對溫哥華胡雅婷被殺案中的子女監護權,配偶贍養費等胡說八道,特地找了一些法律的資料,翻譯給網友們。西方各國法律在細節上有許多不同,如果你不在加國,這些資料對你了解西方法律的基本觀念,還是會有幫助的。
對子女的監護權是如何決定的?
通常[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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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遊世界
11月25日是國際反家庭暴力日。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對家庭成員的暴力。對家暴說不博客http://blog.wenxuecity.com/myindex.php?blogID=55837有很多博文,歡迎更多的網親了解。
我剛來這邊的時候,很幸運地,得到了很多義工的無私的幫助。我當年有三位一對一的英文老師,從不同的義工組織得到的。一個星期一對一地在一起聊聊天,喝杯茶等等。同其中的兩位義工更成[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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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禦樹林楓轉載
以下所使用受暴者、受暴婦女、受暴兒童等用語,並非要標籤這些受到家庭暴力的人,而是為了說明施暴與受暴的的相對位置之便,這些名詞隻是他們生命中曾有的經驗,不代表他們成了受暴化的人生。
一、常見的迷思
迷思
隻有低收入家庭、教育程度低的人,才會發生家庭暴力,而且家庭暴力不會常發生,即使發生也是馬上就和好了,不會變得更[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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