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文化傳統,自古便存在著對言論自由的壓抑傾向。《尚書》有雲:“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這句話奠定了統治者對輿論的管控思想。在儒家倫理中,等級秩序與“慎言”的教條,使個體的聲音被製度性邊緣化,百姓被教育要服從、要內斂,而非挑戰權威或表達異議。此外,科舉製度進一步強化了“言論自律”。讀書人若想獲得仕途,必須謹言慎行,不敢觸碰君權與規則。這種傳統的延續,使中國的社會文化,長期缺乏一種為自由言論提供保護的土壤。
相比之下,西方文化尤其是美國,自啟蒙運動以來,便深深植根於個人主義與自由精神之中。盧梭、洛克等哲學家的思想,推動了民主與自由觀念的普及,而美國《第一修正案》的確立,更是直接保障了公民的言論自由。美國社會強調個體權利和多元化表達,這種開放與包容,使人們敢於站出來,為自己或他人發聲。
美國的法律體係明確保護公民的言論權利。無論是對政府的批評,還是對公共事務的討論,公民都擁有相對充分的表達自由。更重要的是,當個人因表達真相而遭受威脅或打壓時,法律與社會會站在發聲者一邊,提供支持與保護。美國社會強調社區與群體的力量,當個人站出來說真話時,即使麵臨壓力,也能從同伴那裏獲得鼓勵與幫助。這種“抱團取暖”的文化,使得表達真相不僅是一種個人行為,更是一種社會責任。
中國的言論環境則受嚴格監管,從官方媒體的“統一口徑”,到社交平台的審查機製,公眾輿論被牢牢掌控在權力手中。普通民眾在討論敏感話題時,需要“自我審查”,以免遭受網絡禁言或更嚴重的法律後果。這一製度化的控製不僅阻礙了真話的傳播,還加劇了公眾的恐懼心理。久而久之,“沉默的大多數”成為主流,“真話”則變成少數人的奢侈品。

中國社會中的發聲者,常常麵臨孤立無援的境地。由於傳統文化中的“中庸之道”與“明哲保身”思想,大多數人選擇遠離爭議,以避免被牽連。這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使發聲者不僅得不到支持,反而被周圍的人疏遠甚至指責。這一現象的背後,既有對權力的恐懼,也有對自身利益的保護心理。在這種環境下,即使有人想說真話,也會因擔心遭遇社會孤立而選擇沉默。
中國社會中的“萬馬齊喑”現象,已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實。這種集體沉默,不僅表現在政治領域,還滲透到經濟、教育、文化等各個方麵。無論是對社會不公的憤怒,還是對政策失誤的質疑,普通人都選擇回避或壓抑自己的聲音。說真話的成本異常高昂,不僅會有法律上的懲罰,還會讓發聲者失去人際關係與社會支持。當整個社會習慣於沉默時,個體聲音很難形成共鳴。集體責任感的缺失,使得社會問題得不到及時的曝光與解決,也使得言論自由的空間愈發狹窄。
要改變這一現狀,其路漫漫。但正如魯迅所言:“希望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隻有更多的人敢於站出來,說出真話,社會的沉默才可能被打破,自由的光芒才能真正照亮每個人的生活。