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種族歧視”一詞在公共輿論中被頻繁使用,幾乎遇到任何社會矛盾、利益衝突或情緒對立,人們都可以輕易將其歸結為“種族問題”。久而久之,這一概念被過度放大、被情緒化操弄,甚至成為撕裂社會的一把利刃。正因為如此,有必要提醒:不要濫用“種族歧視”一詞。
從曆史事實來看,美國的確存在過白人歧視黑人的時期。奴隸製度、種族隔離、製度性不平等,這是曆史無法抹去的陰影。然而,曆史是一條變化的河流。現代社會經過長時間的立法與實踐,黑人群體的政治、社會與文化地位顯著提升,這既得益於社會文明的進步,也離不開黑人群體自身長期的奮鬥與爭取。今天再簡單地套用過去的情境來解釋一切現實,既不準確,也不公平。
與此同時,一些人提出所謂“反向歧視”,即黑人歧視白人,或少數族裔歧視多數族裔。若從個體心理與態度而言,不同族群之間相互存在偏見與敵意,這當然可能發生。然而如果將一切個別衝突擴大為“群體對群體的歧視”,就不可避免會再次落入標簽化與對立化的陷阱。更重要的是,許多被包裝為種族問題的現象,其本質並非種族,而是階層。是社會地位高的人看不起社會地位低的人,是擁有更多資源的人對弱勢者缺乏尊重,這種現象在不同國家、不同曆史時期、不同社會結構中普遍存在。城市與農村、富人與窮人、專業人士與非專業人士之間,同樣會產生輕視與傲慢。將這類現象一律貼上“種族歧視”的標簽,隻會模糊真正的矛盾根源。
濫用“種族歧視”一詞還有一個嚴重後果,那就是人為挑動族群對立。本來隻是利益分配不均、機會不平等或社會流動受阻,卻被解釋為“某個種族壓迫另一個種族”。這種解釋方式最容易煽動情緒,也最難以理性討論。一旦社會習慣從“種族角度”理解一切問題,人們便會不自覺地站隊,社會共識隨之被侵蝕,隔閡不斷擴大,鴻溝越來越深。
這並不意味著否認種族問題的客觀存在。曆史遺留的不平等、製度運行中的偏差、現實生活中的不公現象,甚至某些種族普遍的貧窮與落後現象都需要正視與改進。但正視並不等於泛化,改進也不等於煽動。對複雜的社會問題,如果總是用一個簡單的“種族歧視”來解釋,恰恰會掩蓋真實結構性矛盾,使問題更加難以解決。
真正成熟的社會,應當承認歧視作為人性弱點的一種普遍存在,同時也應當警惕人為擴大、刻意煽動的“被製造的歧視”。與其動輒高舉“種族歧視”或“反向歧視”的大旗,不如更多地從教育、階層流動、機會公平等角度去尋找答案。語言會塑造現實,詞匯的濫用也會製造現實。當“種族歧視”被異化為情緒武器時,社會的理性討論空間就被擠壓。
因此,與其不斷發明新標簽,不如謹慎使用已有概念。不要輕率地以“種族”解釋一切,也不要讓“歧視”二字成為情緒的出口。隻有減少標簽化的指責,增加具體問題的討論,人們才有可能從對立走向溝通,從激情走向理性,從撕裂走向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