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又咬起來了!
我的兒時是在內蒙農村度過的,上小學一年級時,爸爸花100元買下三間窯洞,同時買下了主人那條黑白相間的大花狗。我們管它叫“花花”,喂它土豆,喂它菜湯,便很快熟識起來,成了朋友。要說“仁義”,就數花花了。當時正值大饑荒年代,連人都一年到頭沒得肉吃,哪有得骨頭給狗啃?但花花從來不嫌家貧,沒有一點兒離家棄走的意思。非但如此,它對主人非常之忠厚。每天早晨我去上學,它都要送到路口汪汪幾聲,搖搖尾巴。晚上放學回來,它好像聞見了似的,照例早早趕到路口去迎接我,仍然是汪汪地搖搖尾巴。
我的兒童時代,因為有了花花,平添了許多歡樂。我們那一貧如洗的窮鄉僻壤,不會有動物園,不會有遊樂場,我們也不像今天城市裏的獨生子女,擁有那麽多的玩具。對我,花花就是我的活玩藝兒,花花就是我的好朋友。夏季的星期天,我經常上山去砍柴揀糞,有花花在身邊,就什麽都不怕了。一遇到有狼或者狐狸,眼睛雪亮的花花老早就發現了它們,咆哮著把它們趕跑,為我壯了膽。花花絕不像今天城裏那幫給養懶慣饞了的“貴族”狗,它能自力更生,每次跟我上山,絕不空手而歸,不是弄隻野兔,就是弄隻山鼠,給我童年貧窮的生話裏增添了許多樂趣。幹累了,我就和它玩兒,拿它當馬騎,它馱不動我,索性趴臥在地上,再也不起來了,真是個鬼東西!
每當我想起童年,就想起了花花。
告別了童年時代,就沒有再養過狗。自從進入北京這座大城市以後,更是連狗叫都沒有再聽到過。可是,在近兩三年,狗又咬起來了,不是在家鄉的內蒙古草原,而就在眼下北京這座現代化的大都市裏。
比起我的花花來,這些“家庭貴族”得到的是千般嬌慣、萬般恩寵。我家單元樓門二樓的一對夫婦養了那麽一隻什麽狗,都快把兩口子折騰出屎來了。那狗絕不像我的花花,舔些殘湯剩飯就滿足了,而是得給它專開“小灶”。晚上,那男人下班回來,顧不上給人煮米做飯,倒先忙著弄起狗食。早晨起來,那男人顧不上刷牙洗臉,先得披上衣服出來遛狗。哪像我的花花,還未及主人起床,它就早已守衛在大門口了。不知為什麽,兩口子還常常為狗吵架。大概是當丈夫的對狗太心重,整天“莎莎”長、“莎莎”短地喚個不停,倒如呼喚初戀情人,日子久了,不知是妻子聽著別扭,還是覺得自己被冷落了,反正沒少發生口角。
比起我的花花來,這些“家庭貴族”似乎就不那麽令人可愛了。也偶爾見過可愛的,那年在邊城滿洲裏逛邊貿市場,一位美麗的俄羅斯女郎懷抱一絨絨名犬,說不清是意大利種還是西班牙種,確是讓遊人們豔羨不已,可她張口就要20萬元人民幣,恐怕國人很少能玩得起。而我家門口那些“家庭貴族”們,看不出比我的花花名貴多少。夏日晚上我常帶女兒出去散步,在我家門口那條不到200米長的街道上,穿梭著大大小小的十五六條狗,都是些“種不純、貌不乖、皮不亮”的家夥。玩不起珍貴的觀賞狗,又想模仿洋人、仿效名流,當一回“業餘”“貴族”,過一回“狗”癮,便牽出幾條不倫不類的冒牌貨招搖過市,真活似逢場作戲。唉,但願我這不是小人之心。
比起我的花花,這些“家庭貴族”還經常惹出是非來。報載,被犬咬傷的人數逐年增多。我自己雖還未遭狗患,但有幾次也夠觸目驚心的。有天晚上途經五棵鬆路,幾條大狼狗伸著氣咻咻的大舌頭,在街心亂竄,爭風鬥武,幸虧我的山地車飛快,真怕不小心惹惱了它們撲將過來。就是二樓那條狗,也很讓我頭痛:太太每次下班回來,都被那畜牲唬得不敢上不敢下的,盡管我說那狗不咬人,但太太還是見它就跑,那狗也就緊追,弄得我隻好早晚接送她。這男人本來當得夠累的了,現在又無端地平添了這麽一份罪孽。還有,那狗不懂得上廁所,主人家又隻擁有一居鬥室,便隻能帶狗到樓下來便溺,氣得打掃衛生的老太太不知嚷嚷了多少回。幸而那男女後來新添了一口男丁, “莎莎”不再得寵,被送給隔壁那個單元他的一位朋友。但這回於我又換了另一種倒黴:那家正好與我家同是一一層,並且一牆之隔,狗在陽台上狂叫起來就更如在耳邊一樣,攪得你半夜三更睡不成覺……
嗚呼,狗又咬起來了!
(此文發表於1995年4月9日《農民日報》,發表時題為《關於狗的說長道短》。)
狗沒有變,是人變了。當“寵物文化”蛻變為“作秀文化”,當本應安寧的社區生活被寵物噪音和無序行為攪得沒有寧日,是不是該重新思考人與動物的界限,文明與放縱的尺度?我們需要的,不隻是愛狗之心,更需顧人之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