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率落在球場長凳上。回去找過,保潔阿姨說剛收走一筐雜物。我點頭,像替一個慣犯認領前科。

這東西在我手上活不過三個月。戴著打球,打熱了擼下來,打完拍拍屁股走人。過兩天要用,翻遍衣櫃鞋櫃,又常常在某隻球鞋裏找到它,表情安詳。
朋友說,你這記性,當老師怎麽不誤人子弟。
我說,教材沒丟過,學生沒丟過,丟的都是我自己的東西。這是邊界感。
但說實話,當老師的,丟三落四反而是基本功。
不然怎麽理解那些交上來沒寫名字的作業本?怎麽理解上午剛講完的題型,下午提問,二十幾個人同時露出“您說過嗎”的表情。
我在講台上看他們,像在家找鑰匙:明明就在這兒,怎麽哪兒都沒有。
手機找手機是保留節目。
攥著它滿屋轉,嘴裏念念有詞“我手機呢”。它不吭聲,由著我演。演完了,屏幕一亮,黑黑一麵鏡子,照出個頭發支棱的人。
這時候如果學生發來消息:
“老師,作業是啥來著?”
我回複:我也在找。
鑰匙也不穩定。
冰箱頂上、米缸旁邊、枕頭底下,總能換地方。最經典一次,是和U盤綁在一起,想著不會丟。結果雙雙留在辦公室電腦上。
人到家了,鑰匙在公司。
我站在門口,給門上了三分鍾思想教育課。
灶台倒是靠譜。
但我還是會回去確認。走兩步,再回頭看一眼。它很穩,我不太穩。
上周忘了鎖車。第二天車還在,什麽也沒丟。
突然有點不好意思——它比我可靠多了。
有個口訣:出門四件套,“伸手要錢”——身份證、手機、鑰匙、錢包。
我練得挺熟。偶爾念完,走到樓下才發現不對。
哦,今天周六。
再回去。
護肘還沒買新的。
備忘錄裏已經三條“買護肘”,最早那條是去年秋天。
它們大概會回來,也可能不會。但護肘而已。
丟了就再買一個。
作業沒收齊就再催一遍。
中午想不起早上吃什麽,那就不想了。
筷子停在半空,像一隻短暫迷路的信鴿。
最後還是會落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